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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毕业5年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备注:
1.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岗位补贴;
2.同一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一般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3.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目录
序号 | 工作领域 | 主要工作内容描述 | 岗位名称 |
1 | 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 | 在街道(乡镇)、社区(村)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及相关事务等管理服务工作。 | 劳动保障协理、人力资源开发协管、劳动关系协调协理、劳动监察协理。 |
2 | 基层农业服务 | 在农村基层从事农业、扶贫开发等公共服务工作。 | 村支书(主任)助理、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技推广服务、农业信息咨询、乡村科普服务、农业技术指导、乡村扶贫开发。 |
3 |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在乡镇、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防疫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从事医疗、卫生、保健、防疫等辅助性服务工作。 | 乡村医疗卫生辅助服务、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协管、乡村卫生院护理服务、乡村(社区)公共卫生监督协管、乡村(社区)卫生防疫协管、乡村(社区)妇幼保健、社区护士、社区卫生服务。 |
4 | 基层文化科技服务 | 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居民提供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服务。 | 乡村(社区)文化服务、乡村(社区)文化室管理、乡村(社区)文化宣传、乡村(社区)科技服务、乡村(社区)体育服务。 |
5 | 基层法律服务 | 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居民提供从事普法宣传、民事调解等服务工作。 | 司法协理、普法宣传、民事调解协理。 |
6 | 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 | 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从事政府资助的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助理、托老、养老、托幼、助残等服务工作。 | 民政助理、社区托(助)老服务、社区托幼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助残服务。 |
7 | 基层市政管理 | 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从事政府加强城市公共事业、公共事务管理等辅助性管理工作。 | 道路交通协管、消防安全协管、环境保护协管、城市规划协管、市场协管、流动人口协管、治安维护协管。 |
8 |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 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从事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清洁、绿化等工作。 | 乡村道路维护、乡村水利设施维护、廉租房配套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环境绿化、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卫生保洁。 |
9 | 其他 | 各地开发的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 社区主任助理、低保协管、残疾工作协管、社区矫正协管等,以及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等岗位。 |
(一)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不低于200元,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
(二)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本补贴可办理机关为:区级或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佛山市分为2级,分别为区级、镇级(街道)级。
(一)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
(二)《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请表》;
(三)毕业证书;
(四)本人与基层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因岗位属服务基层项目的,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须体现具体基层工作内容和人员编制情况)。
(一)办理时限:
1、每季度(或每半年)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2、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20个工作日办结(公示5个工作日)。
(二)网上办理流程:
登陆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请。
(三)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通过高拍仪录入系统,即刻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复核;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在《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复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批;
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并报财政部门核定拨付;
审批人员须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送达申请人;
财政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汇总审批表》进行核定,核定无误的,将资金划拔至申请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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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于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内符合条件的学生,补贴申请应于有关学生毕业前提出。
(二)补贴条件:
处于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成员;
2.属残疾人;
3.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备注:
由学校代为申请。
每人3000元(自2021届起)。
本补贴可办理机关为:区级或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佛山市分为2级,分别为区级、镇级(街道)级。(本市行政辖区内的学校申领此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应到各区执行,具体根据学校注册地址确认。)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
(三)身份证明材料:
属于城乡困难家庭提交相关证明(其一):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
属于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人认定证件;
属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提交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学籍证明。
(一)办理时限: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20个工作日办结(公示5个工作日)。
(二)网上办理流程:
登陆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请。
(三)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通过高拍仪录入系统,即刻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复核;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在《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复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批;
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求职创业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并报财政部门核定拨付。
审批人员须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送达申请人。
财政部门对《求职创业补贴汇总审批表》进行核定,核定无误的,将资金划拔至申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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