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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后半叶国外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问题研究述评

2017-10-29 关培凤 世界历史编辑部

·学术史·


20世纪后半叶国外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问题研究述评


关 培 凤


内容提要 非洲国家自战后相继取得独立以来,其边界和领土争端成为20世纪后半期国外研究非洲问题的学者们长期关注的问题之一。从已有的学术专著和论文来看,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的产生原因、边界和领土争端中的热点个案、非统与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的解决以及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中的相关法律问题等都是学者们所重点关注的部分。学者们对有些问题的研究已经基本达成共识,而有些问题仍需要进一步研究。对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进行跨学科研究,特别是历史、政治和国际法相结合的研究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 非洲边界 领土争端 非洲统一组织 国际法 殖民主义

 

自20世纪60年代非洲国家相继取得独立以来,边界与领土争端便成为困扰这个大陆的主要问题之一。很多非洲国家的领导人和地区性的国际组织以及联合国都曾为解决非洲的边界问题做出了巨大努力。作为地区热点和难点问题,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自产生起就引起了国外学界的注意,一批学术专著和论文相继问世。其中对非洲边界问题的主要关注点包括: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的产生原因、边界争端的个案研究、非洲统一组织(以下简称非统)与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的解决以及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中的法律问题等几个方面。



一、 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产生的原因


对任何研究非洲边界问题的学者来说,边界与领土争端产生的根源都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学者们大都认为非洲边界争端的产生既有历史根源也有现实因素。

就历史根源而言,学术界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以前联合国秘书长加利(Boutros Ghali)为代表,认为“非洲从没有过严格的边界概念;非洲未曾参与自己疆界的划分,非洲的边界是人为造成的,是殖民主义列强强加于它的。”苏联学者安·葛罗米柯(Anat. A. Gromyko)更加形象地指出,“非洲领土问题有一个父亲,他的名字叫作殖民主义。”正是西方殖民列强的任意强加,使得“非洲大陆国家44%的边境和领土是沿着经度和纬度划分的,30%是沿着直线、弧线或曲线划分的,只有26%是沿着河流、湖泊、山脉和山谷这样的自然地理边界划分的。”而这样的划界方式不可避免地导致非洲国家在取得独立后很快面临着严重的边界问题。郭荣星(音译)则从更微观的技术角度提出,边界条约中大量使用“山脊”、“山脉”、“平行线”、“垂直线”等措辞模糊的地质学术语或几何术语,以及地图的不完备或对实地情况的不了解往往会成为引发边界争端的原因。

另一种以非洲边界问题研究专家萨迪亚·图瓦尔(Saadia Touval)为代表的观点则对非洲边界的“人为”、“武断”或“被动”性提出了质疑,认为“边界的形成经历了主张并承认势力范围、分配领土、划分边界以及经过边界委员会的研究和积累行政管辖经验而对边界线进行调整这几个阶段。这种渐进的过程为修正前面阶段所犯的错误提供了机会,极大地减少了边界的武断性。”他认为“边界并不必然是方便的,也不总是会考虑到当地人的福利。选择边界的原则可能是不充分或者错误的,做出的决定也可能是以错误信息为基础的。但往往会努力考虑当地的情况。(有关边界的)决定常常是合理的和经过深思的,并反映了相互冲突的利益与多样化的概念和原则之间的妥协”。他由此总结说,“非洲边界可能比欧洲边界更多些武断,但这只是程度的不同,并非划界过程本身的不同。埃文·格里菲斯(Ieuan Griffiths)也对非洲人没有参与非洲边界划分的观点反驳称,“不能说划分边界的过程中没有关注非洲人,因为相互竞争的欧洲国家的领土声称经常得到那些与当地统治者缔结的条约的支持。”费萨尔·阿卜杜·拉哈曼·阿里·塔哈(Faisal Abdel Rahman Ali Taha)通过对苏丹与埃塞俄比亚边界争端的个案研究指出,人们无数次批评殖民国家不考虑部落统一及其内在需要而对非洲边界进行随意划分,但对苏丹和埃塞俄比亚国际边界的研究表明,这种批评并不是完全客观和正确的。史实表明,“在就这些边界的划分进行谈判时,外交家和政治家们都由衷地关注维持居住在边境地区的部落的统一问题。”澳大利亚边界与海洋问题专家普雷斯科特(J.R.V.Prescott)也认为,“研究表明,进行谈判的列强在许多情况下确实是希望保留可识别的土著国家的完整性的。只是因为两个欧洲列强对相关非洲国家疆界范围的不同认识,或因为最主要的经济或战略利益考量,边界 32 37960 32 12211 0 0 4902 0 0:00:07 0:00:02 0:00:05 4902并不总是在天然边境内画出。”

就导致边界争端的现实因素而言,学者们的论述中涉及民族统一主义思想影响、资源争夺、转移国内矛盾及国家间关系恶化等方面。

首先,就民族统一主义思想的影响而言,学术界普遍认为,在摩洛哥、索马里两国与邻国的边界争端中,“大摩洛哥主义”和“大索马里主义”发挥了重要作用。就一国为转移国内矛盾而挑起边界争端而言,英国学者戴维·唐宁(David Downing)对此有非常尖锐的评论,“政府已经变得擅长制造引线并点燃它。边界争端为表达国际敌对提供了太过方便的平台,摇旗呐喊和大谈国家的神圣领土是平息内部反对的历史悠久的方式。”

其次,就国家间关系恶化的影响而言,萨迪亚·图瓦尔曾指出,有时候国家挑起边界争端是为了表达它们对邻国行为的不满或为讨价还价创造条件。如埃及和苏丹在1958年的边界争议就与埃及不满苏丹不愿与之联合有关,也与埃及为了在双方就尼罗河水权问题上的双边谈判中获取制衡苏丹的砝码有关。英国学者詹姆斯·梅奥尔(James Mayall)也认为马拉维与坦桑尼亚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围绕马拉维湖/尼亚萨湖东北部的归属问题所爆发的激烈边界争端,事实上与当时两国的政治对立有密切关系。当时的马拉维总统班达奉行“现实主义”外交战略,亲近西方国家和南非白人政权,同坦桑尼亚等周边国家奉行的不结盟、反殖民主义政策背道而驰,而坦桑尼亚则收容和支持马拉维反政府人员。在这种情况下,边界问题成了紧张的双边关系的宣泄口。

就资源争夺而言,卡尔·古斯塔·威德斯兰德(Carl Gosta Widstrand)指出,“可以想见,边界地区附近重要资源的发现,将会导致更大的领土声称。我们并不准确知道政治声称、历史声称和边界地区资源位置之间的关系,但仍然要记住,在许多边界冲突案例中,沿着边境线的重要资源所在的位置与边界争端之间存在某些巧合。……即使在当地生存的经济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争端也涉及牧场和水井……资源所处位置或者发现资源可能会影响到政府对其边界的态度。”马尔科姆·肖(Malcolm Shaw)在谈到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在边界争端中的影响力时指出,“大量案例证明,领土问题是政治关系的敏锐指针。不管争端是如何爆发的,边界争端可能被有关方所利用,或者为制造个人的、政治的或意识形态的敌对提供机会,也可能会在和解的情况下很容易被解决或搁置。同样清楚的是,许多沉寂的边界分歧变得严重起来是对争端地区进行重估的结果。矿产、油气、水等资源的发现或此类资源有存在的迹象,将会刺激以种种方式解决边界问题和解决有关领土主权问题的欲望。”

基丁玛·伯纳丁·汤普森(Chidinma Bernadine Thompson)通过对尼日利亚和喀麦隆的海上争端个案研究指出,沿岸国家对200海里经济区内及其外海上资源管辖权的扩展,使许多蕴藏丰富油气资源的海上地区成为海岸相邻和相向国家重叠声称的对象。这种资源引发的竞争性主张导致近海国际边界争端产生,并对世界上碳氢化合物能源资源的开采利用造成了危害。普雷斯科特则干脆将水和煤田等跨界资源的利用引发的争端列为边界争端的四大类之一。英国国际法学者伊恩·布朗利(Ian Brownlie)总结引发边界争端的原因有争夺资源、基于现实权力和历史依据的领土扩张政策、基于种族关系的民族统一主义政策,以及将边界问题作为一种施压工具,以实现与领土声称无关的政策等。他还认为“许多争端的出现是因为有关政府感觉到他们有提出声称的‘合法’权利或即使没有积极地提出诉求,但至少有保留提出诉求的权利。”

总体而言,国外学界对引发边界和领土争端的现实缘由已经达成了较为一致的看法,对引发争端的历史根源则存在分歧。一些人完全强调殖民主义划界的“随意性”和“武断性”,强调殖民时期非洲国家或部族在划界问题上的被动性。另一些人则试图将划界过程中的主观因素与划界的客观结果进行区分。在承认划界结果客观上存在不合理的同时,他们强调殖民者主观上也曾希望能保留土著部落或国家的完整性。目前,尚未有超出这两种观点之外的新见解。


二、 非洲边界与领土争端中的热点问题


与战后非洲国家的相继独立伴随而来的是许许多多的边界和领土争端问题的不断出现,它们对非洲的独立与稳定、和平与发展所造成的现实或潜在威胁不可避免地吸引了关注非洲的学者们的目光。索马里与埃塞俄比亚和肯尼亚的边界争端、苏丹与埃塞俄比亚的边界争端,以及国际法院审理的几起非洲边界争端案都不同程度地引起了学者们的重视。



索马里与邻国的边界争端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学者们最为关注的边界问题之一。约翰·德莱斯戴尔(John Drysdale)是较早对索马里与邻国的边界争端进行研究的学者。他将索马里与埃塞俄比亚和肯尼亚的边境争端置于19世纪末以来广阔的历史背景下进行研究,梳理了19世纪90年代以来英、法、意三国相互之间及其与埃塞俄比亚所签订的边界条约,勾勒了索马里与埃塞俄比亚及其与英、法、意三个欧洲国家的关系,介绍了肯尼亚北部边境地区和埃塞俄比亚东部边境成为争端主体的因由及争端在20世纪60年代的发展。他认为索马里与邻国的边界争端根源于殖民列强在“非洲之角”的瓜分,而高地的基督教阿姆哈拉人与平原低地的穆斯林索马里人之间的相互敌对与怀疑进一步恶化了国家间关系。他曾经担任过索马里总理的顾问,对索马里争端的阐述包含了许多当时鲜为人知的信息,认为英国对肯尼亚北部边境地区问题的形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尖锐地抨击英国在那里的政策是“取悦了一部分人而激怒了另一部分人的、没有赢得任何尊重的伪君子的表演”。他正确地总结道,解决此项争端需要找到比非洲领导人当时所采取的做法更加务实的方法,并始终排除来自非洲之外的干涉。凯瑟琳·霍斯金斯(Catherin Hoskyns)则对与索马里同邻国的边界问题相关的文献进行了汇编,其中包括部分学者关于埃塞俄比亚与索马里边界争端的研究成果、提倡“大索马里”的“贝文计划”、海尔·塞拉西皇帝在欧加登的演讲、泛非大会在1958年和1960年的决议、索马里共和国宪法、非统1963年成立大会上索马里、埃塞俄比亚领导人的演讲及肯尼亚就北部边境问题提交的备忘录、索马里与肯尼亚的谈判等共33项材料,为研究索马里与埃塞俄比亚和肯尼亚的边界争端提供了富有价值的直接文献。



费萨尔·阿卜杜·拉哈曼·阿里·塔哈依据苏丹和英国的官方文献,对苏丹与埃塞俄比亚的边界争端进行了研究。他从国际法角度考察了1891年至1947年确定苏丹与埃塞俄比亚边界的各种条约、协定和换文等,分析了苏丹与埃塞俄比亚边界争端的产生及双方各自的立场,并对1972年前后两国的边界谈判情况进行了阐述。他强调苏丹特别重视相关的边界条约,以及埃塞俄比亚和苏丹随后的与边界条约相关或对这些边界条约构成影响的行为,这与国际法上强调边界条约及与条约相关的后续国家实践的效力是一致的。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非洲国家开始打破在非洲范围内解决边界争端的习惯而逐渐接受司法解决,国外学者对非洲边界问题的研究从历史、政治和外交领域转向了国际法领域。除了下文提到的对国际法相关原则在非洲边界问题中之适用性的探讨外,部分学者开始专门就诉诸司法解决的一些非洲边界个案进行了研究。



劳伦斯·L.赫尔曼(Lawrence L.Herman)将突尼斯—利比亚大陆架案置于当代海洋划界方法背景下进行考察,指出国际法院在1982年2月对利比亚—突尼斯大陆架案的裁决存在一些争议。利比亚和突尼斯是基于一项特殊协定而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的,作者通过对该项协定英文本和法文本的比较分析指出,与突尼斯不同,利比亚并不要求法院进行具体的划界,而只是要求法院明确划界所应适用的原则,但法院接受了对其任务范围的更宽泛解释;之后作者通过对法院提出的界线走向的介绍,指出了该案判决中存在的一些争议因素,并对公平原则和成比例原则进行了分析。作者最后指出,审查事实并加以衡量,将包括等距离方法在内的一种或几种合法方法运用于划界问题中,并在这种估量、审判和错误处理中画出一条海上边界线,是与公平原则相符的划界方法的灵魂。只有通过这种司法评估过程,并对真实且在实践中尝试过的方法进行测试,公平原则才能在海上划界实践中得以实现。艾伦·佩里(Alan Perry)介绍了国际法院对博茨瓦纳与纳米比亚之间有关卡西基利/塞杜杜岛的领土争端及与之相关的卡普里维地带归属的审理和判决。法比奥·斯帕迪(Fabio Spadi)就国际法院对贝宁—尼日尔边界争端的裁决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国际法院依据“占领地保有原则”对争端进行了裁定,该原则突出了边界的稳定性,但诸如河流之类的边界由于其内在的流动特征,却会使这种稳定性处于高度紧张中。法院的判决恰恰反映了这种两面性,因为争端地区就处在两条河流的围绕中。



三、 非统与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的解决


国外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上。从理论或原则层面来讲,学术界普遍赞赏和肯定非统宪章所确立的领土完整原则和1964年非统第一届首脑会议通过的殖民边界不可变更的决议。从1963年成立起至其存在的近40年中,边界和领土争端一直是摆在非统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泛非主义”及废止或调整殖民边界的主张在独立前和独立之初的非洲大陆的广泛盛行一度使非洲面临着普遍修订边界的前景。然而,1958年至1963年一系列边界冲突事件的相继发生使大多数非洲国家领导人转而支持维持边界现状。这是非统宪章第三条第三款“尊重各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与《关于非洲国家之间边界争端的决议》能够获得通过的重要原因。这些原则和决议在其后的数十年中被奉为处理国家间关系和边界问题的圭臬,大大降低了非洲爆发边界冲突和战争的危险。

杰弗瑞·赫伯斯特(Jeffrey Herbst)就认为,尽管殖民主义者确定的边界几乎无一例外地成了新独立的非洲国家的边界,但这种边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保持了总体稳定。P.穆维蒂·穆尼亚(P.Mweti Munya)更进一步指出,“事实证明,维持现状比修改边界的尝试更慎重。非统一直遵循这一原则。……在这一原则之下,非洲殖民边界保持的稳定是令人惊讶的,尤其是在与‘为边界问题而战的拉丁美洲三大战争、三次印巴战争、1962年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和1980—1988年的两伊战争这些根源于领土争端的战争进行比较时’。”乔纳森·D.雷希纳(Jonathan D. Rechner)对前述原则和决议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领土完整的不可改变被认为是非统宪章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则。这一原则是如此重要,以至于非统宪章比联合国宪章走得更远,不言而喻地禁止任何可能削弱领土完整的行动(不仅是像联合国宪章中所说的那种构成威胁或使用武力的行动)。对成员国领土完整的尊重使它们在独立后接受了在国家边界问题上的占领地保有原则。”作者进一步指出,在一些已经发生的边界争端案例中,非统为争端的政治解决奠定了基础。“国家领土完整成为非统宪章中的一项明确原则,充分表明了非统对该原则的强烈信念。对这一原则的信奉和宪章赋予该原则的法律地位一起催生了一种有助于边界争端解决的环境,并导致非统在这一领域的努力取得了成功。”马克·W.扎克尔(Mark W. Zacher)也盛赞非统在支持领土完整原则方面所做的贡献。他指出,非统在成立的最初三年在支持领土完整原则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功。“1973年以来(至2000年),领土完整原则(在非洲)遭受了8次领土侵略的考验,大多数非统成员都始终支持该原则。”显然,学界对非统为处理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问题而确立的原则普遍给予了高度评价。

从具体案例或微观层面来讲,学者们承认非统在处理边界和领土争端中所做的努力和贡献,又不回避其解决问题的局限性。较早对非统与非洲边界问题进行研究的仍然是萨迪亚·图瓦尔。他在对活跃的边界争端和相对低烈度的边界争端进行研究后指出,非洲边界问题有些难以解决,有些则被暂时中断或得到解决,与争议领土的大小、争议领土是否涉及利害攸关的核心问题有直接关系。他既肯定非统对相关争端进行了积极调解,有助于缓解边界争端的紧张局势,又主张不能夸大非统在边界争端解决中的作用,因为非统的很多倡议和决定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他认为“非统遏制冲突的贡献主要源于其道德影响。非统的存在、成员国在非统框架内合作的愿望、非统宪章中呼吁和平解决争端和尊重领土完整的原则以及1964年关于边界的决议共同抑制了争端的发展。”

P.穆维蒂·穆尼亚在对阿尔及利亚和摩洛哥边界冲突、索马里与埃塞俄比亚和肯尼亚的边界冲突以及西撒问题的发展情况进行梳理后指出,非统的努力为摩阿边界冲突的结束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完全归功于非统则是错误的,“冲突最终解决要归功于主要领导人的贡献”。在索马里与邻国的边界冲突问题上,作者认为非统和赞比亚总统卡翁达的努力虽然在一定时间内平息了1964年索马里与邻国的边界冲突,但并没能彻底解决问题。而在西撒问题上,虽然非统做了很多调解努力,但“没有任何其他争端像漫长的西撒冲突一样动摇其基础”。东迪·亚登尼兰(Tunde Adeniran)在考察了摩洛哥和阿尔及利亚、索马里与埃塞俄比亚的边界冲突后指出,尽管非统为处理这两项冲突做了大量工作,但本身并未能有效彻底地解决争端。对于前者,他认为“非统在澄清问题和削减一些领域的分歧方面起到了无可估量的作用,但并未使争端得到解决”,阿摩争端仍在继续,两国间在1970年5月达成的协定“主要是通过双边谈判实现的”。对于后者,他认为“在这一问题上所取得的任何成果都应归功于非统鼓励下的双边谈判进程和诸如苏丹等国家的斡旋”。而在欧加登战争发生后,非统的决议总的来说对解决争端没有多大效果,“在这一问题上非统所取得的唯一成就似乎是,它避免了争端立即外部化的可能。”

总体来看,学者们普遍承认非统宪章确立的尊重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原则和1964年关于殖民边界不可变更的决议有效地抑制了非洲边界争端的发生。就处理已经爆发的边界争端而言,学者们承认非统在一定时期内对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的解决发挥过积极作用,或起到了缓和紧张局势的作用,但同时他们对非统解决问题的不彻底性进行了客观的批评。



四、 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边界和领土争端既是政治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因此,此类争端中的领土完整原则、占领地保有原则、民族自决原则、边界争端的解决机制、边界条约或条约中边界条款的独立性等相关法律问题也受到国际法研究领域的学者们的关注。亚力克·C.麦克尤恩(Alec C.McEwen)在对尼日利亚和贝宁边界问题的阐述中指出,占领地保有原则和国家继承原则以及非统1964年通过的边界不可变更的决议为非洲国家保留其所继承的殖民边界提供了合法基础。而这些原则的有效性也在国际法院裁决的首例非洲边界争端案——布基纳法索和马里的边界争端案中得到了检验和确认。马克·W.扎克尔进一步指出,“大多数非洲国家是由许多族群组成的,这些族群经常跨越与邻国的边界。因此,在非洲大陆的许多地方都有修正领土的社会压力。这一情况与非洲国家的军事软弱结合在一起,构成了非洲国家支持占领地保有原则的关键原因。”

A.埃洛特(A.Allott)和乔尔·H.塞缪尔斯(Joel H.Samuels)对边界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了探讨。埃洛特认为,非洲现有边界的法律渊源包括条约和协定、征服以及利用这三个方面。就争端解决机制而言,由第三方作为仲裁者或者调解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考虑到非洲的情况,国际法院或者非统是更容易为非洲国家所接受的且行之有效的选择。乔尔·H.塞缪尔斯认为,在过去的数十年中,非洲国家压倒性地转向司法机构来解决它们的边界争端是对边界争端法律所做的诸多贡献之一。它们的活动不仅“极大地增强了国际法院作为国家间争端解决论坛的可靠性、合法性和重要性”,而且也引领了国家间转向国际法院来解决其边界争端的运动。他认为,“非洲国家比其他许多国家更多、更早地求助于国际法院的原因之一是,非洲国家领导人最初承诺承认其独立时的既存边界。”他还进一步阐述了非洲国家通过国际法院解决争端对国际边界争端法律的六大方面的具体贡献,包括发展了解决边界争端的法律渊源的等级体系(hierarchy of sources to resolve boundary disputes),明确了裁定边界争端中地图的价值,确认了签署国际条约后的国家实践的效力,在实践中明确了划界与勘界的不同,确认了海上争端解决中衡平原则的适用,以及确立了权利所有者的领土主张优于非法的有效占领原则。

还有学者关注边界条约的特殊法律地位和自决原则在非洲的适用性问题。马尔科姆·肖指出,“国际法上领土概念的核心,与为了国际和平安全而确保边界稳定不变的需要,共同造就了一种形势,即经由国际协定而划分的主权(界线)仍然是有约束力的,而不考虑是否发生国家继承或根本的情势变化。这种方法只适用于边界条约。”就边界条约涉及的情势变迁原则和国家继承,他进一步指出,“边界协定可能确立了使特定条约得以独立存在的客观法律环境,这一事实意味着,在处理边界问题时,此类协定中的条款是可以分开的。”关于国际法上的自决原则及其在非洲的适用问题,他认为通过联合国宪章的权威解释,自决原则已经具有了对联合国所有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效力,但它仅仅适用于殖民地,而不能适用于摆脱殖民统治而新独立的国家。

阿里·M.卡科维茨(Arie M. Kacowicz)通过对西非国家间边界争端的研究力证领土完整原则对民族自决原则在非洲的优先性。他指出,该地区虽经历了科特迪瓦和加纳、尼日利亚和贝宁、贝宁与尼日尔、马里和布基纳法索等频繁的边境争端,但国家间仍然设法维护了它们之间的和平共处,基本没有上升到全面武装冲突的地步。这是西非国家采取尊重其国际边界的理性政策的结果。他进一步引用其他学者的观点指出,“尽管西非的许多边界都存在无数的骑线‘部落’,但民族统一主义运动却很少见。事实上,修正边界的主张缺乏支持者,进一步证明这一地区的大多数国家都遵守了维持其既有边界的承诺。”而这一决定“与担心打开种族的潘多拉盒子有直接关系……领土完整优先于民族自决不仅是政治现实主义的结果,也是为了在继承的边界内为建立现代国家创造必要条件”。

克劳福德·扬(Crawford Young)探讨了自决原则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的演进,明确指出该项原则自被接受为一项国际准则伊始,就受到了以国家统一与领土完整为核心的国家保护主义思想的束缚。正是在对自决与领土完整原则的辩论中,自决原则被限定在殖民统治、外国统治和种族主义盛行的地区适用。联合国大会1960年通过的《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的宣言》既规定所有的人民都有自决权(第二条),又对该项权利的适用做出了严格的限制,因为其第六条规定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分裂一个国家的团结和破坏其领土完整的企图都是与联合国宪章的目的和原则相违背的。因此,领土完整原则事实上限制了自决原则的适用。而独立后非洲的国家实践也明白无误地证明了领土完整对于民族自决原则的优先性。作者进一步指出,除了在“非洲之角”外,至少在较近的将来,民族自决运动不会对非洲现存的国家体系构成威胁。但也有学者认为,埃塞俄比亚除了被意大利短暂占领之外,没有其他被殖民的经历,相反却展示了许多帝国主义政权的特征。“它曾努力扩张国家边界,并通过领土征服战争和与欧洲国家的协定来把一些新的外围(领土)囊括在自己国家内。”因此,索马里把埃塞俄比亚看作殖民国家,独立前的厄立特里亚也把自己描述成被埃塞俄比亚殖民和征服的国家。在这种思维模式下,索马里人和厄立特里亚人都要求援引民族自决原则,并将其置于领土完整原则之上。

可以看出,国际法领域的学者们对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都有不同程度的研究。他们对占领地保有原则和边界条约或条款的法律地位有较为一致的认识。在边界争端的解决机制方面,他们更倾向于选择法律方式。领土完整原则与民族自决原则在非洲的适用似乎比其他问题更为复杂且更受学者们关注。



小结


除上述研究外,还有一些从宏观上介绍非洲边界问题的重要文献值得关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伊恩·布朗利所著《非洲边界:法律和外交大百科全书》、彼得·卡尔弗特(Peter Calvert)所编《世界边界与领土争端》以及艾伦·戴(Alan J.Day)所著《边界与领土争端》三种。伊恩·布朗利将非洲按地区划分成五个部分,分别对各地区存在的边界与领土争端进行了介绍。全书以叙述为主,每一项争端都按照背景起源、界线情况、证据(包括协定、立法和行政管辖措施、地图证据和其他证据)、勘界、当前问题及参考文献这六个方面进行介绍,并有一部分争端地区地图加以辅助。该书文如其名,书中附有大量的有关边界问题的条约、照会、换文和往来书信等,可说是研究非洲边界问题的一本有益工具书。彼得·斯林(Peter Slinn)就此评论道,“伊恩·布朗利教授这部巨著充分证明其副标题‘百科全书’的合理性,书中对整个非洲当前边界(不包括海上边界)的法律地位有全面的记录,本书的研究是以丰富的文献资料和清晰且制作精良的地图为支撑的。”彼得·卡尔弗特的书介绍了非洲的21项国家间争端(包括非洲国家与前殖民地国家的遗留争端),基本都包含了争端的历史背景、争端的简要发展历程以及当时的解决状况等内容。艾伦·戴的书按照欧洲、非洲、中东、亚洲和远东太平洋、美洲与南极洲五大部分对世界上的边界与领土争端进行了分别介绍,其写作特点有二。一是在每一部分开篇都有一个整体性介绍;二是对每项争端的具体阐释都是按照争端背景、争端演变历程这样的路径叙述。在非洲部分,作者概要回顾了非统成立的最初两年中非洲国家对成员国间的平等、主权与领土完整及边界不可变更原则的接受。书中涉及了19项非洲的边界与领土争端,既有非洲国家间争端,也有非洲国家与前殖民宗主国之间的领土争端。美国国务院情报研究局出版的《国际边界研究系列丛书》是20世纪80年代以前涉及最多非洲国家间具体的边界和领土情况的一套作品。1961年至1979年,该丛书中专论非洲边界问题的有90本,对每一处边界的介绍都包含有边界简况、历史背景、边界条约和界线状况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部分书末还附有参考文献或者地图。上述文献中,有些对整个非洲的边界问题进行了基本梳理并配有大量的条约、照会、信函和地图,有些对包括非洲在内的世界边界和领土争端个案进行了概要介绍。

总体而言,国外学术界关于非洲边界与领土争端的研究成果已经相当丰富,有些问题已经得到深入研究,而有些问题仍需要进一步研究。第一,对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历史根源问题的研究,在早期单一的殖民主义“武断”划界论之外,相当一部分学者开始接受非洲土著部落也曾参与过部分划界活动、殖民主义者在非洲划分势力范围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考虑过部落完整性的观点;对引发争端的现实缘由,学者们的看法比较趋同,都认为资源争夺、国家间关系、领土的战略价值或经济价值等在边界争端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二,对非统与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的解决问题,学者们也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即从原则和道义上来讲,非统强调的尊重领土完整原则和边界不可变更原则大大减少了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爆发的频度和烈度;但就具体的个案而言,非统对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问题的解决往往缺乏彻底性,它是非洲解决边界和领土争端问题的一个很好的平台,但却无力使争端彻底终结。第三,就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而言,学者们除了探讨国际法上的领土、领土的取得、边界条约的特殊法律地位外,还较多地关注了民族自决原则与领土完整原则在非洲的适用问题。不少学者认为民族自决原则仅仅适用于殖民地而不能适用于新独立的国家,因此领土完整原则在非洲要优先于民族自决原则;但在索马里民族主义者看来,埃塞俄比亚本身是“黑色殖民主义国家”,索马里人追求民族自决和民族统一有合法性,符合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因此,未来从法律角度更加深入探讨民族自决原则与领土完整原则的关系仍然大有必要。第四,对非洲边界问题的跨学科研究会进一步加强。由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诉诸国际法院解决的非洲国家间的边界和领土争端(包括陆地和海上)案已经在国际法院受理的领土和海洋争端案中占到了三分之一的比例,学者们对该问题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地从历史、政治和外交领域转向法律领域,目前国际海洋法庭正在审理的科特迪瓦和加纳之间的海洋划界案也必然会引发国际法学者们的更多关注。从学科构成的角度来看,对非洲边界和领土问题研究的跨学科性将会越来越突出。

此外,尽管学者们都分别就非统与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的解决、国际法院对非洲相关争端案的判决进行了研究,但在已有的研究中,一些侧重历史问题的梳理,一些侧重分析以非统调解为核心的外交解决方式,还有一些侧重从法律角度来解释条约、国际法规则的运用,等等。总之,已有的研究未能从整体上探讨非洲解决模式的演进,也未能揭示这种演进背后的内外动因。这种欠缺恰恰为后辈学人留下了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本文作者关培凤,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副教授。

原文载《世界历史》2017年第4期。因微信平台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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