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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宣莹|近代早期英格兰国家档案的编辑与散佚——弗朗西斯·沃尔辛厄姆档案探析

2017-05-14 杜宣莹 世界历史编辑部

·欧美史·


近代早期英格兰国家档案的编辑与散佚

——弗朗西斯·沃尔辛厄姆档案探析


杜 宣 莹


内容提要 近代早期的英格兰国家档案在16世纪晚期创设之初,在公文编辑程序与散佚两方面皆呈现强烈的私有化特性。都铎官僚基于办公空间狭小等因素,逐渐将公务并同公文转移至私宅处理。此行政空间的转移促成重臣的私人门客开始管控官方信息与情报网络,由此重新塑造政府成为门客制与官僚制并行的双轨行政系统。与此同时,公文私有化的陋规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档案在早期因保密而销毁、私人幕僚挪用、国家档案室“存公去私”的筛选政策,以及17世纪初古物收藏者的盗取,从而遭到严重毁损。伊丽莎白一世首席国务大臣弗朗西斯·沃尔辛厄姆档案的编辑与散佚见证了近代早期英格兰政府的政务私有化与次级权力结构的重组,以及国家档案从私有化重归政府统辖的变革和弛废。

关键词 国家档案 弗朗西斯·沃尔辛厄姆 英国国家档案馆 大英图书馆



英国国家档案(State Papers)是近代早期至今英国国务大臣(Principal Secretary of State)统辖之中央政务文书,是英国史研究的核心史料。自中古晚期,随着政府组织的建立与官僚意识的强化,公文逐渐从中央档案室分散至各职属部门,后因档案存置空间日益局促,再次移入负责相应政务官僚的私宅。这些政务文书鲜有在官僚离职或辞世前归缴国家,而是部分转入其家族档案,或基于保密而销毁,或被经手的私人幕僚挪作另谋出路的筹码,因此之故,残缺、散佚严重。1578年创设的国家档案室(State Paper Office)虽矫正了公文私有化的陋规,但其松散的管理与“存公去私”的文件筛选标准导致这些档案再度遭到毁损。更有甚者,1610年国家档案室首次编辑整理文件,档案事务官(Clerk of the Papers)托马斯·威尔逊(Thomas Wilson)与列比乌斯·蒙克(Levinus Muncke)简略地将档案按照“国内”(Domestical)与“国外”(Foreign)进行二分,这种粗糙的分类法混淆了公文在原负责官员手中的原始编目。故近代早期英格兰国家档案,正如史家杰弗里·埃尔顿(Geoffrey R.Elton)所称,“内容与保存均不系统化”。目前,保有原始英国国家档案原状的史料十分稀少,研究国家档案之原型与散佚途径的著述也相对有限。相关的研究者仅有如下几位:史学家罗伯特·沃纳姆(Robert B.Wernham)着眼于国家档案室的管理沿革;西门·亚当斯(Simon Adams)与马克·泰米能(Mark Taviner)专注于个人档案,如莱斯特伯爵罗伯特·达德利(Robert Dudley,Earl of Leicester)与枢密院秘书罗伯特·比尔(Robert Beale)家族文件的流散。然而,这些研究都没有涉及英国国家档案的编辑与散佚的讨论。

本文旨在以伊丽莎白一世时期首席国务大臣兼情报组织者弗朗西斯·沃尔辛厄姆的公文档案为核心史料,探讨英国国家档案于16世纪晚期创设之初的原型与其后的散佚状况。沃尔辛厄姆自1573年年底调任国务大臣,1576年升迁首席国务大臣,至1590年逝世为止,几乎独揽国务公文、机密情报及与女王通信等国家信息业务,且因近代早期英格兰官僚的公文私有化习惯,沃尔辛厄姆档案基本涵盖了伊丽莎白统治中期的中央政务文书。此档案也是首批规划并确切封存进入国家档案室的文件,不但展现了伊丽莎白政府对国家档案室的计划蓝图,而且较都铎王朝前期几无幸存的国家档案状况而言,保存相对完整。本文将通过分析沃尔辛厄姆的多种公务记录册、文件副本册与公文手稿之旁注字迹,还原伊丽莎白一世时期中央政务文书的原始分类与编辑流程。同时从现存沃尔辛厄姆档案的主要分布状况,探究国家档案散佚的主要原因:销毁保密、私人幕僚的挪用、国家档案室存公去私的归档政策以及17世纪初古物收藏者的盗取。



一、 沃尔辛厄姆的档案分类


沃尔辛厄姆档案清册(Walsingham's Table Book,现存于大英图书馆,编号Stowe MS 162)是现今仅存的伊丽莎白一世时期大臣的个人公文目录,完整展示了英国国家档案在国务秘书处的原始归类状况。1578年国家档案室设立之初,当时已升任首席国务大臣的沃尔辛厄姆极有可能参与筹划并设定了档案分类规则,且因其自1576年9月开始因病申请离职,故依此归类公文,作为辞职后之归档准备,但留任后仍沿用此档案分类。1588年沃尔辛厄姆的助理,号称“效率保证”(swiftsure)的托马斯·雷克(Thomas Lake)负责编撰此档案清册,可能因沃尔辛厄姆自1588年1月再度缠绵病榻,病情在8月西班牙无敌舰队之役后急遽恶化,故而受命编撰档案清册,以备其逝世后移交国家档案室。

档案清册编录了沃尔辛厄姆自1576年就任国务大臣后的公务文件,还包括其自1571年至1573年任驻法大使,以及1578年出使尼德兰、1581年出使法兰西、1583年出使苏格兰的外交文书,相关文件的副本册(Books of Matters)也一并收录。或许遵循档案室应存公去私的归档政策,档案清册彻底排除了沃尔辛厄姆的家庭档案及属私人业务性质的情报文件。公文以议题(而非以文件形式)分为三类,即“国内事务”(Home Matters)、“外交”、“杂项”(Diverse Matters),每大类中再按照国别、年份或政策细分如下:




根据以上议题细目,沃尔辛厄姆文件多整理成卷轴或直接装封纳入文件袋,便于抽阅或宫廷巡游时携带。卷轴或公文袋外侧皆标注大写字母进行编码,存放在各主题档案箱内。卷名的大写字母编码及每卷或每公文袋中收录之各单篇公文的篇名与数字编号,均编目于相关文件的副本册,多数目录再汇总誊抄在档案清册。由此可知,现存的维多利亚时期史家编辑国家档案时采用的编年分类与书册式的装订,固然有利于查阅与保存,但已全然迥异于原始国家档案的政策议题分类与散装封纳的方式。文件的副本册与多种公务记录册是沃尔辛厄姆秘书处整编公文的一大特色,其编写形式与众多助理字迹则呈现出秘书处的组织发展与分工流程状况。



二、 国务秘书处的档案编辑


沃尔辛厄姆另一名助理尼古拉斯·傅恩特(Nicholas Faunt)在1592年撰写的《关于国务大臣办公室之讨论》一文,和罗伯特·比尔同年所著《枢密大臣与国务大臣之工作条例》,都阐述了伊丽莎白时期国务大臣的工作性质,但多为个人对该职务的建言,无法如实反映沃尔辛厄姆秘书处的实际运作。但是,傅恩特《关于国务大臣办公室之讨论》一文对沃尔辛厄姆各类公务记录册的描述与现存原稿的编写相符合,同时通过分析编撰者的笔迹,得以初步还原沃尔辛厄姆秘书处的组织分工情况。

自每日早晨7时至8时起,女王信件与政务文书由王室邮驿,私人信件或情报由沃尔辛厄姆的私属快递马队,陆续送抵沃尔辛厄姆秘书处。每日公文信件的收发由专人登记,并载于“日志”(Journall),沃尔辛厄姆当日行程、公务会议或私人会见也记录于同册日志内。首先,现今仅存的沃尔辛厄姆日志(Walsingham's Journal Book Dec.1570-Apr.1583,存于英国国家档案馆,编号PRO 30/5/5)虽以沃尔辛厄姆为第一人称记录,但多人字迹显示公文收发与行程规划在不同时期由不同助理负责完成。沃尔辛厄姆任驻法大使初期(1570年12月1日至1571年5月31日)由拉尔夫·沃科普(Ralph Warcop)记录,沃科普自1570年任职,被赞誉为“非常虔诚、诚信且值得信任的人”。沃科普在1571年7月返国述职后,同年6月1日至1572年1月17日由莱尔·凯夫(Lisle Cave)接手;沃尔辛厄姆升任国务大臣后十年,改由雷克与其他无法确认笔迹的助理群集体负责。其次,日志内容透露了沃尔辛厄姆驻法期间的助理团队及职务,包括沃尔特·威廉斯(Walter Williams)、贾哥摩·曼努西(Jacomo Manucci)、哈考特(Harcourt)、迪格比(Digbye)与约翰·德·罗斯(John de Rosse),前四人专门负责传递与英格兰的往来书信。最后,书写栏目的编排说明工作流程:先于页面中线纵向填写日期,将一页分为左、右两栏,后由同位助理(与日期字迹相同)在日期栏右侧填入沃尔辛厄姆当日行程,左侧因空间狭小以及字迹迥异,推测应由另一位专责收发公文的助理登记同日收发信件,但实际总量远多于记录数量。

一旦完成信件登记,随即按照业务性质分派至沃尔辛厄姆秘书处的外交或情报部门。依据沃尔辛厄姆每日晨起时在工作备忘录(A Generall Memorial Booke)拟定之指示,各助理对公文进行答复、解密、节要、誊录、编目与归档。沃尔辛厄姆工作备忘录(Walsingham's Ledger Book 1583-1585,存于大英图书馆,编号Harley MS 6035)现仅存一册,字迹显示不是其亲笔书写,多为口述,由私宅秘书处总管弗朗西斯·米勒斯(Francis Mylles)代笔,偶尔由比尔、雷克与不知名的助理们记录。此册功能为规划沃尔辛厄姆当日信件撰写、枢密院会议以及向女王简报等业务,并指派助理群当日的任务。

该备忘录记载的助理名字多至近30位,可见沃尔辛厄姆秘书处在16世纪80年代助理人数迅速膨胀。首席外交助理劳伦斯·汤姆森(Laurence Tomson)与傅恩特分别于1573年与1578年入职,16世纪80年代雷克、托马斯·菲利普斯(Thomas Phelippes)、托马斯·埃德蒙兹(Thomas Edmondes)加入。工作备忘录补充16世纪80年代的其余助理名单:爱德华·伯纳姆(Edward Burnham)、威廉斯,以及其他姓名不全者如奇普里安(Ciprian)、查尔斯(Charles)、威克斯(Weekes)、威尔克斯(Wilkes)与渥克(Horcle)等。中央财政出纳账册(Exchequer Teller Books of Issues)记录1573年至1588年沃尔辛厄姆签领年俸的其他助理:拉尔夫·彭德尔伯里(Ralph Pendlebury)、约翰·克蒂斯福德(John Cottesforde)、克里斯托弗·巴克(Christopher Barker)、罗杰·卓斯费尔德(Roger Draunsfelde)、威廉·斯塔布斯(William Stubbs)、托马斯·霍尔兹沃思(Thomas Oldesworth)以及彼得·普罗比(Peter Proby)。助理总数远超前任国务大臣伯利勋爵威廉·塞西尔(William Cecil,Baron Burghley)六倍之多。秘书处扩张的主要原因为:其一,沃尔辛厄姆于1576年升任首席国务大臣,并于1581年至1586年独掌此职,随着其私人情报网至1580年布局成熟,政府与情报业务遽增;其二,基于保密与专业需求,沃尔辛厄姆将秘书处的情报部门从宫廷转移至伦敦斯林巷(Seething Lane)私宅,并将政府同僚排除在外,故需起用众多门客。另外,沃尔辛厄姆工作备忘录也显示助理群的业务分工,米勒斯、傅恩、汤姆森、雷克与奇普里安负责抄录、节要或归档等文书工作。升任枢密院秘书的比尔、托马斯·威尔克斯(Thomas Wilkes)及傅恩特多被指派为枢密院事务联系人。

情报分配至情报部门解密。伊丽莎白一世时期,新、旧教冲突不断,弒君阴谋迭起,保密技术如化名、隐形墨水与密码表等在外交与谍报活动中普遍运用并一再强化。化名为首层加密,以掩护间谍与情报主双方的真实身份,沃尔辛厄姆与情报助理菲利普斯针对不同间谍使用特定化名。例如,天主教流亡者乔治·诺顿(George Norton)为求特赦归国,1584年化名威廉·鲁滨孙(William Robinson)寄家书给兄弟约翰·鲁滨孙(John Robinson,实为沃尔辛厄姆),透露苏格兰政局变化与英格兰天主教流亡者的动向。菲利普斯于1587年交替使用亨利·韦尔斯顿(Henry Willsdon)与詹姆士·达利森(James Dalison)两个化名,联系间谍吉尔伯特·吉弗德(Gilbert Gifford)。当收到化名信,菲利普斯需查阅“秘密情报册”(Booke of Secret Intelligences,记载间谍名单、化名、密码表与酬劳)以厘清间谍身份,确认其惯用加密方式。

16世纪80年代中期,沃尔辛厄姆驻巴黎主要间谍尼古拉斯·博登(Nicholas Berden)使用化名托马斯·罗杰斯(Thomas Rogers)与隐形墨水进行双重加密。隐形墨水在近代早期因印刷普及而渐为人知,多以果汁(柳橙、柠檬、洋葱)、醋、尿液或明矾书写,运用加热、遇水与涂粉等方法显形。博登的情报信首页多以贸易汇报为伪装,如1585年10月18日的信件首页为正文,以作伪装,后三页以隐形墨水详述西班牙欲取道苏格兰攻英的计划。而密码加密最为普及。随着解密技巧的日益精进,密码设计从单型代码演化成由数字、字母、符号等混合的复合式代码,基于安全考虑,密码须以多组替换或混同使用。解码工作最初由米勒斯与凯夫负责,16世纪80年代由菲利普斯与雷克接手。

以下以菲利普斯解密天主教流亡者威廉·吉弗德(William Gifford)与J.思罗克莫顿(J.Throckmorton)的密码信为例说明译码步骤。菲利普斯先誊抄全文,在副本末页背面写下先前拦截的天主教徒密码表,包含两组数字表、两组字母表和一组符号表。随后至副本主文解译密码(多为地名或人名),并在边栏注释,同时修正误写的密码。例如,菲利普斯注解吉弗德在某段误填密码73为83,但83在同文他处为耶稣会教士罗伯特·波森斯(Robert Persons),在此处明显文句有矛盾,故73应为正解。解密后,将摘要内容写于信封页上。以博登在1585年12月28日信件为例,内书“驱逐英格兰出教会之新令已签发,短期内将传入英格兰……五周前已送出,由吉尔伯特·吉弗德及其他教士负责传递”并同吉弗德在海岸被捕的传言,总结为“驱逐英格兰出教会之新令将入英格兰。吉尔伯特·吉弗德在英格兰被捕消息已被知晓”。最后在摘要上方标注一大写字母“X”作为此信的归档项目编码。

进行摘要、编码后的文件通常呈交沃尔辛厄姆批阅,他习惯在关键词句下画标线或删涂,或在边栏批注,指示编目或誊录重要的派遣状、会议记录或外交报告,并载于相对项目的副本册。根据1588年档案清册,副本册分为三类:国家、国内事务与杂项。此三类下再依业务和政治事件细分。如在“法兰西&佛兰德斯”类中分成:“合约总集”(The Great Book of Treaties)、“活动纪录”(The Register of Intercourses)、“拘捕事务条例”(The Treaties upon Matters of Arrest)、“命令册摘要”(An Abstract of the Book of Instructions)与“1578年寇汉爵士与吾(沃尔辛厄姆)于低地国家之谈判纪录”(The Lowe Countrie Negotiation by the L.Cobham and Me 1578)等。副本册不仅作为该类文件原稿的索引目录,记载装封在该议题卷轴或文件袋的各篇公文编号,也抄录具有政策连续性文件,随时在边栏更新进度。例如,汤姆森的“1577年至1579年外交副本册”(Foreign Entry Book 1577-1579)抄录一份派遣比尔于1577年出使日耳曼的任命状。汤姆森先在副本左上栏记录比尔于8月25日周日深夜从伦敦启程,后在右上栏记录此任命状于1577年8月29日才从奥特兰送出。副本册为沃尔辛厄姆编辑公文的特殊方式,迥异于伊丽莎白政府归整公文成卷轴或装封入袋的标准程序,这或许可以解释16世纪后期除仅存的沃尔辛厄姆四本副本册外,鲜见其他国务大臣类似的副本册。

政务文书完成登记、解密、摘要、沃尔辛厄姆批阅(或转呈女王)、回复或抄录副本后,随即归档保存。中古末期以降,政务文书已被规定存入中央档案室,档案室最初设于伦敦塔,14世纪移至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内礼拜堂的财政纪录库房(The Treasury of the Receipt of Exchequer in the Chapter House of Westminster Abbey),亨利八世末年改存至当时新扩建的威斯敏斯特宫(Palace of Westminster)国王办公室。然而始于15世纪的公文私有化习惯使官方档案室形同虚设。史家沃纳姆主张公文私有化,其根源在于官僚制度发展后,官僚自我意识提升,视公文为职务财产,存放于各自职属部门。但自爱德华三世时期以来积累的大量公文严重压缩办公空间,迫使都铎王朝国务大臣将公文移往私宅存放。公文存放空间的转移影响了国务大臣们的观念,他们逐渐视公文为私产,通常在离职或过世时自行销毁或归入家族档案,而不是转交继任者或缴回国家档案室。红衣主教托马斯·沃尔西与托马斯·克伦威尔的公文因亨利八世的扣押才得以保存,直至19世纪初才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内礼拜堂被发现。接任者托马斯·赖奥思利(Thomas Wriothesley)、拉尔夫·萨德勒(Ralph Sadler)、威廉·帕特雷(William Patre)与玛丽一世时期的约翰·伯尔尼(John Bourne)皆未缴回公文。

 伊丽莎白一世时期,政府部门的精细化与驻外使节制度的成型,使调阅档案以利行政或外交谈判之需求日益增长。政府担忧16世纪70年代国务大臣的频繁更换及公文存置私宅的风气,恐损毁文件或文件被侵夺,故1578年于白厅成立“女王文件与国家及枢密院纪录办公室”(Office of Her Majesty's Papers and Records for Business of State and Council,简称国家档案室),指派1577年刚接任第二国务大臣的托马斯·威尔逊(Thomas Wilson)兼任档案事务官,负责登记、整理,并基于安全保密原则管理调阅。尽管设立国家档案室,官员公文私有化的习惯仍未改善。威尔逊于1581年辞世后,公文竟未归入档案室,迄今流向成谜。沃尔辛厄姆档案清册证实其公文与各类档案册仍存放在斯林巷私宅书房,部分转移至其位于萨里(Surrey)的巴艾姆庄园(Barn Elms),仅少数留置宫廷白厅(Whitehall)的国务大臣办公室内,幸得政府在沃尔辛厄姆辞世后紧急查封才得以保存。伯利于爱德华六世时期与伊丽莎白一世统治初期任国务大臣,后自1572年至1598年逝世为止一直任财务大臣,经手公文尽入家族档案,至今仍藏于哈特菲尔德宅邸(Hatfield House)的图书馆内。公文私有化终结于1612年,斯图亚特政府下令查抄刚逝世的国务大臣罗伯特·塞西尔(Robert Cecil)放置在索尔兹伯里宅邸(Salisbury House)的公文,并即刻封存入国家档案室,此举宣告政府档案集中管理的开端。自此以后,官员离职或辞世时,归缴公文至国家档案室遂成定制。

罗伯特·比尔谴责都铎一朝的公文私有化现象,即官僚视公文为私产,归入个人档案,且留置家宅,此陋习阻碍了接任者进行职务交接。沃尔辛厄姆档案清册仅残存极少数的伯利与史密斯的公文,主要为伯利于1568年至1571年在国务大臣任期最后阶段,关于如英格兰海军军力统计、对爱尔兰叛乱的军事征服并设总督于莫斯特与康斯诺两省等官方报告。此类零散的公文证实,两人手中的国家档案几乎没有转交给继任者沃尔辛厄姆,导致后者在接任国务大臣时陷入对政务一无所知,甚至无法参与政策讨论的状况。颇为讽刺的是,深受其害的沃尔辛厄姆仍沿袭公文私有化习惯,尤其视情报档案为私人业务而未将其列入1588年档案清册。而文件存放于私宅也为私人幕僚提供了挪用转移的便利性。沃尔辛厄姆于1590年4月6日辞世,其后一个月,蜂拥而至的间谍薪酬账单才迫使政府紧急查封沃尔辛厄姆私宅书房的档案,但已然造成情报档案的严重残缺(如沃尔辛厄姆密码表仅余一份),仅能还原小部分的间谍名单,使暂时代理国务大臣的伯利面对间谍们漫天开价的酬劳,因缺乏依据而无所适从,随之而来的是沃尔辛厄姆远至君士坦丁堡的泛欧情报网亦崩解殆尽。此外,由政府接管的沃尔辛厄姆档案也因诸多管理不善,从而导致进一步散佚。



三、 沃尔辛厄姆档案的散佚


现存的沃尔辛厄姆档案主要收藏在英国国家档案馆的国家档案项(SP)与公共档案项(PRO),还有大英图书馆的科顿(Cotton)、哈利(Harley)、耶尔弗顿(Yelverton)和斯托(Stowe)等人的手稿收藏中,以及如塞西尔家族的哈特菲尔德宅邸图书馆与诺丁汉伯爵的芬奇(Finch)家族等私人收藏者手中。部分档案因拍卖或转售流落到阿伯里斯特威斯(Aberystwyth)的威尔士国家图书馆(National Library of Wales)、都柏林的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与海外博物馆。其主要散布的位置大致与国家档案的现存地点相同,故依此回溯散佚路线,可以推测国家档案散佚的原因:因保密而销毁、私人幕僚的窃取、国家档案室“存公去私”的归档政策以及17世纪初古物收藏者的窃取。

其一,情报在审阅后因保密原因多被销毁。1586年7月9日,沃尔辛厄姆写信给远在尼德兰征战的主战派盟友莱斯特,透露了他布局许久,即将揭露巴宾顿密谋(Babington Plot)计划,借此坐实在英国已被幽禁多年的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Mary Stuart)企图谋弒伊丽莎白女王的罪行,以影响优柔寡断的伊丽莎白处决玛丽。聆听信使口述计划后,莱斯特未依照沃尔辛厄姆信中指示销毁信件,仅以黑线删去部分敏感字句,如删除“的确,若善加运作此事,将可一举铲除女王陛下统治期间的所有阴谋……我唯一的担忧是女王陛下将不会善用这次良机,这可是她即位以来前所未有的良机”。此句显示沃尔辛厄姆自1572年“勃艮第计划”(The Enterprise of Burgundy)以来确信唯有通过情报操作,搜集证据以“指导”伊丽莎白女王克服基于天生的性别恐惧与犹豫不决,迫使她果断决策。另外,间谍威廉·佩里(William Parry)在1584年5月写信给主人伯利,请求酬赏他煽动玛丽的情报秘书托马斯·摩根(Thomas Morgan)筹划谋杀伊丽莎白的功劳;此计成功地将摩根关入巴士底狱,阻断了玛丽的情报联系。佩里要求以东伦敦圣凯瑟琳医院所有权为报酬,此信左下角标明“焚毁”。

 其二,被幕僚扣留或窃取档案文件几乎成为伊丽莎白一世时期权贵逝世后的共同现象。莱斯特在1588年逝世后,其许多与女王的私密信件落入莱斯特宅邸(Leicester House)或旺斯特德(Wanstead)宅邸总管理查德·布朗(Richard Browne)或首席秘书亚瑟·艾特(Arthur Atye)之手。伯利于1598年辞世,首席秘书麦可·希克(Michael Hicks)续任伯利次子罗伯特·塞西尔的索尔兹伯里宅邸总管,这两项工作便于他将115卷伯利档案转移至其位于埃塞克斯(Essex)的罗克沃特(Ruckholt)私宅,今存于大英图书馆,编目Landsdowne MSS。另外,伊丽莎白女王私人秘书托马斯·温德班克(Thomas Windebank)曾窃取女王与宠臣克里斯托弗·哈顿(Christopher Hatton)的私密信件,后传给其子弗朗西斯(Francis Windebank),弗朗西斯任查尔斯一世国务大臣,在164012月内战爆发前夕流亡法国,这些信件遗留在国务大臣办公室,因而得以重归国家档案室。

沃尔辛厄姆在1590年4月逝世后,存于私宅的部分文件或根据遗嘱留给其遗孀厄休拉(Ursula Lady Walsingham),后者于1602年逝世,这部分文件由其独生女也是遗嘱执行人的埃塞克斯伯爵夫人弗朗西斯(Frances Countess of Essex)继承。部分文件或保留在原负责的幕僚手中,或被偷窃以进献新主。彼得·普罗比携部分沃尔辛厄姆书信投靠内廷总管托马斯·赫尼奇(Thomas Heneage),后赫尼奇的独生女伊丽莎白与莫伊尔·芬奇(Moyle Finch)联姻,这部分文书随之转入芬奇家族收藏,其中一份沃尔辛厄姆寄给留学欧陆的侄子托马斯·沃尔辛厄姆(Thomas Walsingham)的家书已在1908年火灾中焚毁。1595年赫尼奇逝世后,普罗比转而投效罗伯特·塞西尔以求取养老津贴,赠与后者沃尔辛厄姆的部分藏书及其副手第二国务大臣威廉·戴维森(William Davison)编辑的爱尔兰档案。

另外,首席幕僚比尔曾在沃尔辛厄姆1581年出使法国与1583年出使苏格兰期间担任国务大臣代理人,保留或抄录比尔自身涉及的政治活动及相关感兴趣领域的事务公文,包括1576年至1587年的低地国家外交文书以及与苏格兰玛丽交涉之记录,如大英图书馆手稿编号Additional MSS 48027与48049为比尔搜集之玛丽谋反报告,以及玛丽与查尔斯·佩吉特(Charles Paget)、安东尼·巴宾顿(Anthony Babington)等天主教叛乱者的秘密通信与密码表。比尔于生前将部分沃尔辛厄姆文件赠与文物学会(Society of Antiquaries)会员罗伯特·科顿(Robert Cotton)。余下的多数档案在其1601年逝世后,或在长女玛格丽特与亨利·耶尔弗顿(Henry Yelverton)爵士联姻后,或因比尔的第二私人秘书也效力耶尔弗顿家族,而流入该家族收藏。此后至20世纪中叶,这批文件辗转于耶尔弗顿家族与其亲戚考尔索普(Calthorpe)家族,终于在1953年大英博物馆从考尔索普家族手中购回这批85卷耶尔弗顿文件,编码为Additional MSS 48000-48196。

托马斯·雷克或许保留了沃尔辛厄姆的1579年爱尔兰副本册与信件日志。18世纪初随其后裔的婚姻,一度落入钱多斯公爵(Duke of Chandos)的家族收藏。但此家族在“南海泡沫”事件中投资亏损,故1747年拍卖家族图书馆馆藏,两书辗转流入托马斯·卡鲁(Thomas Carew of Crowcombe Court)之手。1868年卡姆登学会主席约翰·布鲁斯(John Bruce)受邀检阅卡鲁家族藏书,两书始得重见天日,同年捐赠给公共档案室(Public Record Office),作为编辑国家档案年鉴(Calendars of State Papers)之用。两书现存英国国家档案馆,编号为Carew Papers(PRO 30/5)。

沃尔辛厄姆档案被幕僚扣留或窃取的乱象或许可以解释多数沃尔辛厄姆助理的个人文件鲜见存留的现象。伊丽莎白宫廷的政务处理以口语沟通为主,只有当官员暂离宫廷时才以书信汇报,此为幕僚文件相对稀少的原因之一。但沃尔辛厄姆幕僚或承袭公文私有习惯,或为求取新职,故保留经手或个人负责的政务文书。沃尔辛厄姆秘书处总管米勒斯仅遗留34份文件存于国家档案馆,一份存于大英图书馆的Egerton MS 1694。米勒斯文件的重要性在于其寄出地址多为塔丘(Tower Hill),即沃尔辛厄姆私宅所在的伦敦行政区。部分信件标明寄件地址为沃尔辛厄姆斯林巷私宅,证实其设情报总部于伦敦私宅,而非宫廷办公室。傅恩特仅留下一份文件于国家档案中,后世研究其情报业务只能依据他与友人,即沃尔辛厄姆驻巴黎的间谍安东尼·培根(Anthony Bacon)的信件,现存伦敦兰巴斯宫图书馆(Lambeth Palace Library),编号为Bacon Papers MSS 647-662。沃尔辛厄姆的关键情报档案“秘密情报册”最后出现记录为1590年3月,后不知所踪。专门负责解密的菲利普斯为最可疑持有者,他在沃尔辛厄姆逝世后偕同间谍托马斯·巴恩斯(Thomas Barnes)与威廉·斯特勒尔(William Sterrell),游走于两大敌对权臣塞西尔与埃塞克斯之间,此册应为其投靠的最大筹码。

其三,国家档案存公去私的归档政策。沃尔辛厄姆1590年逝世后,也许因档案室成立初期尚未确定存放处,档案未能立即转入政府。公文继续存放私宅至1597年,才由档案事务官约翰·詹姆士(John James)与雷克,连同女王文件与枢密院纪录等移往白厅国宴厅的三个房间,并对1550年以降的文件进行干燥处理与记录。尽管中央正式接管国家档案,但因公文调阅未还、“唯公”筛选政策(仅保留官方文书,淘汰私人性质文件),以及1619年白厅大火等原因,进一步造成档案散佚。首先,唯有国务秘书、枢密大臣与政府官员有权调阅国家档案,大使借阅须持宫廷总管同意书,其余人须申请国王许可状,但借阅未还现象屡见不鲜。沃尔辛厄姆档案清册的边栏标记(或为詹姆士字迹)显示,“爱尔兰叛乱与协商册”(Ireland A Book of Plotts and Discourses)于1596年被塞西尔借出,未还。1599年7月,新任驻法大使亨利·内维尔(Henry Neville)就职前,审计大臣无法寻获一笔先前借给法王亨利四世(Henry Ⅳ)的三万英镑债券文件,原件应存于沃尔辛厄姆档案,但已失踪。伯利秘书文森特·斯金纳(Vincent Skinner)称,此笔借贷应记载在沃尔辛厄姆“一本以羊皮封装的对开册”里,里面记录所有外国借贷的担保,但伯利借阅后未归还。

其次,国家档案“存公去私”的筛选政策应是加速档案流失的关键原因。基于储存空间有限,国家档案室限定接收君主文档、宫廷及政府档案及国务大臣公文,拒绝接收私人性质的文件。然而近代早期英格兰政府判断公文与私人文件的标准或许非根据文件议题,而是文件制作方式,即是否为官方制作之公文原稿。尽管无文件证实此筛选原则,但史家西门·亚当斯推断此标准是唯一可能解释沃尔辛厄姆与戴维森的家庭档案全然消失的原因,也可能是导致那些为数众多的沃尔辛厄姆档案与情报信件沦落到拍卖市场甚至被当作废纸收购的重要原因。尽管这些文件属国务性质,却因是沃尔辛厄姆私人幕僚编写之公务记录册或副本册,或是私人情报业务,被归类为私人文件而被国家档案室淘汰。现今沃尔辛厄姆公务记录册仅存七册,远少于1588年档案清册所载,即大英图书馆的“1588年档案清册”与“1583年至1585年工作备忘录”;英国国家档案馆的“1570年至1583年信件收发日志”、“1579年爱尔兰政策副本册”(Walsingham's Entry Book of Ireland December 1579)、“1571年至1589年法文信件副本册”(France, Flanders, German States and Holland: Lisle Cave French Language Letter Book 1571-1589),与“1577年至1579年外交副本册”(Flanders, France, German States, Holland, Scotland, Spain, Poland, Morocco and Sweden: Laurence Tomson's Foreign Entry Book 1577-1579);现存于奥斯伯顿市政厅(Osberton Hall)“1588年召兵副本册”(Book of Musters 1588)。

最后,1619年1月白厅大火导致国宴厅崩塌,储存该处的众多国家档案失踪或被焚毁。其中包括沃尔辛厄姆于1570年与1571年初首次驻法的外交档案,幸而部分档案此前已被达德利·迪格斯(Dudley Digges)誊抄收录于其编纂之《完美大使》(The Compleat Ambassador)一书,1655年正式出版。随后,其余幸存的国家档案被转移至白厅入口处的新建塔楼。

其四,由于国家档案室保管效率不彰,部分档案因仰仗17世纪初古物收藏者的窃取而得以保存。16世纪古文物学的兴起促使古文物及书册手稿的搜集之风日盛,同时伊丽莎白晚期史家如威廉·卡姆登(William Camden)倡导改革英格兰史学,排除传统的神秘传说或非自然等低可信元素,从文字史料重塑历史书写的严谨性,而文字史料的核心即为政府档案。故古文物收藏者与历史学家通过拍卖、捐赠以及与政治特权交往等方式积极搜集政府档案。古物收藏家罗伯特·科顿自16世纪80年代末至1631年逝世为止,建立仅次于国家档案室的政府档案收藏图书馆,仅沃尔辛厄姆档案即高达900份。根据科顿图书馆在1606年至1621年编辑的原目录(现存于大英图书馆,编号Harley MS 6018),科顿收藏的来源之一为枢密大臣的秘书与门客,如沃尔辛厄姆幕僚比尔、莱斯特秘书艾特、塞西尔门客卡姆登。科顿收藏中,编号Cotton MSS Titus B/Ⅱ、Nero B/Ⅸ、Caligula C/Ⅸ (ff.69—90),Galba D/Ⅲ (ff.157—158, 201—204)等为比尔生前赠与。另外,Cotton MS Titus B/Ⅻ涉及1578年与1579年爱尔兰政策,出自沃尔辛厄姆档案与副本册,部分甚至保留沃尔辛厄姆档案原始封面与字母编号,如Book I (ff.43r—55v)、Book H (ff.62r—75v)与Book B (ff.345r—366v),但来源不明。另外,科顿作为掌玺大臣(Lord Privy Seal)北安普敦伯爵(Earl of Northampton)的私人秘书和阿伦德尔伯爵(Earl Marshal Arundal)的门客,加之自身兼任数个委员会委员,这样的政治地位为他接触大量档案带来了方便。他甚至凭借詹姆士一世(James I)的许可状调阅国家档案。档案事务官威尔逊指控,此特权导致部分1559年至1589年,尤其1578年至1585年的苏格兰外交与情报的文件原稿(Cotton MSS Caligula C/Ⅵ-Ⅷ)落入科顿之手。

但科顿的收藏品同样面临借阅不还与火灾的损耗。如塞西尔曾调阅1589年至1590年低地国家文件(Galba D/Ⅵ),似未归还。1731年10月23日,科顿档案暂存处威斯敏斯特区的阿什伯纳姆宅邸(Ashburnham House)失火,烧毁了伊丽莎白时期国家档案如“军械与海军办公室之文书与令状”(Letters, Warrants and Other Papers Relating to the Office of the Ordnance and the Navy,编号Otho E/Ⅶ)、“航海与海外考察书信集”(Collections of Letters and Relations Concerning Voyages and Expeditions to Sea,编号Otho E/Ⅷ),“亨利八世至詹姆士一世之海外考察书信与命令”(Collections of Expeditions at Sea,containing original letters, relations and instructions from K.Hen Ⅷ till after K.James I,编号Otho E/IX)。幸存的档案在1753年归入大英博物馆,成为该馆的镇馆之宝。

同时期,拉尔夫·斯塔基(Ralph Starkey)以收藏戴维森的文件闻名,其中包含众多沃尔辛厄姆文件原稿,如莱斯特与其外甥菲利普·西德尼(Philip Sidney)在尼德兰作战期间与沃尔辛厄姆的通信(Harley MS 285),以及1584年至1589年间大量隶属于沃尔辛厄姆的间谍报告(Harley MSS 286、287、290)。其余散布于档案Harley MSS 288、291、292与296中,涉及沃尔辛厄姆对法兰西、苏格兰与爱尔兰的外交与谍报工作以及对西班牙的入侵计划。这些原稿应是戴维森任国务大臣时取得,后其长子弗朗西斯(Francis)或女婿威廉·邓柯姆(William Duncombe)售予斯塔基。1619年,枢密院下令扣查斯塔基家中45卷戴维森外交档案,却遗漏编号Harley MSS 285—287诸卷。斯塔基于1628年逝世后,剩余档案转手售予西蒙斯·狄维斯(Simonds D'Ewes)与哈利(Harley)家族,终于在18世纪中叶转售大英博物馆。除此两大收藏外,都铎时期国家档案原稿,以沃尔辛厄姆档案为例,如Egerton MSS及Stowe MSS等,也曾分散在其他小规模的私人收藏中,现在皆存于大英图书馆,但仍有少数在私人收藏者手中。



结论


中古晚期至近代早期,英格兰官僚基于办公空间狭小、业务保密性需要或党争等因素,逐渐将政务并同公文转移至私宅处理。此行政空间的转移,一方面,直接导致重臣的私人幕僚取代次级官僚参与政务运作,管控政府信息与机密情报网络。此政务机制的私有化不仅促成私人幕僚在次级权力结构中的崛起,另辟晋升途径,同时亦重新塑造政府成为门客制与官僚制并行的双轨系统。另一方面,公文私有化的陋规直接或间接导致政府公文归档成效不彰,档案严重残缺。直至1590年沃尔辛厄姆档案首度归入国家档案室,才开启了英政府统筹管理公文的机制。然而近代早期国家档案室的简化分类全然打乱了国家档案的原始细目分项,且诸多管理不善,如调阅未还、档案筛选政策的失误、失窃与火灾等因素加速了档案散佚,它们或被私人收藏,或进入古物拍卖市场,甚至被当作旧纸回收。诸类流散的国家档案自17世纪至19世纪中期存入大英博物馆前,得以安然保存反而归功于古物收藏者的窃取与保护。

19世纪前期开始,公共档案室重整政府档案,根据文件类型分为内政、外交与殖民地三类,再依君主在位顺序编年,出版《国家档案年鉴》(Calendars of State Papers)。1856年首次出版内政系列,涵盖爱德华六世与玛丽一世时期共33卷(SP 10与SP 11),以及伊丽莎白一世统治中期到1580年为止的146卷(SP 12)内政档案。之后,1688年后的苏格兰档案与1671年后的爱尔兰档案亦归入内政年鉴。自1863年开始出版外交系列档案,分成法国、西班牙、威尼斯、罗马、米兰。《国家档案年鉴》固然提供了史料检索快捷方式,但年鉴内容多为编者的主观性纲要或选择性内文摘录,且年鉴仅针对主文,却省略手稿的边栏注记或非文字符号(多反映读信者的阅读习惯或对信件的反应),故无法精确还原历史原貌或创新研究方法。本文即借由手稿主文的注记,重现沃尔辛厄姆档案与近代早期英格兰国家档案的政务文书处理流程。出版年鉴与二手文献记录固然为研究提供了快捷方式,但充斥编者主观筛选与版面重组的研究陷阱,因此历史研究仍须重归原始手稿的阅读和分析。

 



本文作者杜宣莹,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讲师。

原文载《世界历史》2017年第1期。因微信平台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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