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职业“空窗期”,个人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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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工作是常有的事
但是一旦离职,公积金就断缴了
公积金断缴后,就会对公积金贷款有一定的影响~
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有条件,贷款申请之月起,前6个月需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另外,如果长时间找不到新工作,
公积金累计缴纳年限不足,还会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有累计年限要求,至少要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
(1)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25万元;
(3)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含)以上,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那么,没有工作单位
可不可以个人申请缴纳公积金呢?
答案是:可以!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不受聘于任何单位,自我管理的个体劳动者。
办理方式:
1.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点击登录页面底部的“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栏目申报。(必须同时办理委托扣缴)
2. 同城转移(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栏目申报。(必须同时办理委托扣缴)
详细操作指引:
1、点击页面底部灵活就业人员申报菜单按钮,进入灵活就业人员申报功能界面。如下图:
👆点击可放大查看图片👆
2.录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开户基本信息和缴存信息(仅支持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人员办理,其他证件类型请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业务窗口办理),录入委托扣缴协议签约信息,提交且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即办理完成,同时签订委托扣缴协议,职工可点击办结提示的蓝色链接打印业务回执单。如下图:
👆点击可放大查看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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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或许还有以下疑问
来看看吧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单位为员工缴存和享受待遇方面是否有区别?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其工资基数、缴存比例等的规定,与单位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一致。但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时缴存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即全部由个人出资缴存。
只要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提取的条件,可按规定和手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而在贷款方面,在我市购房并符合贷款办法规定和条件的,也可按规定和手续到承办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发现申报有误,应如何更正已申报的业务?
本人持身份证、书面情况说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报更正。
这项业务可以代办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灵活就业人员封存、转移(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委托扣缴(包括签订、解除、变更)不可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