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凤冈县民政局关于2020年清明节祭扫有关事宜的公告
凤冈县民政局关于2020年
清明节祭扫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0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满足居民清明节期间祭扫需求,确保祭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结合当前全县疫情防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南天河公墓实地祭扫。清明期间南天河公墓实行限制性实地祭扫开放。开放时间: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13:30—17:00;每墓穴每日参加祭扫人数不得超过3人;祭扫人员在公墓区域停留时间不超过40分钟;公墓区域最大限度停放车辆不得超过15辆。参加祭扫的人员必须服从公墓管理人员的安排,公墓管理人员要有序引导群众分批限流祭扫、错峰祭扫,减少人员聚集。城乡居民不得自行组织开展群众性祭扫活动。
二、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前往南天河公墓实地祭扫的群众,请佩戴口罩在入口排队检测体温、扫描贵州健康码,确认无异常后进入园区。必须服从南天河公墓的管理规定,减少在园内停留时间,不得扎堆、聚集以及在园区内就餐。
三、倡导绿色文明祭扫。鼓励群众采取小规模家庭追思会、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种植花草树木等文明的形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缅怀。倡议向墓碑敬献鲜花、挂丝带等形式寄托哀思,鼓励开展网络祭扫服务、代为祭扫服务。
四、严防火灾安全事故。严禁祭扫人员在县域内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采用金箔类、塑料类等不可降解的祭祀用品开展祭扫活动;前往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祭祀的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禁火的相关规定,严防火灾发生。
五、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在疫情防控工作和文明祭扫中的带头表率作用,移风易俗,积极传播正能量、发出好声音。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树立文明祭祀观念,倡导文明祭扫新风,以实际行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实现平安清明的目标。
凤冈县民政局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