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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伦·黑斯廷斯与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知识生产

2018-02-04 李士珍 世界历史编辑部

·亚洲史·


沃伦·黑斯廷斯与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知识生产


李 士 珍


内容提要 首任英属印度总督沃伦·黑斯廷斯不仅组织人力绘制印度地图、搜集各种情报外,还大力资助对印度文化的研究,并借此论证英国与古代印度的联系,印度古代文明将在英国人手中得到复兴,以及构建印度要受文明等级更高的英国支配的意识形态。黑斯廷斯同时致力于整顿、重构印度的司法制度,提升印度教法的地位、削弱伊斯兰教法的影响。这种通过殖民知识的生产来巩固殖民统治的做法契合了正在进行工业革命的英国将印度变为商品销售市场的需求。这些措施在客观上促进了对印度的研究,对印度的社会发展起到一定作用,但这些措施本质上是为英国在印度的统治服务的。这些措施强化了印度不同群体之间的隔阂,为英国在印度实施分而治之政策提供了便利,并埋下了后来印巴分治的种子。

关键词 沃伦·黑斯廷斯 英属印度 殖民知识 殖民统治 分而治之


 

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帝国文化史研究日益得到重视。在研究方法上,相关学者逐渐使用包括社会学、人类学、考古学、地理学等学科在内的跨学科方法来考察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关系;在研究视角上,学者逐渐从中心与边缘视角转移到互动、知识的角度来重读包括人口普查档案、地理勘测档案、博物学档案在内的各种历史档案。这些研究使得对殖民主义的认识更加深入。在一些学者看来,殖民主义不仅是扩大政治影响、建立殖民统治或获取经济利益,还是更广泛的非对称关系,这种关系建立在殖民者对殖民地社会的自然、人力资源以及文化形式施加控制的基础之上。因此,殖民知识的内容、形式及其对宗主国的殖民扩张及掠夺的影响就值得关注。正如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所言,统治权力与知识的紧密结合是近代以来一种重要的治理术(governmentality)。所谓殖民知识(colonial knowledge),就是由殖民者为了维护殖民统治所搜集、整理及建构的有关殖民地的知识。通过殖民知识的生产而维持、巩固殖民统治“是一种新的殖民治理性,是一种知识与权力的新搭配”。

印度曾是英帝国最重要的殖民地,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知识的生产自然也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关于印度的殖民知识的生产与英国殖民统治关系方面,正如托马斯·理查德(Thomas Richards)所言:“英国维持其在亚洲的霸主地位,不仅仅是通过对领土的控制或者技术手段,还通过关于帝国统治下的各民族知识的不断积累。”伯纳德·科恩(Bernard Cohn)则通过对印度人口普查在巩固英国殖民统治中作用的考察,提出人口普查不仅仅只是一种消极被动的信息搜集的工具,“印度种姓制度的本质、结构、运作主要是通过人口普查中的资料及观念所定型”。换言之,英国对印度的人口普查固化了印度的种姓制度。阿尔琼·阿帕多拉伊(Arjun Appadurai)在《殖民想象里的数字》中探讨了英国对殖民地印度的土地调查及人口普查,并把这些数字知识与殖民规训联系起来。他认为英印殖民政府运用了一套不同于欧洲也不同于印度以前王朝的量化技术,并用来加强对印度人民的控制和管理。C.A.贝利(C.A.Bayly)认为英国征服印度不仅仅依靠他们先进的军事技术,还有效利用了在印度获取的知识信息,通过东印度公司招募和调配的印度间谍、特约撰稿人、书记员构成的网络所获取的印度的军事、政治以及社会信息起到了重要作用。道格拉斯·M.皮尔斯(Douglas M.Peers)探讨了英国军人搜集、分析和传播印度科技、艺术和文学知识对英国在印度殖民统治和扩张的作用。何伟亚(James Hevia)关注了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叶英国对印度的信息和军事知识的搜集与维持帝国统治之间的密切联系,认为英国对印度地理、政治和民族志方面的知识收集对控制和管理印度以及殖民政策的制定产生了重要作用。

这些研究扩大了英属印度研究的领域和深度,但对于英属印度早期殖民知识生产的关注不多。事实上,首任英属印度总督沃伦·黑斯廷斯(Warren Hastings,以下简称为黑斯廷斯,1772年4月至1773年10月任英属印度孟加拉省督,1773年10月至1785年2月任英属印度总督)早在18世纪末期就极力促进殖民知识的生产。虽然当时东印度公司出现了财政危机,但是黑斯廷斯除鼓励相关人员对印度地理勘测和翻译相关典籍外,还扶持对印度文化的研究以强调英国与印度古代文化的联系,刻意扩大印度穆斯林与印度教徒的隔阂。这种通过殖民知识的生产搜集情报、美化殖民统治、对殖民地分而治之的行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基于此,笔者就尝试对黑斯廷斯与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知识的生产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的剖析。

1黑斯廷斯对印度文化研究的支持


英国早期对印度的殖民活动是通过成立于1600年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的。在18世纪以前,公司主要是在印度的沿海地区占据若干殖民点、谋取贸易特权。进入18世纪之后,莫卧儿帝国日益衰落,整个南亚次大陆战乱不休,伊朗和阿富汗军队也屡次南下入侵。这给公司插手印度提供了机会。J.R.西利(J.R.Seeley)在1880年就提醒他的听众说,公司只是利用了1707年之后莫卧儿帝国的混乱局势,另外也得到印度一些社会集团的支持才占领印度的。对于这一过程,马克思曾有生动的描述:“大莫卧儿的无上权力被它的总督们摧毁,总督们的权力被马拉塔人摧毁,马拉塔人的权力被阿富汗人摧毁;而在大家这样混战的时候,不列颠人闯了进来,把他们全都征服了。”其中的标志性事件就是公司在1757年普拉西战役中通过收买对方将领等手段击溃了受法国人支持的孟加拉王公。从此,公司的性质发生了重大转变,由商业组织转变为殖民统治机构,并逐渐确立了其在孟加拉的殖民统治。不过,公司起初只是把印度作为其在东方的军事基地和资源掠夺地,大部分职员来到印度主要是为了发财致富,把公司职位作为获取巨额财富的撬板,罗伯特·克莱武(Robert Clive)曾申辩道:“我从未打算隐瞒它,我在给东印度公司董事会秘密委员会的信中曾宣称纳瓦布的慷慨使我很容易发财……我常常冒着生命危险服务公司,它有何借口要我放弃这唯有的发财机会?我获得财富对它毫无损害,它显然也不会因为我少取而多得。”公司职员对印度的文化也不怎么感兴趣。但公司所实行的赤裸裸的暴力统治、野蛮的经济掠夺引起印度的饥荒及一些地方的农民起义。这严重影响了英国在印度的殖民利益的实现。黑斯廷斯总结道:“很明显,孟加拉的资源是很多,但不是无穷无尽的。”1769年,孟加拉省督哈里·维尔斯特(Harry Verelst)在给董事会的信中谈道:“很难说一个曾经无论多么富庶的国家能够长久维持繁荣,尤其是当它得不到物资的供应,每年三分之一以上的财富外流而致收支不能平衡。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伴随的情况在减少这个国家的财富,如果不加以纠正,必然会很快地使这个国家财富耗尽。”同时,公司负债累累,陷入债务危机。另外,印度大陆上仍有很多强大的政权,他们都拥有大量的军队和火器。例如,莫卧儿帝国的建立者“在印度的成功主要在于他使用了土耳其人从西方传入亚洲的火器与大炮”。换言之,为了进一步掠夺和扩张,当时的英国殖民者客观上需要深入了解印度的诸多情况,获取印度的社会文化知识。

与此同时,18世纪下半叶正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时期,即正处于由工场手工业转变为机器大生产的工业革命初期。这时候工厂主强烈要求把殖民地转变为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他们对那种竭泽而渔的掠夺方式越来越不满,要求建立长久的殖民统治。这也对殖民知识产生了大量需求。黑斯廷斯就是较早认识到此点并加以推进的殖民官员。

与克莱武的一味掠夺相比,黑斯廷斯认为对印度进行统治必须了解莫卧儿帝国的统治体制及相关知识,也通过殖民知识的生产来美化英国的殖民统治并对印度分而治之。他提出,要想成功地管理该地,需要利用公司对该地类似《末日审判书》这样的知识积累,尤其是对该地社会知识的获得。他尤其重视对印度文化的研究。黑斯廷斯承认,虽然公司职员翻译的这些印度文学作品很难给公司带来商业活动上的收益,但是可以理解“文学、神话传说以及古老印度教的道德”。

黑斯廷斯之所以推动对印度文化的研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他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对有着悠久历史的印度文化比较感兴趣。他曾在英格兰著名的威斯敏斯特(Westminster)学校接受古典教育,1747年因成绩优异获得国王奖学金。在新的监护人坚持让黑斯廷斯放弃学业时,黑斯廷斯的母亲在他出生不久后就去世,他的父亲则在去西印度群岛寻找财富的冒险中去世。他由远亲奇西克(Chiswick)抚养长大。校长尼克尔斯(Nichols)认为这摧毁了一位未来学者的人生。早期的教育经历是黑斯廷斯17岁来到印度后对印度文化产生兴趣的重要原因。黑斯廷斯给妻子的信中经常引用到《薄伽梵歌》(Bhagavad Gita)。他认为,了解一个民族最快的方式是学习他们的语言。他利用闲暇时间学习了孟加拉语、乌尔都语等诸多语言。黑斯廷斯还采取包括购买、交换、掠夺在内的多种手段搜集波斯语、阿拉伯语和梵语手稿以及艺术作品。他去世时仍保留着至少250件莫卧儿和波斯风格的画作。

其次,黑斯廷斯认为让英国人了解印度文化有利于统治印度。黑斯廷斯认为“了解印度文化是理解印度管理体制的基础”。他提出:“为了统治,应该研究地球上不同民族居民的生活方式。”在他看来,研究梵语有利于缓和印度人的抵抗情绪和稳固英国的统治。在还没出任总督以前,他就曾提议在牛津大学建立波斯语系,督促公司职员在来印度之前学习波斯语和乌尔都语,培养为公司服务的人才。1784年黑斯廷斯在给英国东印度公司董事会核心成员纳撒尼尔·史密斯先生(Nathaniel Smith)的信中提道:“通过与因被征服而纳入我们管辖的人的交流而获取的每样知识对政府是有用的:通过仁慈地获取,它吸引和调节远距离的情感;它能够减轻当地人处于从属地位的压力;它能使我们在心中铭记仁慈义务和意识。不过即使在英格兰,它的这种影响也是非常缺乏的。不久前,印度人被认为很难超越野蛮人生活。我担心,这种偏见能够被削弱,但不可能被根除。他们本性中也有慷慨等优秀品格,但是,这只能从他们的作品中得知。当英国在印度的统治不复存在后,那些曾经产生财富和权威的资源将会被忘记,而这些将会保留下来。”哈里·利伯索恩(Harry Liebersohn)由此认为黑斯廷斯就像一个开明的欧洲统治者,为了政治目的大力提倡学习各种知识。

基于这些考虑,黑斯廷斯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公司职员学习并研究印度文化。这些政策使得学习印度文化从一些人的业余爱好转变为公司的制度化行为。当时公司职员对印度文化不太了解,他们大部分在14岁至18岁时就来到了印度,文化水平很低,往往只接受过商业账务方面的培训。虽然在黑斯廷斯出任首任英属印度总督之前,已经有一些对印度文化感兴趣的公司职员开始搜集并出版有关印度的资料,如出版于1767年的J.Z.霍尔韦尔(J.Z.Holwell)的《历史事件趣闻》(Interesting Historical Events),出版于1768年的亚历山大·道(Alexander Dow)的《印度斯坦史》(History of Hindostan),但这些著作还是不能完全满足当时的需要。黑斯廷斯就此评论说:“这些作品表现出英国对孟加拉众多方面不甚了解,缺乏关于莫卧儿政体的系统知识。”对于这种局面,黑斯廷斯认为解决的方法是整理印度的知识、了解印度的文化,从而更好地管理孟加拉政府。1772年他在写给公司董事会的信中解释了管理政府的计划,提出应该为公司治理体系奠定“更有效、更坚固和持久的基础”,相关计划应基于“普遍观察的原则,我们努力使我们的规则适合这个民族的习俗和这个国家的迫切需求”。他认为“波斯语作为所有政治交流的媒介,首先应该安排学生学习,……并使其成为所有公司文职人员的必备技能,因为它也在所有印度省份的军官中使用”。他由此强化了公司现金奖励那些学习印度语言的公司职员的政策,给予印度文化和历史研究以财政支持,诸如带薪学习印度当地语言,并个人出资预先支付那些编译印度文化、司法方面著作的职员工资,给职员提供职位等。他还资助印度当地的学者对印度的宇宙进化论和传统地理学等领域 45 47200 45 21645 0 0 6237 0 0:00:07 0:00:03 0:00:04 6235开研究并将这些成果翻译为波斯语,甚至在他离开印度之前奖励一位学者价值1200卢比的土地。这些成果后来成为纳撒尼尔·哈尔海德(Nathaniel Halhed)研究的基础。

这些政策激发了公司职员学习异域文化的热情,一些人开始学习和研究印度诗歌、语言和历史。他们学习印度当地语言,编写语法书、字音表和字典,并把印度一些文化经典如《摩奴法典》《薄伽梵歌》《往世书》翻译成英语。公司职员查尔斯·威尔金斯(Charles Wilkins)设计了可供铅字印刷的孟加拉语字母(the fount of Bengali characters),并将《薄伽梵歌》由梵语翻译为英文,又翻译了《益世嘉言集》(Hitopadesa),并编写了《梵语语法》(A Grammar of the Sanskrita Language)。约翰·B.吉尔克里斯特(John B.Gilchrist)编写乌尔都语语法和词典,亨利·P.福斯特(Henry P.Forster)编写第一本现代孟加拉语词典。纳撒尼尔·哈尔海德研究了孟加拉语的特性,并出版了《孟加拉语语法》(A Grammar of the Bengal Language)。他在《前言》中说:“我惊奇地发现梵语词汇与波斯语和阿拉伯语乃至拉丁语、希腊语词汇存有共性;在语言的基础上,在物品的称谓上,在同音节上,在文明兴起之时,这些语言才有所区别。”他进而建议研究者详细对比梵语构词特征与希腊语和拉丁语构词特征的异同。以翻译《印度法律汇编》《摩奴法典》和对亚洲社会的论说而著称的威廉·琼斯(William Jones)则发现梵语与古代波斯语、拉丁语、希腊语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不是偶然的,双方在动词词根和语法形式上有那么多的相似性,以至于还没有语言学家能够仔细探究他们,也不知道他们有共同的来源。同样的原因,哥特语和凯尔特语与梵语应有共同的来源,老的波斯语可能也有同样的渊源。”他认为这些语言的共同渊源是古伊朗高原文明,可将它们归为印欧语系。 

鉴于当时公司内部涌现了许多研究印度的专家,威廉·琼斯提议成立研究印度文化的团体,以结束研究分散、孤立的状态。1784年,在黑斯廷斯支持下,威廉·琼斯在加尔各答建立“亚洲学会”(Asiatic Society),并创办《亚洲研究》(Asiatic Researches)杂志。该学会在成立初期汇集了哈尔海德、威尔金斯、格拉德温、亨利·科尔布鲁克、S.戴维斯(S.Davis)、乔纳森·邓肯(Jonathan Duncan)、J.H.哈林顿(J.H.Harrington)、科林·麦肯齐(Colin Mackenzie)、J.马尔科姆(J.Malcolm)、E.斯特雷奇(E.Strachey)、F.威尔福德(F.Wilford)等著名学者。这一学会研究的地理范围限于毗邻印度洋的印度、波斯和阿拉伯国家,重点是印度古代的语言和碑文、宗教、科学、自然历史和地理,即“用新的发现成果研究亚洲地理……研究多种形式的政府、他们的文明和宗教,检验他们在天文学、几何学、建筑学、光学、三角学所取得的进步;他们的道德体系、语法、修辞术和辩证法;他们在外科学、医药学、解剖学和化学方面所取得的进步。除此之外,你们可以深入地研究他们的农业、加工业、贸易;当然若有兴趣,也可以探究他们的音乐、建筑、绘画和诗歌,不要认为他们的艺术是劣等的,因为这些为他们提供了优质的生活”。威廉·琼斯还宣称:“对于我们的调查研究,我可以说,只要有充足的时间,我们就可以把亚洲所有的科学、艺术和文学作品搬到欧洲去”。

亚洲学会的成立为进一步深入了解印度语言、文化、历史等知识奠定了基础,也促使了印度学在西方兴起。而且有些研究印度文化的公司职员回国后成立研究东方文化的研究中心,这促进了欧洲与印度文化之间的交流。例如,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97年回到爱丁堡(Edinburgh)后继续研究梵语,带动爱丁堡逐渐成为研究梵语的中心。拿破仑战争期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被迫滞留在巴黎,他以在法国国家图书馆编纂印度手稿和教授梵语为生,他的学生就有德国诗人和哲学家弗利德里希·冯·施莱格尔(Friedrich von Schlegel)。弗利德里希·冯·施莱格尔回到德国后,1808年出版了《论印度人的语言和智慧》(üeber die Sprache und Weisheit der Indier)。这带动不少欧洲学者开始投身这方面的研究,使印度文化逐渐成为欧洲的时尚。对印度文化的热爱与德国的浪漫主义运动的结合对欧洲的文学和哲学产生了重大影响。例如,珀西·比希·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阿瑟·叔本华(Arthur Schopenhauer)、伊曼纽尔·康德(Emmanuel Kant)、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海因里希·海涅(Heinrich Heine)等人都受到印度文化影响。换言之,公司职员对印度语言的研究导致欧洲产生了比较语言科学和比较宗教学。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翻译、评论以及研究在推动了学术进步的同时,也提供了对印度进行殖民构造的基础。这些受到资助的研究者多故意虚构莫卧儿时期印度文化的衰落状况,甚至宣扬当时印度的陋习在古印度是不存在的。例如,亨利·科尔布鲁克认为古印度的信仰是较为高级的单神崇拜,而当时印度社会却存在比较低级的多神崇拜和偶像崇拜,他还暗示“当今印度看似误读了古印度无数的文本”。

2黑斯廷斯对其他形式的殖民知识生产的推动

黑斯廷斯也重视与殖民统治直接相关的殖民知识的生产。公司起初对印度并没有深入的了解,但在获取孟加拉、比哈尔和奥里萨的统治权之后,搜集经济、人口以及其他各种情报以维护公司在印度的安全以及政治和经济利益的重要性就变得突出起来。在18世纪后期,英属东印度公司就投入大量人力实施这些调查。根据马歇尔(Marshall)和威廉斯(Williams)的说法,在那个时候“测量法、统计学、温度测计、动植物标本或者严密的规划等精确的经验知识”已经被认为要比研究亚洲和欧洲社会之间的异同更有价值。在这其中,黑斯廷斯鼓励探险家和勘探者与印度当地人合作,对印度进行地理勘测。他资助孟加拉辖区第一位总勘测员(Surveyor General)詹姆斯·伦内尔少校(Major James Rennell)对印度进行勘测。伦内尔被誉为“英国地理学的奠基人”,他绘制出了公司辖地的地图以及非常具体和准确的印度内陆航线图,并对恒河流域的地形、地貌以及沉积岩形成过程、实例和各种可能原因进行了研究。1779年,他回到英国,相继出版了《孟加拉地图册》和《印度地图》。他的这些活动对公司制定殖民扩张和统治策略具有重要意义。地理勘测、地图绘制、翻译工程和调查统计正是英国殖民者了解印度社会文化、获取印度信息知识的途径。正如丹尼尔·黑德里克(Daniel Headrick)所言,统计是一种殖民的武器,是一种“帝国的工具”。这也表明了随着殖民权力对知识的结合与依赖,殖民者对被殖民者管治的加深。当然,公司在调查和勘测过程中尽力不让当地人接触并掌握测量和地图绘制技术。R.H.菲力摩尔(R.H.Phillimore)曾引用一位测绘队队长的话:“政府通知我,他们不会同意教育和雇用当地人制作地图。”

此外,为建立公司与中国西藏的贸易联系和为将来侵略中国西藏打下基础,黑斯廷斯派遣乔治·博格尔(Gorge Bogle)前去刺探情报。他在给博格尔的信中写道:“你还必须调查以下事项——拉萨和孟加拉之间的道路情况,周边国家情况,拉萨和周边国家的交流情况,以及他们的政府、税收和习俗情况。……如果你认为没有给公司添加任何负担,可以决定在拉萨建立有用的驻扎点,这样可以利用它的优势获取回报。”此后,他在给博格尔的个人委托事项中不仅提到要带回西藏的动植物特产如藏羚羊、牦牛、核桃树,记录当地的风土人情、地理环境,而且还再次提到要调查中国西藏与周边国家的关系。通过这次出访,东印度公司不仅打开了英属印度和中国西藏交往的大门,而且还说服不丹政府降低了由印度到中国西藏的过境税。1783年,黑斯廷斯再次派他的亲信萨穆埃尔·特纳(Samuel Turner)去中国西藏考察。这些活动为公司了解印度以及中国西藏的地形、历史及文化提供了重要情报。

在与殖民统治直接相关的司法体制方面,黑斯廷斯也促进了相关殖民知识的生产。公司统治初期,部分保留了莫卧儿帝国的司法体制。但是莫卧儿帝国并没有成文法典籍,无论是官方的伊斯兰教法还是民间的印度教习惯法都与宗教规范、伦理规范混为一体而没有明确界限,大部分法律规范都存在于宗教典籍之中,受宗教教义和法规影响很深。官方机构的法官们根据《古兰经》中的禁令或圣训、伊斯兰教的《法典》(Fatawas)、伊斯兰教法学家对《古兰经》的解释,以及皇帝的敕令等对案件进行判决。而印度村社主要依据于印度教习惯法,遵循的是《摩奴法典》《吠陀》《法经》等印度教典籍。再加之公司职员对印度法律和文化习俗不太了解,在裁决印度人之间的纠纷时,援引传统印度法律遇到困难。而黑斯廷斯对伊斯兰教法在孟加拉的作用有相当正面的评价。正如1774年他写给英国法学家曼斯菲尔德勋爵(Lord Mansfield):“关于当地的伊斯兰教法,它曾经指挥着这个省份四分之一的当地人,阁下不必被告知它跟欧洲大部分国家的法律一样那么详细、那么明确,这个法律形成于阿拉伯人掌握整个亚洲知识的精华时期,在印度人中非常权威。这本书的汇编形成于奥朗则布时期,包括4卷对开本,这相当于我们的12卷。”因此,1781年黑斯廷斯在慎重考虑后决定建立加尔各答伊斯兰神学院(Calcutta Madrassa),由公司支付该学院的支出,目标是“建设成为培养伊斯兰教法律专家的基地”。由于黑斯廷斯的支持,弗朗西斯·格拉德温翻译了《阿克巴则例》(Ayeen-Akbery)也即阿克巴大帝的首席宰相阿布勒·法兹勒(Abul Fazel)汇编的关于管理、地理、宗教和社会知识的总则;威廉·戴维(William Davy)翻译了《莫卧儿的政治和军事制度》(Institutes Political and Military);乔纳森·斯科特(Jonathan Scott)翻译了《艾拉达特汗的回忆译本》(A Translation of the Memoirs of Eradut Kban);奥朗则布的法律汇编《阿拉姆吉尔法典》(Fatawa-i-Alamgiri)先被翻译为波斯语,然后由大卫·安德森(David Anderson)、詹姆斯·安德森(James Anderson)和查尔斯·汉密尔顿(Charles Hamilton)翻译为英语。

黑斯廷斯还推动印度教法的整理和编纂,以削弱伊斯兰教法的地位。他在1772年就宣布:“在涉及继承、婚姻、种姓和其他宗教事务的案件中,应该对穆斯林实施伊斯兰教法,对印度教徒实施印度教法。毛拉和印度教梵学家帮助法官解释法律。”这种将印度教法与伊斯兰教法同等看待的做法引起了以里萨汗为首的穆斯林首领的不满。他们觉得黑斯廷斯的这一政策动摇了伊斯兰教法律在印度的地位,认为任命婆罗门作为司法官员违背了伊斯兰教法,而穆斯林有权力解决莫卧儿帝国内的所有纷争,甚至印度教徒之间的纠纷也应依据伊斯兰教法来决定。他们之所以提出反对,是因为公司剥夺了他们的统治权力,动摇了他们在印度的统治地位;此外,不同的印度教派如孟加拉派(Bengallees)、印度斯坦派(Hindoostanees)等,使用不同的习俗和法律,这就使得印度教法律多样化并且复杂,难以实施统一管理,这也是他们反对的原因之一。

黑斯廷斯并没有因为曾掌握当地权力的穆斯林的反对就放弃印度教法。他提出,英国东印度公司必须“以它古代的法律来建立英国政府在孟加拉的权威,并指出依据他们的观念、风俗统治他们。”考虑到印度教法缺乏统一的标准,黑斯廷斯就组织有关专家对印度教法进行汇编。黑斯廷斯很早就注意到婆罗门梵学家在印度教中的权威,得知他们被印度教徒敬仰几乎达到了偶像崇拜的程度。在尚未就任英属总督的1773年,黑斯廷斯就邀请当时被认为最有学识的十个印度梵学家来到加尔各答编撰《印度教法则》(A Code of Gentoo Laws)。此书随后由梵语翻译为波斯语,然后由公司职员纳撒尼尔·哈尔海德翻译为英语,由公司于1776年在英国出版,并成为公司法官审判时的依据和公司官员管理的参考书。黑斯廷斯密切关注翻译的进程,并校对由波斯语翻译为英语的版本。

换言之,当时的英国殖民者为了维护殖民统治,刻意弱化伊斯兰教法在印度的权威地位,并将自己刻意塑造成印度教徒的解放者、印度古老传统的重新提倡者。这在一些学者的研究中也有明显体现。例如,1773年哈尔海德在《婆罗门和恒河》这首诗就杜撰河神促使忧郁的婆罗门从穆斯林的专制迫害中得到解放的情节,宣扬婆罗门对新的主人即公司统治的赞美,尤其是对公司支持印度教法律的赞美,因为印度徒曾因穆斯林法律成为审判标准而感到混乱和恐慌。

3对黑斯廷斯殖民知识生产措施的评价评价评价

黑斯廷斯鼓励对印度文化研究的政策推动了学术进步,也得到了包括一些印度学者在内的好评。有学者指出,在他任英属印度总督的那个时期,“英国官员依然对获取有关印度语言和传统的全面知识抱有较大的兴趣;他们还不是后来那种觉得他们的职责就是把印度从野蛮迷信和道德堕落中拯救出来的傲慢自负的人”。塞缪尔·约翰逊博士(Dr Samuel Johnson)指出:“孟加拉的总督支持学习印度知识,这是新的政策。”他还认为黑斯廷斯是新型的总督。威尔金斯则高度评价了黑斯廷斯支持印度文化研究的政策:“世界充满了你无限的鼓励,尤其你对我的随从的慷慨的支持和鼓励,使得他们能够在商业、税收和政策的不同部门履行他们的职责,并对当地的语言、法律和习俗进行研究。必须认为每个才子的成功都归因于你的支持和赞助。”乔治·波格尔曾评价道:“他任职期间改革许多陋习,并在英印政府各部门建立了许多非常有用的法规。当地人拥有一部比《查士丁尼法典》更古老的法典;这部法典代代相传,并与他们的宗教制度交织在一起,具有与这个民族的生活方式相适应的框架。当前,沃伦·黑斯廷斯总督的最主要目标是恢复这些法律,并在将他们翻译成英语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这项工作完成后将给总督带来极大声望,并将为法院的判决提供极好的向导,同时习惯于自己的法律和惯例的当地人也会非常高兴。”虽然埃蒙德·伯克(Edmund Burke)猛烈批判黑斯廷斯腐败,但对于其在文化领域所提出的政策是认可的。罗伯特·特拉弗斯(Robert Travers)称黑斯廷斯为东方学派代表,即一个著名的印度学术和艺术的赞助者。当时的印度学者赛义德·吴拉姆·侯赛因·汗(Seid Gholam Hossein Khan)认为大部分英国人来到印度是为了掠夺财富的,而“黑斯廷斯是个例外,他在加尔各答建立伊斯兰教神学院,处置孟加拉的荒地,禁止河道收费”。

斯廷斯对印度文化研究的支持也促进了英属印度印刷业和报刊业的发展。公司在加尔各答的印刷厂专门印刷南亚次大陆和中亚的手稿。1778年,查尔斯·威尔金斯在印度创立了第一个本地语出版社,一度负责殖民政府所有的本地语文件的印刷,并出版了纳撒尼尔·哈尔海德的《孟加拉语语法书》一书。1780年,从公司退任的詹姆斯·奥古斯塔斯·希基(James Augustus Hicky)在印度创办第一份英文报纸《孟加拉公报》(Bengal Gazette),该报开辟专栏讨论印度文化。随后,其他类似的报纸也在印度创办,这就促使了印度报刊业的发展。

另外,黑斯廷斯对印度司法制度的整理和重构有利于扭转当时印度法制混乱的局面,也有利于印度本地人维护自己的权益。1774年之后,不少印度人采用法律手段控告那些损害他们利益的英国人和其他欧洲人,虽然没有什么效果,但也对殖民者造成了压力。殖民者被迫做出公司独立于法院的决定。

说黑斯廷斯的殖民知识生产措施带有或多或少的马克思所言的“重建性”色彩也不为过。但是,需要说明的是,黑斯廷斯促进殖民知识的生产的措施都是为了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他把了解印度文化作为殖民统治印度的基础,认为通过研究印度文化不仅能够带动印英双方文化的交流,还可以就此找到统治印度人的有效方法。自然,一些受到资助的研究者强调自己研究的客观性,但事实上其研究与英国殖民统治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例如,威廉·琼斯说他在考虑建立“亚洲学会”时之所以选择“亚洲”(Asiatic)一词而没有选择“东方”(Oriental)一词,是因为希望从印度自己国家的视角来研究印度文明,而不是从暗含在“东方”一词中的西方人的观点来审视印度文明。但他认为那个时代的印度人充其量只可能活在古代异教的遗骸之中,印度对欧洲来说只是一个“卓越而庄严”的婢女,因为欧洲的进步是无可置疑的。换言之,琼斯对印度文化的整理、编译乃至阐释逐渐地强化了印度与欧洲的差异性,这本质是要构建一种印度要受文明等级更高的英国支配的意识形态。保拉·保努(Paula Pannu)认为这一过程是“知识空间”(epistemological space)入侵的过程。琼斯还认为梵语研究是确认雅利安人血缘关系的根本。科林·基德(Colin Kidd)就评论道:“基于这些语言渊源,琼斯的研究创立了认为英国与亚洲帝国遥远民族的附属关系的先河。”同时,琼斯也努力寻求印度教诸神与西方经典诸神的相似性——如格涅沙(Ganesh)和杰纳斯(Janus)、克利须那(Krishna)和阿波罗(Apollo)等;此外,他还寻求将印度教中“劫”(kalpas)和“时代”(yugas)的编年与大洪水、巴比伦之囚和摩西启示这些已有的年代联系起来。当时,由公司资助的从梵语到更庞大的语言文字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证明印度文化本来就是“西方”文化,特别是要根据语言的相似性、编年以及神明的相似性来论证英国人和印度人早在远古时期就有了血缘关系。这样一来,一些西方人就对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大加粉饰。罗伊·哈里斯(Roy Harris)就认为,英国人到印度来,“不是殖民冒险家为了掠夺东方财富,他们是为了让偏远地区的古老雅利安文明回到现代世界的怀抱,重新在这个世界的政治地缘内部找到自己的正确位置。”很显然,英国殖民者想通过相关的殖民知识的生产,把殖民统治的残酷现实变成一个有关文明的传播、亲缘和家庭团聚的温情故事。

更重要的是,这些殖民知识的生产措施带有强烈的分而治之色彩,加深了印度不同群体间的隔阂。当时印度流行多种语言,诸如印地语、孟加拉语、乌尔都语、梵语、波斯语等,其中官方语言为波斯语;统治者信奉伊斯兰教,其居民大部分信奉印度教,还有一部分信奉伊斯兰教、锡克教等。正如林承节先生所言:“印度是一个宗教意识强烈、文化积淀深厚的文明古国。印度教以其历史的悠久、曾有过的辉煌和宗教与社会结构、生活方式的紧密结合,在人民群众的思想意识上打下了极深刻的烙印,是他们的精神动力源泉,也是他们骄傲、自信的所在。”但如上所言,黑斯廷斯通过资助所谓的学术研究刻意弱化伊斯兰教的地位、提升印度教的地位,宣称英国与古代印度有着共同的文化渊源、英国人来此是为了恢复印度的古代传统,从而扩大当地居民之间的隔阂及不合,并试图弱化当地人民的反抗。这些研究抬高古印度文明,鼓吹莫卧儿帝国统治时期印度文化出现了衰退,而印度古典文化会通过他们的努力而复兴。例如,威廉·琼斯认为古代印度是印度文化的黄金时代,“无论印度人现在看起来多么堕落和退化,在早期,他们的艺术和武器是出色的,政府是受人欢迎的,法律是理智的,众多知识是显赫的”。亨利·科尔布鲁克认为西方应对亚洲文明在艺术和科学的贡献心存感激;如今西方大步发展,亚洲却衰落了,而帮助亚洲的方式就是“研究”他们的文化历史“以期通过他们可以接受的方式复兴他们的文化”。总之,这些研究者在大力宣扬所谓的印度文化因穆斯林的统治而出现严重倒退的同时,把英国殖民者描述为印度文化的拯救者与复兴者。A.B.沙姆斯(A.B.Shamsul)描述了这种现象:“这是英国介入当地思想体系的方式,通过这样做他们逐渐侵夺当地人阐释世界的能力;通过应用一系列所谓的‘调查方式’体系,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已经有效地被实施。结果,地方秩序逐渐被国外所代替。”

换言之,这些殖民知识的生产的主要目的绝不是为了当地民众的福祉。在黑斯廷斯任英属印度总督期间,公司在印度大肆扩张和掠夺,包括黑斯廷斯在内的公司职员也继续以各种名目从印度掠夺财富。这些从印度获得财富的英国富翁的妻子们“佩戴华丽的珠宝”,还有人“用珍珠和珠宝来装饰”婴儿的摇篮。对印度的搜刮使印度的财富不断地外流,1773年英国下议院第四次报告中列举了东印度公司1765年到1771年在孟加拉的收支对照表,大约有三分之一的税收流往英国。孟加拉省督哈里·维尔斯特曾哀叹道:“每家欧洲公司都利用在这个国家搜刮的钱财极力扩大他们每年的购货,而对于该省的财富却不增加一卢比。”正如赛义德·吴拉姆·侯赛因·汗所说:“英国人近些年来养成一个习惯,在这里住上几年,然后再回国居住,没有一个人愿意永久居住在这块土地上。这些移民还养成了都视为自己神圣职责的另外一个习惯,那就是在这个国家尽可能地搜刮更多钱财,并大量地运回英国。毫不奇怪,这两个习惯的相互结合正在损害和摧毁这个国家,并成为这个国家再次繁荣的外部羁绊。”对于殖民者的横征暴敛,当时的民众曾有激烈的反抗,在黑斯廷斯的任期内就发生了1783年孟加拉农民大起义。当时的一些英国人对东印度公司的贪婪行为也看不惯。埃德蒙·伯克曾经猛烈抨击黑斯廷斯的掠夺政策,认为黑斯廷斯是“一只老鼠”,“一个看猪圈的人,在腐物中打滚”,“烂到骨髓”,并宣称:“他残酷就是腐败,他吃饭就是在制造饥荒。”理查德·布林斯利·谢里登(Richard Brinsley Sheridan)则称黑斯廷斯是“一个一只手握着血迹斑斑的权杖,另一只手在扒窃的人”。事实上,黑斯廷斯对印度经书、梵语手稿的收集都带有强烈的殖民色彩。他往往是不择手段收集印度经书、梵语手稿。例如,他从蔡特·辛格(Chait Singh)那里掠夺了《往世书》(Puranas)手稿。1809年,他最终以759英镑把收集来的手稿卖给了大英博物馆。这在当时是一个很高的价格。

需要说明的是,黑斯廷斯这些殖民知识的生产措施并非都是完全依靠强制权力的,有些措施也得到了部分当地人的支持。例如,1781年加尔各答伊斯兰教神学院正是在一些穆斯林的提议下所建,当时吸引了不少希望通过在这个学校的学习从而谋求一份法律行业职位的学生。由于黑斯廷斯强化了梵学家的作用及地位,他召集梵学家汇编印度法的行为得到了不少精通梵学的婆罗门的支持。这正如吉尔伯特·金特罗(Gilbert Quintero)所言,殖民主义是征服和控制人们想象自我和他者的过程。 

英国学者P.J.马歇尔称黑斯廷斯为“自觉的帝国建立者”。正如文中所述,早在18世纪末,黑斯廷斯就大力资助有关印度的语言、文化、地理等方面的研究,整理、重构印度的司法制度,建构英国与古代印度的联系、扩大印度教徒与穆斯林的隔阂。通过殖民知识的生产来维护殖民统治正是工业革命之后的重要殖民手段,1798年拿破仑侵入埃及后就充分运用了这一策略。正如蒂莫西·米切尔(Timothy Mitchell)在其著作《殖民埃及》指出的那样:“殖民权力把这个国家变得可以像一本书一样翻阅。”黑斯廷斯制定的这些殖民知识的生产措施加强了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虽然客观上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分而治之的特点也加剧了当地人民的不和。这也是印巴分治以及印度独立后民族、宗教矛盾此起彼伏的重要历史原因之一。



 

本文作者李士珍,内蒙古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原文载《世界历史》2017年第6期。因微信平台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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