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高明区居住证申领指引
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新市民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二)申请条件
1.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凭居住登记回执,可申领我市居住证。在我市连续就读满半年的在校生或在我市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满半年的,可办理居住登记后申领居住证。
2.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二、所需材料
(一)普通首次申领居住证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居住登记回执(原件1份);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下同)(原件、复印件1份);
4.《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或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免照相办理;
5.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如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
(二)就读满半年以上在校学生办理居住证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居住登记回执原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1份(如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
5.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或直接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办理。
(三)在酒店、宾馆等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半年以上办理居住证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居住登记回执原件;
3.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出具的住宿登记满半年的住宿证明1份(如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
4.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或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办理。
(四)缴纳社保满半年办理居住证(无需在流管系统登记满半年,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纳清单等证明材料;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证明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等材料;
5.居住在直系亲属房屋的,若受理单位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就需要申办人提供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居民户口簿等能反映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注释
1.在窗口办理业务的,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
2.在网上申办业务的,以上材料可以通过扫描或拍照上传,流管员上网下载相关材料打印归档,不得要求办事群众重复提供纸质材料。
三、办理时限
首次申领,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一)受理。申领人可通过网络或到现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收件人地址、手机号码、邮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审批。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三)制证。各区制证中心制证;
(四)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五、办理途径
线上办理
佛山新市民群体可通过“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等网上平台,搜索关键字并进入自助申报系统,填写个人身份信息,验证手机号码完成注册或绑定,即可进行自助申报业务。
六、收费项目信息
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取费用
注意事项
1.审批结果:发放《广东省居住证》
2.结果送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送达
3.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4)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常见问题
(1)问:在高明区,能在村(居)委会办理居住证吗?
答:不能,要到居住地所属流管服务站申请办理,或通过“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微信小程序或粤省事等网上平台申请。
答:公寓分住宅公寓和商务公寓。市民居住的房屋是住宅公寓,可以办理居住证;居住的房屋是商务公寓,不能办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