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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风日下,60万粉丝竟然都遮不住你的道德底裤!

我是 武楷斯 2019-08-21

盗图狗

都应该拉出去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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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风日下,60万粉丝竟然都遮不住你的道德底裤!」

文、图/武楷斯







我是一名摄影师。


或者说,我是一个喜欢拍照的人。


有一天晚上,朋友给我发来一条消息:





我点开一看,


卧槽?!








这里面他妈的就是赤裸裸的啊!


怎么出现在了这个公众号上!


我完全没有授权过啊!


我知道了,


被流氓公众号盗图了。


我特么是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的!




你撞枪口上了。


我一看阅读量,还挺高,毕竟是个大号,


仔细一数,用了6张图,(对话中误称5张),立刻打开公众号首页






有个客服电话,我加了微信,估计就是负责人了。



我打开朋友圈看了一眼:








专注于策划营销,


草,


原来就是靠盗图和抄袭来营销的,


能不能有点底线?!


不该骂人的,我没忍住。


后来,他又安排了另一个人与我周旋





我的立场表达的很明确,以《著作权法》第47条为依据,我提出了了我的合理请求。






不谈事情,扯些有的没的,这是不是营销号被发现侵权后的套路?!





有一万个方法弥补我!但是就不公开道歉,也不赔偿!


60万粉丝竟然都遮不住你的道德底裤!


小学生都懂的道理,广州出发公众号却在装傻?






我明确表示不接受其他解决方案。





好,这个人又来找我了,使用了6张照片,你他妈就赔200块?!你当摄影师是植物,靠吸收阳光活着的吗?!



FXXK



我至少是在开过个展的摄影师,你他妈告我10块钱一张?!






我随手按快门都不是这个价格。






好,联系不上了。




我等了他的律师等了2天,连个都不放。


这样的流氓公众号还存在着。


世风日下,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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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分割线。


上面是我手撕盗图狗的来龙去脉,有几个细节需要公布和解释:




一、盗的到底是哪些图?




这篇推送估计是因为他们心虚,悄悄删了,但是他们的头条号还保留着推送,链接在下方,这样看起来会直观许多,避免抄袭号说我ps图片。



侵权推送:

https://m.toutiao.com/i6375283549490119169/?tt_from=weixin&utm_campaign=client_share&from=groupmessage&app=news_article&utm_source=weixin&iid=7341284381&utm_medium=toutiao_android&wxshare_count=1

赶快看,说不定他们还要删。



原推送:

广州“鬼市”大暗访

http://mp.weixin.qq.com/s/vXJIw9wshC7fZ5Q_OY95qg

我在美国流浪的六十天

http://mp.weixin.qq.com/s/o8d6RVIx7c_XWdO8qRT--g



为了给大家省流量,我就用一张图来概括相关侵权图片。






你问一百个人有一个人说不是抄袭的算我输!




另外,



推送中还使用了另一位广州日报记者苏俊杰的图片,署名却不是他,苏也授权我进行维权,同样请求道歉与赔偿。




要知道,就算署名正确,未经授权发布,都属于侵权行为!



不只是流氓公众号,更是法盲公众号。




二,6张照片请求2000元赔偿是不是一个合理价格?





我为此专门咨询了一些自媒体从业人员,利益相关,我进行了马赛克处理,但能保证信息真实,也经过了对方允许,对话中我分别误称了5张与4张,实际上为6张。



1000元是4张照片的最低价格,6张照片请求2000元属于正常范围内,但和对方提出的一共200元,相差甚多。


相应地,我的一张照片被另一个公众号盗用后,对方认同了400/张的价格。





这才是态度端正,尊重知识产权的好公号。






三、我的根据是什么?











(说人话!)



虽然算不上学霸,但作为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的法律人还是能解释一点的,在新媒体领域,侵权行为主要涉及到的是第一三七条,我来分别解释一下:


一、只要作品是未经著作权人,也就是原始摄影者或者写作者允许的,都不可以发布!


二、只要是别人的作品,就不可以署你或者你们公众号的名字!


三、只要创作者认为要支付报酬的,就应当支付报酬!


看到第三条,那么有人说了,我的公众号是为了推广文化,不是为了盈利的,我就不给你支付报酬。


我们来看《著作权法》第四节权利限制中的第22条:



(在自媒体领域,主要涉及到的是第一款,我就只展示第一款)


权利限制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我特么啥情况下才能抄你们的文章一定不用支付报酬啊,我们公众号真的穷啊!


答案是:


没可能!



因为


所有的公众号都属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


只要你在公众号发布了别人的作品,就必须:


  1. 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

  2. 著作权人说要报酬,就要给,要么就别用!

  3. 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一切扯蛋说:“从网上找的”,“我找不到谁拍的啊”,“我也不知道我怎么找到的图”,“图里没水印啊”,“我觉得好就用了啊”的那些人。



都他妈该枪毙!



不好意思,我没忍住。


看到最后,只有一种方式不用给报酬了,那就是作者自己不要。



可是,



凭什么?!



作品都特么是捡来的,摄影师都是植物晒太阳活下去的?!


对不起,我们不是土豪。



我会继续坚持请求【广州出发】公众号进行公开道歉以及赔偿!


无论他们是否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我希望大家记住这个无良公众号以及他们背后的运营公司:


广州出发

广州有点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然后选择,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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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且解释分析之后,第三部分,我要讲一下我为什么要撕逼。



天光墟



这是我坚持一年所热爱并传播的文化啊!


鬼市于我,几乎就是我生命


2015年11月,在信息量极其稀少的情况下,我一个人走访探索了广州的12个旧货市场,写作了《广州鬼市大暗访》。



在这一年里,我去了无数次天光墟,甚至遇到了我的读者。





为了去天光墟,我不知道睡了多少次麦当劳和大街。



甚至我妈都调侃我



我在天光墟摆摊



我和天光墟摊主打成一片



我在天光墟拍毕业照




在天光墟找到了志同道合的忘年交




下雨天,我在天光墟


去年春节除夕夜的前一天,我也在天光墟。



坚持一年,带领超越500人了解天光墟文化



在天光墟和拾荒老人的故事



我把天光墟文化传播给国外友人




我把天光墟带到了广州电视台



我把天光墟文化带到了头版头条



我把老物件带到了正佳广场与太古汇



我在600人面前讲我和天光墟的故事。




最后,我想说:




一年,我用尽我纯粹的理想主义,把我所热爱的文化发扬光大,看着有更多的人喜爱上天光墟,我内心是很激动的,但我并不想看着我的劳动成果就这样被抄袭狗偷走,也想让大家了解到最精彩的天光墟的故事,如果你想看最原始最正宗的鬼市调研文章,可以点击下方蓝色链接。





广州“鬼市”大暗访





在公众号回复【路线】两个字,


就会出现你们一直在寻找的最新路线与时间。





支持原创,不要让作者一年的心血,


变成抄袭者一秒钟的复制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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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这篇文章除了要曝光【广州出发】的卑鄙行径,还是一个引子,年前我还会完成两篇作品,一篇是我在鬼市摸爬滚打的一年里发生的各种各样酸甜苦辣的故事,比上面的朋友圈要丰富,要精彩的多,还有一篇著作权的普及文章,用人话来解读著作权法,教会摄影师以及写作者如何一步步地用套路优雅地与侵权方撕逼,探讨国人的著作权意识,甚至有可能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就这样,如果需要欢迎关注




这是一个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我只想奉劝所有战斗在新媒体一线的人





别盗图,走点心





©2017 Alejandro-Wu


— 武楷斯的私人Stud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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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文字、旧物

[ 个人微信号:wjvint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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