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协同治理工作及机制建设,本着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原则,12月15日,安溪法院联合县林业局在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行政联动共建协议,并举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法官工作室、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安溪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黄小丹,县林业局局长王焘宗,云中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沈金全,以及安溪法院、县林业局部分班子成员,安溪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审判团队人员、福田乡政府、云中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云中山宣教馆工作人员等参加。
黄小丹代院长和王焘宗局长共同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法官工作室揭牌。
安溪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淑珍与县林业局副局长李志胜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行政联动共建协议》。
黄小丹代院长和王焘宗局长共同为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揭牌。
沈金全主任主持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就地参观安溪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教育基地。
与会人员在福田乡政府会议室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行政联动主题座谈会。福田乡党委书记蔡雅娟、乡长苏杜松参加了会议。
根据联动共建协议,安溪法院联合县林业局在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法官工作室,整合环境行政执法、司法资源,建立生态司法与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新机制,推进环境治理“两法衔接”,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司法保障。
设立生态司法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在基地内增设多功能影音互动系统,用于展播安溪法院生态环境审判中刑事、民事、行政典型案例,共同将该基地打造成集生态保护普法教育、自然通识教育、野外社会实践于一体的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前沿阵地,引导广大群众提高法治意识、环保意思,自觉承担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
云中山生态资源丰富,有云豹、黑麂,蟒蛇,穿山甲,苏白羚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南方红豆衫、桫椤,福建柏等珍稀植物资源。此外,还有多种多样的森林植被和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一些地方仍处于"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状态,素有“绿色明珠”之美称。
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教育基地展示的野生动植物标本及仿真模型均配置科普信息。
基地内展示的鬣羚(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标本系由安溪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吴某桂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的罚没品制成。此次联动共建是安溪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安溪法院将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法官工作室的揭牌为契机,聚焦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继续搭建"司法+行政"的共治平台,让资金活起来,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大美安溪筑牢司法保护屏障,切实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文字来源:林玉琼、王元恺
本期编辑:黄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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