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顺德区居住证申领指引
一、受理范围
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在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连续就读是指在我市的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在我市连续就读满半年的在校生或在我市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满半年的,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办理居住登记后申领居住证。
缴纳社保满半年的认定。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
1.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界定。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
2.直系亲属的界定。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二、所需材料
(一)一般群体申请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有效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如居住登记时已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的,现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
(二)连续就读满半年以上的在校学生群体申请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二代身份证可以读卡取相片,不需要提供相片回执)。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1份(如居住登记时已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的,现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
(三)在酒店、宾馆等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半年以上的群体申请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二代身份证可以读卡取相片,不需要提供相片回执)。
4.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出具的住宿证明1份(如居住登记时已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的,现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
(四)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在缴纳社保地市的居住地申请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二代身份证可以读卡取相片,不需要提供相片回执)。
4.社保证明: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5.有效居住地住所证明材料(如居住登记时已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的,现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
(五)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在房屋所在地申请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二代身份证可以读卡取相片,不需要提供相片回执)。
4.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
5.居住在直系亲属房屋的,申办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
(六)属人才引进的群体申请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二代身份证可以读卡取相片,不需要提供相片回执)。
4.按相关规定提供已办理人才引进的相关文件、用人单位证明材料等。
5.有效居住地住所证明材料(如居住登记时已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的,现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
三、办理时限
四、办理程序
五、办理途径
线上办理
六、收费项目信息
注意事项
(一)材料说明
2.居住地住所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已登记备案的《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上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1份;其它未登记备案居住房屋的房屋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1份;住在学校的在校生或住在企业的职工,提交学校或企业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1份;住酒店、宾馆等经营性服务场所的,提交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出具的住宿证明1份。
3.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居(村)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等能反映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4.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领取途径:村居服务站领取或登录网址下载:http://zfw.shunde.gov.cn。
(二)其他说明
常见问题
答:
1.可申请入户;
2.可申请公租房;
3.可办理机动车登记(购车);
4.可报考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除摩托车);
5.可凭居住证办理出入境证件;
6.可免费享受包括建立健康档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内的12种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7.可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8.可申请大病补助和临时补助(大病补助最高2万,临时救助标准不低于本市10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可以凭证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持证者乘坐公交、地铁以及进入旅游景点和公共文体场所等60岁以上享半价,65岁免费;
10.享受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11.法律援助和其它法律服务;
12.可凭证换领或补领身份证;
13.人身损害赔偿按当地居民标准;
14.殡葬服务免费项目与户籍人口相同;
15.随迁子女可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16.随迁子女参加本市居民医保享受财政补贴;
17.随迁子女可以按照规定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子女在本市参加中考并有本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根据省有关政策确定参加高考资格。
(二)居住证与暂住证区别是什么?
答:顺德区按照广东省的相关规定,自2010年3月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取代了以前的暂住证。区别如下:
一是暂住证带有对象的明显区分色彩,居住证则将流动人员作为新市民看待;
二是办理暂住证是强制性办理,对不办理行为可进行罚款,居住证办理是自愿原则,对不办理行为不得采取行政处罚;
三是推行暂住证目地在于管理,而推行居住证则注重服务,可享受公共服务均等化待遇;
四是办理暂住证需相应收费,首次申领居住证则免费办理。
(三)佛山市从何时起执行居住证制度?
答:根据《〈广东省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粤公通字[2009]287号 2010年1月1日起我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取代暂住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