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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3世纪罗马帝国西部的城市捐助人——以共餐捐助为中心的考察

2018-03-08 温 珊 珊 世界历史编辑部

·古代史·


公元1—3世纪罗马帝国西部的城市捐助人

——以共餐捐助为中心的考察

 

温 珊 珊


内容提要 城市捐助人是古罗马社会的一个重要群体,集中出现于公元1世纪至3世纪。他们出资向城市提供捐助,共餐捐助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经历了共和时期的发展,共餐捐助到帝国时不再囿于罗马一城,罗马城捐助人成为其他地区城市捐助人效仿的对象。在意大利和西部行省城市中,共餐捐助人的构成多样,不受性别限制,但绝大多数属于权贵阶层。个体捐助人的捐助行为似乎主要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但从整体来看,城市捐助人不只是一个为个人利益对城市施恩的群体。对西部城市共餐捐助人群体的考察表明,以地方权贵为主体的城市捐助人,在维护帝国统治、促进城市发展和传播罗马文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 罗马帝国 城市共餐捐助 城市捐助人 意大利和西部行省城市


 

公益捐助(euergetism)是古典世界的一个重要社会现象,该词源于希腊语中的euergetes(),意指做好事的人。法国学者给évergétisme一词赋予新意,用来描述古代社会中的公益捐助现象,即地位高者或富有之人自己出资向其所处社会进行捐助的现象。罗马帝国时期,尤其在公元1世纪至3世纪期间,个人向城市提供捐助的做法盛行。这些捐助人为城市提供的捐助物种类多样,包括修建公共建筑、安排娱乐活动、分发钱物等。本文以城市共餐捐助人为考察对象,其捐助活动以资助公共宴会或广泛分发食物为主。

20世纪60年代以来,学界开始关注古罗马社会的捐助活动,但直到21世纪,城市捐助人这一群体才开始在相关研究中得到重视。例如,阿尔然·泽德后克(Arjan Zuiderhoek)从捐助人群体入手对小亚细亚地区捐助行为的政治内涵进行考察,约翰·多纳休(John F.Donahue)介绍了在西部地区赞助公共宴会的一些群体,海莫莱克(E.Hemelrijk)对西部城市女捐助人的捐助物品种类进行了梳理,就女捐助人的公共形象、捐助动机和回报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刘津瑜将目光聚焦在罗马帝国西部城市中的社团,对社团捐赠人这一群体予以关注。以笔者所见,学者们的研究多围绕捐助人群体本身展开,对于该群体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历史发展进程之间的关联,并未给予足够重视,且很少将捐助人根据捐助物的不同做出区分、细化研究。鉴于帝国的东西部地区在社会发展状况、历史传统、文化习惯等方面存在差异,限于笔者学力,本文仅将目光放在帝国西部地区,以城市共餐捐助人为样本,在厘清其人员组成及行为方式的基础上,对意大利及西部行省城市捐助人给罗马社会带来的影响做一考察。



一、 罗马城的共餐捐助人


作为帝国的统治中心,罗马城的独特性和影响力不言而喻。在对意大利及西部行省城市的捐助人进行考察之前,有必要对罗马城的共餐捐助情况做一概述。共和时期已经有个人为罗马城捐助共餐,主要在举办公共葬礼和庆祝军事胜利时进行。公元前328/前327年,马尔库斯·弗拉维乌斯(Marcus Flavius)在其母的葬礼上分食物给罗马城民众,感念自己在之前的道德指控中被无罪开释。公元前174年,提图斯·弗拉米尼乌斯(Titus Flaminius)为纪念去世的父亲举办了为期4天的角斗比赛,同时向公众分发肉食、提供宴会和资助戏剧表演。公元前129年,昆图斯·马克西姆斯(Quintus Maximus)在他叔父(Publius Africanus)的葬礼上宴请了罗马民众。就军事胜利后的庆祝活动而言,卢库鲁斯(Lucullus)在战胜密特里达提(Mithridates)和提格拉涅斯(Tigranes)后举行了庆祝仪式,除了胜利游行、展示各种战利品外,他还为罗马城及周边村庄提供了一场盛大的宴会。

到共和末期时,凯撒成为有计划地利用公共宴会实现自己目的的代表人物。普林尼称“凯撒是第一个对公共宴会给予重视的人”并说自己是依据凯撒的书信得出此结论。公元前66年,凯撒在担任营造官期间提供了包括公共宴会在内的多种娱乐活动,使“每个人都开始为他寻找新的职位,想用各种荣耀来报答他”。随后他为民众提供了一场盛宴以纪念他的女儿,根据苏维托尼乌斯的记载,这是史无前例的。在凯撒捐助的公共宴会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他为庆祝军事胜利而举办的盛宴。公元前46年,当凯撒从阿非利加得胜回到罗马后,大宴民众,据说一次性提供了2万张用餐躺椅,被认为是罗马城内参加共餐人数最多的一次。在从内战的最后战场西班牙凯旋后,凯撒又为民众提供了两次午餐盛宴(duo prandia)。相较之下,共和末期的另一重要人物庞培,有关其捐助共餐的记载则大大少于凯撒。普鲁塔克在记述庞培凯旋后的庆祝仪式时,没有明确提及公众参加欢宴,但公共宴会在习惯上可能已经成为此类庆祝仪式的组成部分。凯撒捐助公共宴会,无论从频率还是规模上,都是空前的。从他开始,个人捐助共餐逐渐普遍起来。他带来的影响有两方面:其一,他为后来的罗马皇帝们树立了榜样,开创了利用公共宴会处理与民众关系的先河。凯撒对公共宴会的充分利用,如西塞罗所言,“为他赢得了无知民众的支持”。其二,他成为地方精英和富人的模仿对象。在凯撒之前,除罗马城之外的其他西部城市没有留下有关捐助共餐的记录;在凯撒之后,为地方城市捐助共餐逐渐成为地方贵族和富人的惯常做法。

进入帝国后,罗马皇帝成为罗马城无可匹敌的捐助人。古典作家们对皇帝参与的宴会多有着墨,皇帝宴会也表现出不同类型。其中捐助大规模公共宴会是皇帝展示自己至高无上地位的绝佳机会。庆祝军事胜利依然是提供共餐的重要场合,但元首制下,普通公民没有机会像共和时期那样举办凯旋宴,承办权逐渐转移到皇帝及其亲属手中。公元前9年,为了庆祝征服达尔马提亚人(Dalmatians)和潘诺尼亚人(Pannonians),提比略邀请各个阶层的人一同用餐,部分人在卡皮托山上,部分人在其他地方,同时利维娅(Livia)和朱里娅(Julia)负责招待女宾。公元12年,从日耳曼尼亚(Germania)得胜回到罗马后,提比略大设午宴(prandium),为民众准备了1000张餐桌,每个人都得到价值300塞斯特斯的赏赐。对于图密善举办的凯旋宴,马提雅尔这样描绘道:“凯撒,庆祝您得胜的宴会如此美妙……每个骑士都伴您左右,人民和元老们也环绕着您,罗马人与他们的领袖一起享用这美味佳肴。虽然您曾许诺(给予我们)美好的东西,而你现在却给了我们更好的东西!您许诺发给我们一点救济品,但是却为我们准备了这样一场正式的宴会。”除了为庆祝皇室胜利而举办的公共宴会,庆祝公共节日同样是皇帝展现慷慨大方形象的重要时机。为了庆祝农神节,图密善为民众提供了多种娱乐活动并宴请他们。此外,捐献雕像是皇室宴请民众的又一重要场合。为了巩固统治、加强帝国的凝聚力,奥古斯都开创了“皇帝崇拜”制度,肖像雕塑和纪念性建筑也围绕皇帝崇拜发展起来。捐献雕像有助于让公众铭记重要人物及其贡献,这也需要通过庆祝活动来实现。利维娅在公元14年捐献了一座奥古斯都像,提比略自己宴请元老、骑士,其母则负责招待元老和骑士们的妻子们。卡里古拉在公元37年捐献了一座奥古斯都神殿后,也宴请了民众。对皇帝来说,与个人有关的一些重要时刻,诸如成婚、生日等也可能成为捐助共餐的机会。公元3世纪埃拉加巴卢斯(Elagabalus)大婚时,邀请全城人民在宴会上自由畅饮。公元前12年,元老院准许未婚男女在奥古斯都生日的时候,与其他人一起欣赏表演,共同享用宴会,这在之前是不被允许的。至此,我们可以看到,在凯撒之后,帝国的统治者的确继承了捐赠公共用餐的做法。罗马皇帝通过捐助行为确立了自己的权威和独一无二的地位;为民众提供共享餐宴的机会,也有利于营造和谐氛围、赢得民众支持以及巩固统治地位。



二、 意大利和西部行省城市的共餐捐助人


帝国时期,城市共餐捐助人在西部地区出现了分化。如前所述,对罗马城的捐助基本由皇帝垄断,但帝国中心之外的广袤疆域能得到的皇室福泽有限,各地城市捐助的主力多为当地贵族及富有者。关于城市共餐捐助人,史坦尼斯劳·姆罗策克(Stanislaw Mrozek)在对帝国时期意大利城市的金钱和食物捐助进行研究时,将其归为三大类:市议会成员(decuriones)、奥古斯塔里斯(Augustales)及所占比重较小的其他群体(包括被释奴、元老、女性捐赠人及城市或社团庇护人等)。其后,约翰·多纳休对捐赠人的类别进行了补充,增加了营造官(aediles)、骑士(equites)和祭司(flamines/sacerdotes)三个类别。笔者在梳理史料及借鉴前辈学者分类的基础上认为,西部城市共餐捐助人主要来自地方权贵阶层,既有男性,也有女性,同时包括少数被释奴。

城市中社会地位较高的男性最可能成为捐助人,包括行政官员、祭司、军人或城市庇护人以及一些不任公职的地方贵族。需要注意的是,一个人可能有不同身份或接续担任不同职务,多样的身份或职务表明其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更有能力为城市提供捐助。据记载,普布里乌斯·卢奇里乌斯·伽马拉(Publius Lucilius Gamala)担任过营造官(aedile)、市议会成员(decurion)、祭司(pontifex)、有监察权力的杜姆维里(duumvir censoria potestate quinquennalis)以及公共财产的负责人(curator pecuniae publicae),他曾捐助过三次大规模公共宴会。约翰·达阿姆斯(John D’Arms)认为,伽马拉有意识地模仿凯撒的做法,成为首个在罗马城外捐助共餐的个人。

男性捐助人的构成多样,主要来自城市上层。行政官员是男性捐助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充足的财富及较高的社会地位使其有为城市捐助共餐的能力。男性祭司是男性捐助人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行政职务与祭司职经常由同一人兼任。祭司有不同分类,其中pontifex、flamen、augur以及sacerdos常以捐助人的身份出现在铭文中。此外,专门负责皇帝崇拜的特殊祭司团体——奥古斯塔里斯(Augustales)的成员也时常成为城市捐助人。虽然他们多为被释奴出身,但作为一个团体,其在城市中的地位仅次于市议会(ordo decurionum)。他们负责皇帝崇拜,这使其有机会超越原有阶层,获得较高社会地位,为其成为城市捐助人提供了可能。城市庇护人身份背景各异,但大多来自上流社会,不时会为城市提供捐助。军官成为捐助人再次表明城市捐助人的多样性。马尔库斯·纳塞里乌斯·萨宾努斯(Marcus Nasellius Sabinus)作为达尔马提亚第一步兵队的长官(praefectus of cohort I Dalmata),与其父一起分发现金以便民众可以在其生日时举办欢宴。另外,城市中的男性贵族,即便没有担任公职,由于其所拥有的声望、地位和财富,也可能成为城市捐助人。值得注意的是,除奥古斯塔里斯外,一些被释奴也扮演了捐助人的角色。虽然受制于出身,他们很难在政治领域发挥作用,但对于皇室释奴及善于经济活动者来说,其原本的出身并不妨碍他们变得有权势且富有。马尔库斯·奥里利尤斯·萨比尼安努斯(Marcus Aurelius Sabinianus)曾是皇室释奴,同时也是西部城市安纳哥尼亚(Anagnia)的庇护人。据铭文记录,他对自己的故乡和同胞充满感情,出资修缮了公共浴室。安纳哥尼亚市议会及民众同意为其树立一座公共雕像,在雕像建成时,萨比尼安努斯不仅分发现金,同时提供了一场满足所有人的公共宴会。虽然被释奴可以成为城市捐助人,但仅限于其中的佼佼者。总体而言,男性捐助人多出身于社会上层,尤其集中于担任公职者。

在古罗马的男权社会中,女性往往与家庭生活联系在一起。但事实上,女性并未被完全排除在公共生活领域之外。帝国时期,罗马女性拥有独立的财产支配权,并通过获得嫁妆、继承遗产以及参与经济活动等方式逐渐实现财富积累,这为女性成为城市捐助人提供了可能性。尤尼娅·鲁斯提卡(Iunia Rustica)是西班牙贝提卡(Baetica)行省城市卡尔提玛(Cartima)的第一位女祭司,且被授予永久祭司的荣誉头衔(sacerdos perpetua et prima)。公元70年左右,她为卡尔提玛提供了种类多样的捐助,包括出资修缮公共柱廊,为修建公共浴室提供土地,在广场建造玛尔斯铜像,捐赠浴室柱廊、水池和丘比特像,还自费举办公共宴会和演出。约翰·多纳休对其财富来源做了探讨,认为其夫家居住在富有矿产资源的地区,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很可能是其家族的主要财富来源;同时,贝提卡行省也以畜牧业、出产橄榄油和鱼酱等产品闻名,尤尼娅可能通过经营其中一种或几种资源而致富。此外,尤尼娅的母系家族很可能与卡尔提玛当地的统治阶层有关系,其父则是卡尔提玛的第一位骑士,显赫的家庭背景也可能为尤尼娅的富有提供支持和保障。以尤尼娅为代表的女祭司们是女性捐助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祭司身份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其或其家庭具有较高的经济能力,因为担任公职,无论是行政官员还是祭司,都需要交纳一定数量的就职费(summa honoraria)。可以说,女祭司具备为城市提供捐助的经济能力。

除女祭司之外,还有一类女性,她们在本地城市中享有名望、声誉和地位,拥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即使不任公职没有荣誉头衔也依然有影响力。她们可能独自进行捐助,也可能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捐助。与之相对的是被释女奴的捐助行为,有关文献证据不多,只有三条铭文留下相关记录,包括皇室释奴马尔库斯·乌皮乌斯·塔路斯(Marcus Ulpius Thallus)的妻子(Flavia Iuventa)和女儿(Ulpia Procula),及另两名被释女奴。可以想见,由于被释女奴在社会阶层等级中的位置较低,且女性在男权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因而她们更容易被排除在公共生活领域之外。值得注意的是,与单纯富有相比,社会地位和声望对女性是否能在公共领域发挥作用似乎有更为重要的影响。因此,担任公职的女祭司和拥有地位名望的上层女性,相对而言,有更多机会参与城市捐助活动。



三、 捐助城市共餐的场合及动因


通过对史料的整理分析,笔者认为城市共餐捐助存在四种类型,即职务性捐助、回报性捐助、自愿捐助及遗嘱捐助。下文拟借助这四种类型分析捐助人何时、为何会捐助共餐。

1.职务性捐助

职务性捐助指与公共职务有关联的捐助行为,包括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与支付就职费(summa honoraria/summa legitima)有关。首先,被选为公职人员,当选者需支付就职费。在支付就职费时,当选者可能附加提供捐助。卢奇乌斯·普兰奇乌斯·维克托里亚努斯(Lucius Plancius Victorianus)和盖乌斯·沃卢西乌斯·斯塔提阿努斯(Gaius Volussius Statianus)两人获得营造官职位时,支付了超过原需就职费的费用,用于建造公共雕像;雕像建成之日,他们为民众捐助了一场盛宴。盖乌斯·卢奇里乌斯·阿特纳奥斯(Caius Lucilius Athenaeus)是切列斯神(Ceres)的祭司,他为获得该职位支付了1.2万塞斯特斯就职费,同时自费为雕像基座提供装饰,并为市议会成员们捐献了一场盛宴。其次,就职费会产生收益(reditus),捐助人可能会该将该收益用于资助公共用餐。阿西奇亚·维多利亚(Asicia Victoria)分别支付了自己和女儿获得祭司职位的就职费,她用从中产生的收益为库里亚提供了一场宴会。

第二种情况与获得公职荣誉有关。成为官员或祭司对当选者来说是极大的荣誉,“由于获得荣誉”(ob honorem)也是铭文中用来说明捐助原因的常见用语。获得公职的人一方面有责任为公众做出贡献,另一方面也可借捐助行为来宣传自己获得的荣誉。就获得地方官职荣誉来说,成为市议员(decurion),获得营造官职位(aedileship),成为杜姆维里(duumvir)或被赋予监察权(quinquennalis)都可为获得者带来荣耀。无论是为了庆祝当选还是表达感激,当选者往往会展示自己的慷慨大方,而捐助公共用餐则成为达成这些目的的常用手段。卢奇乌斯·科尔涅利乌斯·M□□□(Lucius Cornelius MXXX)因当选为杜姆维里而为市议会成员提供了一场盛大宴会(magnam cenam)。公职荣誉不仅包括成为官员,还包括获得祭司职位。“因成为祭司而得到荣誉”(ob honorem flaminatus/pontificatus)也常常成为捐助的理由。科尔涅利阿努斯(Cornelianus)因为获得祭司职位,捐助了两座雕像,在建成时都捐赠了公共宴会。普布琉斯·马尔奇乌斯·夸德拉图斯(Publius Marcius Quadratus)“因为获得永久祭司的荣誉”(ob honorem flaminatus perpetui),进行了一系列捐助,包括剧院、巴西利卡、公共柱廊、戏台、戏剧表演、体育馆以及公共宴会等。除男祭司外,女祭司在获得祭司职时也会有捐赠行为。凯莱里娜(Celerina)、帕特里奇亚(Patricia)、尤利娅·帕特娜(Iulia Paterna)、尤利娅·帕里纳(Iulia Paulina)都因当选祭司而捐赠了公共宴会。除了当选者本人会因得到荣誉而进行捐赠外,当选者的家人也会因其为家庭带来荣誉而参与捐赠。卢奇乌斯·诺尼乌斯·罗加蒂阿努斯·霍诺拉提阿努斯(Lucius Nonius Rogatianus Honoratianus)的子女为了彰显其父成为永久祭司的荣誉(ob honorem flamonii perpetui),与其父一起为库里亚捐助了一场宴会。

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捐助可能构成职务性捐助的第三种情况。对于捐助行为是否与职责有关,史料中通常没有明确说明,因此笔者只能根据捐助人的身份及捐助物的性质进行推测。以盖乌斯·奥菲乌斯·卢齐斯库斯(Caius Orfius Luciscus)为例,他既是司法长官(praefectus iure dicundo)和杜姆维里(duumvir),又是负责凯莱斯提丝神(Caelestis)和埃斯库拉皮乌斯神(Aesculapius)崇拜的祭司(sacerdos publicus),他捐献了一座拱门和一座雅努斯帕特(Janus Pater)神像。根据记录,捐赠是出于对最神圣神灵的特别崇敬(pro praecipua erga sanctissimum numen religione)以及对故土的永恒感情(perpetuo patriae amore),在雕像建成时,他为库里亚提供了戏剧表演和一场公共宴会。在此例中,捐助人作为公职人员同时担任官职和祭司职,他的捐助行为很有可能是出于职务考虑,同时宣称自己对故乡的感情,也存在公职人员对民众尽责的可能性。除此之外,对于祭司提供“公共祭祀宴”(viscerationem),或在捐助的有宗教性质的建筑(如神庙等)建成后提供盛宴的情况,笔者认为不能排除其捐助是在职责范围内进行的可能性。

从支付就职费、回报公职荣誉、履行职责等方面来看,担任公职为进行公共捐助提供了平台。在此捐助类型中,基于捐助人的公职身份,其捐助共餐的行为可能披上了公职需要的外衣,但实际上,这里的共餐捐助仍具有一些自发的意味。如果担任公职带来的职务需求、舆论压力与大众期望是当选者或其家人做出这些额外“善举”的客观原因,那么对展示自己、树立形象、赢得支持这些出于自身的考虑则可能是其进行捐助的主观原因。

2.回报性捐助

回报性捐助与得到认可和表达感激有关,前者是捐助前提,后者是捐助目的。得到认可的方式通常是被授予公共雕像或获得资格建造公共雕像,对获得者来说这意味着巨大荣誉,为表达感激之情,他们往往提供捐助作为回报。此类捐助虽然也与获得荣誉有关,但与上文提及的因公职而获得的荣誉不同:获得公职后,慷慨捐助行为在民众的期望之中;而提供回报性捐助的捐助人获得的荣誉与公职头衔无关,往往由于自身的慷慨行为赢得大众认可。事实上,“由于具有慷慨高尚的品质”(ob merita/munificentiam/liberalitatem/benevolentiam)是授予某人公共荣誉时最常见的理由。需要注意的是,捐助人在获得荣誉之前的慷慨行为与获得荣誉后进行的捐赠有所不同。获得荣誉之前,捐助人表现出的对城市慷慨恩惠的一面为其赢得公众肯定,此时的捐助可能多为对城市财务上的资助。而获得荣誉之后,捐助人的捐赠则带有回报性质,表现在庆祝公共雕像建成时,捐助人往往会提供包括公共宴会在内的多种捐赠,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官员和祭司有平台参与公共生活,且有能力表现自己对城市的慷慨,其慷慨行为可以为其赢得公共荣誉,获得公共雕像或修建公共雕像的权利。雕像落成时,他们通常会为民众提供公共用餐的机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任何为城市做出贡献的人都有可能获得该荣誉。因此,除担任公职的官员和祭司外,城市庇护人、其他有影响力的男性精英及被释奴都有可能因获得该荣誉而提供包括共餐捐助在内的回报性捐助。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女性捐助人,集中于社会地位较高者——女祭司和其他上层女性。此外,女性也可能为获得该荣誉的男性家庭成员提供回报性捐助。埃格纳提亚(Egnatia)和法比娅·勒斯提图塔(Fabia Restituta)都在自己的儿子被授予公共雕像后,捐赠公共宴会作为回报。玛丽亚·维多利亚(Maria Victoria)因其父获得公共荣誉而捐助了一场盛宴。奥塔西丽亚·科米其(Otacilia Comice)因其夫获得一座由市民出资建造的雕像,向民众捐赠了一场公共宴会。由此可见,回报性捐助似乎存在固定模式,即为城市做出贡献——得到认可并被授予公共雕像或修建公共雕像的权利——接受该荣誉——在雕像建成时提供共餐等捐赠。

回报性共餐捐助通常在庆祝雕像建成的场合进行。首先,获得公共荣誉给荣誉获得者带来社会压力,他们被期望表现得更加慷慨。此前为城市做的贡献为其赢得了由市议会授予的荣誉,但为了继续赢得认可和支持,他们仍然会选择捐赠共餐这种可以惠及大量民众的方式作为回馈,在表达感激的同时,继续展示自己的慷慨品质。其次,提供共餐可以最大限度地宣传已获得的荣誉,以便使名誉、地位和声望等象征性资本得到认可和巩固。在公共雕像建成之日进行捐赠,无疑可以吸引更多的观众和参与者,他们对捐赠福利的享受与捐助人个人目的实现是同步的。

3.自愿捐助

捐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捐赠——既与公职义务无关,也不是为了回报获得的荣誉,而是自愿为城市提供捐助。无论“自愿”捐赠的背后是否存在隐秘动机,这种表面看来出于自愿的捐助行为在西部城市生活中并不少见。曾是杜姆维里的马库斯·卡西乌斯·切尔纳(Marcus Cacius Cerna)在他生日当天为西努埃萨(Sinuessa)的民众提供了一场晚餐。同样地,奥鲁斯·奎恩克提里乌斯·普里斯库斯(Aulus Quinctilius Priscus)为了庆祝自己的生日也向民众分发食物,包括蜂蜜酒(mulsum)和糕饼点心(crustulum)等。除了直接提供食物用于共餐外,捐助人还可能间接提供共餐机会。作为市议会成员的普布琉斯·里伽里乌斯·波提图斯(Publius Ligarius Potitus)许诺捐赠4000塞斯特斯,以便其他市议会成员每年在其生日之时可以享用盛宴。盖乌斯·托拉苏斯·塞维鲁(Gaius Torasius Severus)同样捐赠大笔钱财,为的是每年都能举办公共宴会为其子庆生。一个名为阿波尼乌斯(Abonius)的祭司为其父母建造了两座大理石雕像,并在建成之日捐赠了一场公共宴会。这些例子表明捐助人自愿捐赠的行为的确存在,且通常与私人事务有关——这意味着他们本没有必要自费提供捐助。那么他们为何在本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仍尽可能地表现自己的慷慨?又为何在自愿捐助的场合提供公共宴会等共餐机会?

对于第一个疑问,我们无法知晓捐助人当时的真实想法,笔者只能适当推测其动机。首先,对担任公职的捐助人来说,他们被期望为城市提供福利,因为城市公库中的钱很少用于改善城市生活质量。一些候选人甚至在竞选期间就承诺要做出贡献。姆罗策克(Mrozek)曾提出市议会的每个成员都可能借他们自己或家人生日之际捐赠一笔钱作为基金;私人捐助是充满竞争的,可能成为城市政治生活的一部分。社会期望和事业发展带来的双重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使自愿捐助蒙上了一层被迫的色彩。其次,向公众展示自我对提升自身及家族声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慷慨捐赠既有助于展现捐助人的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同时又能换取公众对其社会地位和良好公民形象的认可,个人和家庭的荣耀都可因此得到彰显。此外,希望被大众纪念可能是自愿捐助者的又一个考虑。捐助人设立基金,以间接提供共餐的形式,使自己或家人的生日每年都可以被庆祝,而经由此方式他们也会因自己的慷慨行为被大众记住。

第二个问题与组织宴会和广泛分发食物有关。与捐赠大型建筑物相比,提供公共用餐并不是特别突出的捐赠行为,但不同的捐助人不约而同捐赠共餐的事实表明公共用餐的确在城市生活中占一席之地。提供公共用餐可以以相对低廉的成本使尽可能多的民众参与进来,不论出于何种考虑——获得公众支持、得到认可或是被长久地纪念,捐赠共餐都有助于实现捐助人的目的。若从满足人类基本需求的角度来看,食物可以立即使享用者得到满足,因而提供食物决不会出错。由此可见,捐助共餐对捐助人来说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4.遗嘱捐助

遗嘱捐助是指为完成遗愿而进行的捐助。在该情况下,订立遗嘱的人就是捐助人。盖乌斯·埃特瑞斯·纳索(Gaius Aethrius Naso)在遗嘱中表明要为森提努姆(Sentinum)的民众捐赠宴会并遗赠了一笔钱。这场宴会可能会在其离世后由他人代为负责举办,但由于是遗嘱人主动表示要给予捐赠,因而将其而非代办者视作共餐捐助人。此外,遗嘱继承人也可能扮演捐助人的角色。立遗嘱人在遗嘱中表明要把自己的部分财产遗赠给城市或提供其他捐赠(不包括捐赠共餐),其继承人在遵从遗嘱的同时,可能附加捐赠共餐。卢克雷蒂娅·坎帕娜(Lucretia Campana)按照其父在遗嘱中的要求捐赠雕像,在雕像建成时,她自发提供了为期4天的戏剧表演、竞技比赛和一场盛宴。此处的捐赠行为虽然带有自愿性质,但仍是以完成遗愿为前提。有些铭文记录比较简洁,我们无法判断捐赠共餐的意愿是出自遗嘱人还是继承人,但无疑二者在考虑捐赠时,都认为提供共餐是适当的行为。

遗嘱人或继承人的捐助动机何在?这需要考虑到古罗马遗嘱的性质。与我们认为立遗嘱是“私人化”的行为不同,罗马人的遗嘱是公开的,被看作“个人愿望与社会期望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因此,在遗嘱中表明提供捐助既可能是个人对社会期望的妥协,也可能是个人利用公开性的遗嘱表达捐助意愿以实现个人目的的结果。当遗嘱人即捐助人时,他们进行捐赠的动机与自愿性捐助人有相似之处:为自己树立良好形象、赢得认可、给自己的家族带来荣耀以及被纪念等。而两者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捐助人是否可以亲自参与捐赠——与自愿捐助相比,遗嘱捐助一般发生在遗嘱人离世之后。因此,能够在死后被铭记,即“身后的名誉”可能是遗嘱人愿意进行捐赠的主要考虑。就继承人是捐助人的情况来说,他们可以在实现遗嘱人遗愿的同时提供捐赠。例如,马库斯·贝比乌斯·塞昆都斯(Marcus Baebius Secundus)的儿子们,作为继承人,不仅按照父亲的遗愿为他修建雕像,在雕像建成时,还给民众分发蜂蜜酒和糕饼点心。他们的目的也许可以概括为通过捐赠展示自己进而为自己和家族带来好处,同时尽可能地扩大捐赠的受众范围以赢得更多人对他们的支持认可和对其死去家人的纪念。对于个体捐助人的捐助动机,笔者无意否认纯粹自愿捐赠存在的可能,但从上文的分析来看,对潜在利益回报的看重可能是个体进行捐助的主要内驱力。

此时再将目光转回罗马帝国的发源地,我们不难看出地方捐助人与罗马城捐助人之间的联系。作为第一公民(princeps),罗马皇帝在许多方面为地方贵族树立了榜样。就其作为罗马城的捐助人来说,其捐助的时机、场合为地方捐助人提供了参照。例如,与皇帝职能相关的凯旋宴,以及因个人事务而举办的欢宴,都可以在地方捐助人的职务性捐助和自愿捐助中找到对照。同时,笔者认为,皇帝的捐助行为展示出的“捐助—回报”机制对潜在的地方捐助人具有影响力,即地方捐助人也对捐赠后可能获得的回报有需求。理查德·戈登(Richard Gordon)就精英拥有的权力提出过一个公式:给予+感激/荣誉=精英的权力。在此,可以将其理解为:无论是皇帝还是地方捐助人,为城市提供捐助这种给予行为不仅可以凸显出捐助方的优势地位,还可以换来接受方的感激,捐助方也可从中得到荣誉等无形财富。在这个过程中,捐助方的权力和地位不仅得到确认,更得以巩固和加强。无论是地方城市捐助人还是罗马城捐助人,其出发点似乎是一致的,即占据主导地位以巩固权力、维护权威。



四、 意大利和西部行省城市捐助人的社会作用


以上分析表明,个体的捐助行为很可能出于与个人利益有关的考虑。然而,如果我们将关注点从个体捐助人扩大到捐助人群体,他们的社会形象则不再限于“以施恩为手段获取好处”层面。个体捐助行为可能源于个体捐助人在当下对利弊得失的判断,但作为一个群体,西部城市捐助人已成为帝国社会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在罗马帝国的历史舞台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城市捐助人维护着帝国的基层统治秩序。首先,城市捐助人大多担任公职或出身上层,就其本质来说,他们是帝国自上而下统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从共和时期开始的对外征服活动使得罗马统治的疆域不断扩大,对于新征服地区的管理,除了在当地建殖民地外,帝国统治者鼓励新征服地区的土著居民自己发展城市居住区。与此同时,统治者将治理地方的行政权尽可能留给土著居民,实际权力由本地贵族掌握,而且罗马官方只与地方权贵有往来。通过前文对捐助人身份地位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捐助人常有公职在身,在城市中负责行政、司法或宗教事务。他们相对于城市普通民众来说处于优势地位,同时捐助行为帮助他们赢得支持,进而巩固这种优势地位。捐赠行为表面看来是加强了地方捐助人的权威,实际则加强了皇帝在地方统治的权威。地方捐助人地位的巩固,也是帝国统治的巩固。其次,捐助行为强化了社会等级制度。随着帝国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公民群体出现分化,精英权贵在社会地位、政治权力、经济状况等方面与普通民众的差距不断扩大。在此背景下,捐助人进行捐助既不是为了消除不平等,也不是针对穷人的单纯慈善行为。事实上,从中受益的主要群体仍然为特权阶层,如城市议会成员、奥古斯塔里斯等“值得尊敬”(worthy of honor)的团体。他们常常是捐助人优先考虑的捐赠对象。不仅如此,特权团体还会得到更好的待遇。据公元1世纪的一条铭文记载,普里斯库斯和埃特鲁斯库斯父子在捐助时,为市议会议员准备了正式餐宴(epulum),但只给民众(plebes)分发面饼(crustulum)和蜂蜜酒(mulsum)。保罗·韦内曾强调捐助是精英们用以将自己和普通民众区分开的手段。捐助人通过捐助展示了自己的优势地位,通过对捐助对象实行差别对待将受益群体根据社会等级做出区分,通过慷慨赠予使得受益群体接受并认可隐含其中的等级关系。简言之,等级制度借由捐助人的捐助行为嵌入了城市生活中。此外,虽然公益捐助并非纯粹的慈善行为,但不能否认捐助人通过提供捐助可以有效地使民众参与到城市生活中,进而维护社会的稳定。通过考察城市捐助的受益人,笔者发现这其中虽然以男性公民为主,但外来居民(incolae)、女性甚至儿童也都曾是受益人。由此可见,参与城市生活不再是男性公民的特权,捐助行为展现出其开放和包容的一面,这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也符合庞大帝国的统治需要。

第二,城市捐助人是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首先,他们增强了帝国境内各地区广大土著居民的城市意识。被罗马征服的大部分地区最初没有城市形态,因而缺乏发展城市生活的土壤。奥古斯都在内战中胜利后开始了西部地区的城市化运动,在行省中建立一系列殖民城市(coloniae)。在此过程中,捐助人的捐助行为使土著居民参与到城市生活中,使其对城市生活有了更加直接的体验。这不仅有助于土著居民接受源于罗马的城市形态,还带动了罗马式的城市化生活方式的传播与普及。其次,捐助人的捐助行为还有利于提高城市的生活质量。尽管城市通过征税或出租土地获得收入,但这些收益无法满足城市生活各方面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捐助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以前文提及的尤尼娅·鲁斯提卡(Iunia Rustica)为例,她曾为城市提供了多样的捐助。从出资修缮公共柱廊到举办公共宴会,尤尼娅凭借捐助行为为改善城市公共设施、丰富城市生活做出了贡献。可以说,不论捐助人选择何物进行捐助,也不论捐助物的价值如何,城市因此而受益是显而易见的。实体类捐助,如雕像、神庙、浴室等可能对城市面貌产生影响;消费类捐助,如公共宴会、演出、决斗比赛则对城市居民生活起到提升和改善作用。另外,捐助人的捐助场合多样,无论是出于职务需要、对城市授予荣誉的感激,还是出于自愿、甚至在遗嘱中表明死后继续对城市捐助的意愿,都可以反映出捐助人的捐助热情。如果说他们选择何物进行捐助实际上是城市生活需要的反映,那么出现在各种场合的捐助行为则是对这些需要的充分回应,是对城市生活的切实贡献。

第三,城市捐助人推动了地方城市的罗马化进程。值得一提的是,“罗马化”与“城市化”密切相关,城市的建立和发展可以看作罗马文明传播的载体。这些新建立的城市,无论是城市建筑,如广场、巴西利卡(basilica)、浴室或剧场,还是城市生活,如节日庆祝活动、体育竞技比赛,都带有罗马文化的烙印。地方捐助人效法罗马人,使得城市捐助逐渐成为地方城市生活的一部分,这不仅有利于丰富和改善城市生活,而且也有助于土著居民对罗马文化的接受。进一步来说,对罗马生活方式的接受和城市生活的发展也使土著居民与“罗马人”的差别逐渐缩小。斯特拉波曾对西班牙行省南部被称为图尔德塔尼(Turdetani)地区有过如下记述:“图尔德塔尼人,尤其是那些沿巴伊提斯(Baetis)河居住的人,已经完全按照罗马人的方式生活,他们甚至不再记得自己的语言。大部分人成了拉丁人,接受罗马人作为殖民者,因此他们现在已经接近完全的罗马人了。”由此可见,地方捐助人在以捐助为媒介使土著居民融入城市生活的过程中,不仅帮助其接触罗马文明进而接受罗马生活方式,同时也使其对“罗马人”产生身份认同,逐渐成为“罗马人”。此外,通过考察地方城市捐助人的出现时间与地区分布之间的关系,笔者发现在帝国建立后的3个世纪中,意大利城市是地方城市中最先出现共餐捐助人的,随着帝国发展,北非、西班牙等地区也逐渐开始出现个人为城市捐助共餐的情况。笔者认为,城市共餐捐助人或者说捐助城市共餐的行为,呈现出从罗马城到意大利城市,再到其他行省城市的扩散路径,而这条扩散路径恰恰与帝国西部地区“罗马化”的进程相吻合。可以说,在地方城市对罗马习惯做法逐渐接受的过程中,地方城市捐助人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以帝国西部城市共餐捐助人为样本,将其与政治社会环境结合起来考察,不仅可以一窥帝国时期城市捐助人群体的行为模式,而且有助于深入探讨城市捐助人与罗马社会之间的关联,进而加深对罗马帝国发展进程的理解。在意大利和西部行省城市中,城市共餐捐助人的构成具有多样性,但以权贵阶层为主。这些捐助人或是由于担任公职“不得不”捐助,或是因为获得荣誉“自觉”捐助、或是自愿表现慷慨而捐助,甚至在设立遗嘱或完成遗愿时也考虑到为城市提供捐助。从义务到自愿,从生前到死后,这一方面表现出捐助行为的普遍性,另一方面也暗示着社会个体对捐助行为的热衷。这种热衷背后的原因似乎可以从罗马城捐助人的身上找到答案。事实上,罗马城的捐助人对地方捐助人的影响不容忽视。共和末期,凯撒充分展现了利用捐助共餐来实现个人目的的政治手腕,为后继的罗马皇帝和地方捐助人树立了榜样。进入帝国后,皇帝为罗马城提供捐助的行为进一步影响着地方捐助人。借捐助行为,皇帝与罗马民众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统治与依赖、赠予与感激、展示权力地位与给予认可支持,这为以精英阶层为主体的地方城市捐助人在处理与城市的关系时提供了参照。地方贵族对罗马模式的效仿是罗马帝国成功统治的一个重要因素。这种效仿使罗马帝国的统治基础得以夯实,城市捐助人本身成为罗马社会发展的基层动力以及罗马文明向外传播的重要媒介。城市捐助活动的兴盛可以看作是社会生活与政治权力关系兼容、中央政府与地方贵族关系平衡的产物。3世纪后中央权力集中,中央政府加强对地方城市的控制打破了这种平衡,城市捐助走向衰落。

 


本文作者温珊珊,荷兰莱顿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

原文载《世界历史》2017年第6期。因微信平台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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