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季| 携笔从戎,无悔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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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
每一个年轻的心
都曾有一个当兵的梦
依法服兵役也是每名适龄青年的光荣义务
如今,就有这么一个机会
就在眼前
重拾少年志气,镌刻无悔青春
征兵季
来了!
“锵锵锵”!
征兵视频《参军报国 准备出发》震撼来袭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军人风采
点开视频,或许你会改变你的想法
一、应征对象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2019届毕业生)。
二、应征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
4.年龄: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7.1.1-2001.12.31期间出生),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5.1.1以后出生)。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7.1.1-2001.12.31期间出生)。
三、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1
——大学生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考。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优惠政策2
——国家层面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5.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6.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8.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优惠政策3
——台州市及学校政策
1、招生条件。根据当年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实际情况,市本级和临海市、温岭市每年至少各安排 2 个,其他县(市、区)每年至少各安排 1 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用于从本市入伍后退役的本省籍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录(聘);市、县(市、区)国有企业招聘职工,每年至少各安排 5%的新增工作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定向招录(聘)仅限 1 次,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定向招录(聘)资格。
2、奖励制度。对大学生入伍颁发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60%,大学毕业生在对应标准上增发 50%。奖励经费由批准入伍所在地财政承担,具体由各县(市、区)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发放。
3、手续办理。在学校应征入伍的,直接由校武装部老师帮助办理学费代偿、保留学籍等各类相关手续;在所在地入伍的,还需学生本人或家长及时来校办理各手续。
4、就业优先。在校入伍大学生返校读书,毕业时优先重点推荐就业。
四、工作安排
1.组织有意向入伍的学生在5月31日前登陆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温馨提示在校入伍应征地填写:临海市台州学院),并将相关材料上交到学院辅导员处。
2.各学院统一收集后,于6月10日下午下班前上交学生的报名相关材料及应征入伍报名汇总表(附件4)到校武装部,联系人:郑欢,电话:666433,51023。
3.6月中旬,组织学生体格检查(临海)。
4.放假前组织体检合格、待定学生政治考核。
五、咨询方式
1、线上:2019年征兵政策咨询QQ群:612633982;
2、线下:校武装部(临海校区行政楼105室)或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此时此刻
就是你用行动追逐心中向往
实现满腔豪情热血的时候
2019年征兵的号角已经吹响
我来了,你呢?
图文:学工部(武装部)来稿
排版:祝颖
出品:台州学院党委宣传部学生网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