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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关系每个白沙居民钱袋子的事儿 市物价局说它违规 要改

河南商报陪办君 记者陪你去办事儿 2021-12-01

河南商报记者 程亚龙 实习生 何童谣 文/图


吃着地下水的郑东白沙业主 该按市区4.4元一吨的价格缴水费吗?


15日晚,河南商报记者陪你去办事儿公众号,以此为题,对白沙居民质疑郑汴水务公司按照郑州市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收取居民水费一事儿,进行报道。


多位粉丝留言,赞同田先生的说法。并希望陪办记者对“水价收取是否合理”一事儿,继续追踪,给大家释疑。


会有结果吗???


为整个白沙片区供水的郑汴水务


存在违规???


带着白沙市民的疑问,16日,河南商报陪办记者采访求证,此事儿又有了新进展。


郑州市物价局称:郑汴水务按照郑州市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收费,是违规的。


原因呢?


您接着往下看!



15日,郑汴水务工作人员在接收河南商报陪办记者采访时称,于2016年水价上涨并与郑州市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一致,是依据2008年与白沙园区管委会签订的《郑汴产业带水务经营特许经营协议》,《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的通知》,且申请得到了白沙管委会的批复。


郑州市自来水公司、郑汴水务、郑州高新供水 水价对比


就此,16日,河南商报陪办记者进一步采访了郑州市白沙园区管委会。


其回复河南商报称,管委会下属的郑汴建投持有部分郑汴水务的股份,但并未参与运营和管理。郑汴水务此前向记者提供的,落款为2016年1月6日的“《关于调整郑州市郑汴水务有限公司价格的申请》的批复”文件,得到管委会的回复,并不是定价问题,其价格调整的前置依据是,根据《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的通知》。


“目前已与郑汴水务公司联系,让他们就市民提出的质疑,进一步给出回复。”郑州市白沙园区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称。


15日 河南商报陪办记者和田先生到郑汴水务营业厅了解情况


16日晚10时,郑汴水务公司作出回复,原文如下:


河南商报 您好:


郑汴水务公司供水厂于2008年10月开始建设,2009年9月12日建成通水。由于前期水务工程投资较大,供水规模小,当时按照郑州市物价局批准的郑州市自来水与污水处理费的裸价合计2.15元收取,供水和污水处理运营成本约3.2元/吨, 2016年前我公司运营连年亏损,难以维继。


2014年白沙园区已隶属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可以参照郑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管理,2015年11月13日郑州市物价局向郑州市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各有关单位发布了郑价公【2015】36号文《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规定我公司调整自来水与污水处理费裸价合计为3.75元/吨,综合水价为4.4元/吨,其中0.65元/吨的差价为:


1、根据2015年11月11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厅发布的《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我公司代收的水资源费由0.15元/吨调整为0.35元/吨。


2、根据2016年12月2日郑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发布的《郑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污水处理费由0.65元/吨调整为0.95元/吨,增幅为0.3元/吨。


根据总体规划要求,该区域的水源为黄河水,为了满足前期入驻企业的供水需求,前期采用地下水水源,该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根据国家水质化验中心检测的化验结果,106项指标全部合格。


为了保护地下水资源,保障供水安全,自2014年开始,我公司积极争取南水北调水源指标,为规划的新建水厂实现双水源供水,目前省南水北调办已原则同意我公司新建水厂使用南水北调水源,现正在河南省水权收储转让中心办理水权交易手续。按照郑东新区管委会的要求,白沙园区与郑东新区的供水管网实现互联互通,为加快进度,我公司多次向郑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并得到同意批复。目前商都大道与前程路交叉口、郑开大道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口管网已施工到位,我公司正在与市城管局汇报并与市自来水公司沟通尽快签订趸售协议安装计量装置,尽早实行互联互通。


                                          郑州市郑汴水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此前,郑汴水务营业厅工作人员提供的水价收取依据


前期水务工程投资较大,供水规模小

 2016年之前公司运营连年亏损

难以维继


我们相信,这种情况真实存在


但是

郑汴水务按照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的通知》

调整水价(涨价)


合理吗?


16日,郑州市物价局公共事业处庞处长称,2015年底发布并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的通知》的文件,并不适用于郑州市郑汴水务有限公司。


原因是当时审核成本,是根据郑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成本来进行核算的,从它的源水到公司的运营成本、人员工资等等。所以这个水价,仅适用于郑州市自来水公司的供水区域。


郑汴水务供水水源为地下水

又是否该由物价部门核算成本,并定价呢?


庞处长在向河南省发改委请示并了解情况后,明确回复河南商报“记者陪你去办事儿”栏目(公众号ID:hnsbpb)记者:如果是企业自备水源、自备井,没有对外销售的话,政府不定价。但是郑汴水务已对居民供给并销售,这就在政府定价的范围之内。



“需要政府定价,又不适用于郑州市物价局发布的‘调整我市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的通知’的文件。那么,该公司需要重新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交申请,重新核定成本再定价。”庞处长称,目前该公司按照郑州市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收费,是违规的。


庞处长介绍称,因为郑汴水务公司参照郑州市物价局的文件收费,未告知物价局,物价局此前对该公司的情况并不了解。目前已跟郑州市物价局检查所沟通,将了解具体情况,并做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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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河南商报视觉产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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