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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正式上岗!安溪法院聘任一批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商事调解员

安溪法院 2022-03-31

8月25日,法院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商事调解员聘任仪式暨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黄小丹,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张金波出席会议,县工商联副主席李汉忠、县法院民二庭庭长刘雅芬及受聘为特邀监督员、商事调解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律师、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法院副院长、审管办主任黄磊主持。

聘任仪式上

刘雅芬庭长宣读了《关于聘任王佩如等十人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的决定》和《关于聘任王进财等十人为安溪县人民法院商事调解员的决定》

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黄小丹,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张金波共同为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商事调解员颁发聘书。




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上,黄磊副院长介绍了安溪法院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与会人员围绕着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畅所欲言,对近年来县法院司法服务营商环境工作举措给予肯定,并就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改进提升法院工作等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特邀监督员、调解员纷纷表示,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竭尽所能,积极建真言、献良策,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黄小丹代院长对县工商联及各界人士长期以来支持、参与推动法院商事调解工作表示感谢。建议各位特邀监督员、调解员,充分发挥“智囊团”“联络人”“监督员”的作用,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协助灵活高效解决商事纠纷,及时反映广大企业、企业家的司法需求,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司法服务建言献策;要多向企业宣传法院出台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举措,向各类市场主体传递司法好声音,进一步促进法院、法官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构建“亲”“清”的法商关系,共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提升。全院干警要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把监督员、调解员的意见建议吸纳转化到执法办案、便民利民等各项工作中,积极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推动安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素材提供:民二庭本期编辑:黄   欣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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