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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赖昌星到郭文贵,畸形权力下的黑色魔怪 || 大视野

2017-02-02 秦朔 经济文摘



文/秦朔


   中央纪委网站4月16日发布的一条消息,“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再度触发了媒体对张越的利益相关者郭文贵和马建的报道。郭文贵是政泉控股实际控制人,他在北京发展的一个项目叫盘古大观。“政泉”谐音为政权,还要“盘古开天地”,敢这么起名字,固然是无知无畏的结果,也是因为他身边聚集了一些像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这样的权力人物,为他撑腰办事,助长了他不知天高地厚的想象力。



我让谁谁谁过来

他马上就会过来


   马建2015年1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在那之前的几个月,围绕方正证券的控制权,政泉控股和方正集团进行了一场公开的舆论战,郭文贵和方正集团CEO李友这对昔日盟友关系破裂,互撕,揭短,爆出许多扯不清验不明、和官员相关度很高的“料”。双方一边爆料一边找人,动用一切可用关系,都想用“政治牌”先打倒对方,比如郭文贵打出的一张牌,就是言之凿凿地举证李友帮令计划在日本购买豪宅。


郭文贵历史上似乎屡试不爽的招数,就是先给对手贴上标签,最好是政治标签。哪怕无中生有、似是而非也无所谓,因为马建、张越这样可以根据标签出手,就算此签查无实据,总能查出其他问题,还是能置敌于死地。



作为一代资本玩家,李友整合资源的手腕出众,但涉及的权力能级越高,越是高处不胜寒,烦恼自己知。在北大方正这样的地方周旋,他必须隐忍于各种权力网络中。此次如果不是被逼到你死我活之境,而且清楚地知道自己即将被抓,他断然不敢在最后时刻检举郭文贵的“后台”马建。根据知情人士介绍,马建和李友认识后,曾让李友帮一下自己的外甥,外甥问李友借了1个亿,李友再通过大宗交易平台打折转让方正股票,由于股价上升,几个月就盈利7000万。李友的这一检举简单明了,证据就是汇给马建外甥指定的几个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其中之一是马建的姐姐,汇了3000万。


李友何以认识马建,根据媒体最近的报道,源于郭文贵介绍。郭和李早年在郑州认识,但后来相交不多。直到郭文贵吞下民族证券,两个人要促成民族证券和方正证券的合并,“做些大事”,前两年才又重新交集。这是李友此生“遇人不淑”的最大败笔。李友之所以甘心和郭文贵合作,除了郭文贵的巧舌如簧和真真假假的关系能吓到人,“是信息控制的奇才”,号称从来不败的“战神”,还因为郭的确向他展示了“通天能力”。《第一财经日报》披露的细节十分传神,某日,李友来到郭文贵的办公室,郭打电话让张越过来一下,“让他两个小时到”,果然就到,而且是让他先在门边坐一坐。


“我让谁谁谁过来,他马上就会过来。”李友并不是第一个见识郭文贵“神功”的人。而张越也不是唯一一个被郭文贵叫来证言的人。但当李友见识了,就折服了。马建不是一般官员,是国家安全部的副部长,任职30多年,很有希望再上台阶。根据1983年颁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国家安全部作为国务院主管国家安全的组成部门,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这是一种让人望而生畏的严肃权力。



李友的检举材料发出短短十天左右,马建就接受组织调查。这既说明了以事实为准绳的重要性,更表明中国领导人和中纪委在惩治腐败方面“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严格态度。认真解剖“郭文贵-马建案”——现在所知可能还是冰山一角——将是一个深刻汲取官商勾结教训、推进法治经济建设的新契机。


生于1967年前后的郭文贵已在2014年下半年逃到国外。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郭文贵最后的结局,不会比1999年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主犯赖昌星好到哪里。1999年8月,41岁的赖昌星持香港特区护照以游客身份进入加拿大,但最终还是在2011年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拘留,7月23日被遣返回国和逮捕。2012年5月18日,赖昌星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未提出上诉。




当年赖昌星的“走私王国”


   正如今天的郭文贵让人匪夷所思一样,17年前远华案爆发时,也让人惊心动魄。一个小学都没有毕业的老板,竟能引众多高官竞折腰,几乎收买了所有他认为和远华集团走私相关的政府部门的代表,如果不是中央下决心,中纪委直接介入查处,赖昌星可能还会坐着挂特种车牌的奔驰600防弹轿车驰骋很久。


和当时很多小偷小摸的走私分子不同,在1996到1998年间,赖昌星要攻下的是整个厦门海关,不是一两个关员,不是偷偷摸摸、小打小闹地走私,而是大规模、公开化地走私。在赖昌星“票子、房子、女子、车子、位子、本子(护照)、孩子”的七招之下,众多官员纷纷落水,海关成了“顺昌者昌,逆昌者亡”之地。厦门海关以侯小虎为代表的一批干部下海经商,侯小虎被任命为远华集团副总经理。当时,赖昌星就是厦门海关的“地下关长”,不听他话的一律调往不管事的单位或边远地方海关,向他靠拢的则升官发财、花天酒地。


赖昌星嘲笑那些以高速快艇闯关或是半夜偷偷走私的行径为“做贼”,因为载运远华货物的船只可以在白天公然开进厦门港,在专门租用的码头卸货。海关、公安、工商、边防知道是远华货物,全都抬手放行。货物一到,海关关员连货都不验,说什么货就是什么货,报多少数量就是多少数量,成品油、汽车、电脑芯片、钢材、香烟走私品畅行无阻。远华集团对外宣称的所谓厂房,是赖昌星训练打手的场所,几十名打手组成“保安队”,货物到岸就围起来,针插不进。为保护走私利益,远华集团还与一些机构联手打击其他走私集团,谁要走私必须向远华交“水费”(保护费)。比如一部汽车,根据等级,“水费”从5万到10万、12万不等。



赖昌星以“出手大方”闻名。在他看来,收效最大、赚钱最多的行业是对人际关系的投资,他说用体力赚钱是下策,用钱赚钱是中策,用关系赚钱才是上策。他非常细心地研究每一个官员的爱好,因为爱好就是命门,他的名言就是“不怕官员有信仰,就怕官员无爱好”。凭着这一看家本领,他甚至攻下了公安部副部长、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纪周。即使是当海关总署调查人员在厦门海关9楼会议室开会、调查走私时,远华公司也打电话说有油轮要进港,你们那个会议室正好对着港口,进关后开会的人能看到,开会换换地方。当时的厦门关长杨前线满口答应,换了会议室。1999年6月至8月司法部门进入调查后,杨前线和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仍为赖昌星通风报信,许多涉案人员出逃,证据被毁。


后来据调查,1996到1999年,平均每3天就有一艘万吨油轮在赖昌星指挥操纵下到达厦门。在国内走私香烟黑市上,某种品牌的外烟平均每3盒就有2盒是赖昌星走私入境的。那段时间厦门涉及走私、偷漏税应交的税款,是厦门海关征收关税总和的6倍。


赖昌星刚跑到加拿大时,在听证会上自我辩解,说他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商人,由于辛勤苦干, 加上运气好,在20年内将一个小汽车零件公司发展成无所不包的企业王国。客观地说,赖昌星有过辛勤苦干的创业阶段,上世纪70年代末在家乡晋江创办厂时不足20岁,为买便宜的原材料常骑着自行车到80多公里外的厦门亲自采购。从家乡到石狮再到厦门,创业不易,付出过代价,也用钱铺路巴结了一些官员,此时的权钱交易多多少少还有点理由。而1994年赖昌星用几十万买了一个单程证移民香港,为走私暴利所诱惑,成立厦门远华开始“新生意”后,他的财富生成过程,就几乎全是和罪恶相伴了。虽然也做了些“慈善”,赞助了甲B球队,但都是为了给远华公司一件好看的外衣。赖昌星所谓“运气好”,不过是“走私致富”的另一说法。


远华案是新中国成立后查处的最大一起经济犯罪,创痛至巨,教训至深,以至于朱镕基曾说要把赖昌星建的用红粉金钱拉拢官员的“红楼”保留下来,永远作为反腐教材。





赖昌星和郭文贵之异同


  从赖昌星到郭文贵,大规模走私这样公然对抗国家法律的经济犯罪大概没有了。1996、1997年那阵子,中国每年走私的商品价值高达千亿元,利用假批文、假单证、假印章和瞒报夹藏走私,利用加工贸易和保税区变相走私,范围之广,品种之多(如成品油和食用油、汽车和摩托车、纺织原料和化工原料、香烟和盗版光碟等上百种产品),前所未有。当时地方为搞经济、不择手段、睁眼闭眼的猖獗程度,令人难以想象。时任厦门副市长蓝甫接受调查时说,“走私是公开的,而且在厦门家喻户晓”。今天,中国市场的法治化程度大大提高了。


但大规模走私、法人走私的情况没有了,不等于权钱交易的问题就解决了。从目前各家媒体披露的郭文贵的情况看,官商沆瀣一气、假公济私、破坏市场三公原则的症结并未根除,依然在地下疯长,只是更隐秘、手段更巧妙罢了。


如果说赖昌星是一些官员用公权力支持的走私王国的“国王”,那么郭文贵就是借助特殊部门的权力在私下潜行的“妖孽”,他们都是被畸形的权力所滋养的黑色魔怪,而且都属于十年不遇一级的典型案例。他们的相同点很多,也有少量不同点。



1、他们没受过较好的正规教育,文明素质低。赖昌星1958年生,小学没毕业,出来种田卖菜,后来跟哥哥去部队团部营部挖洞,回家后在“队办企业”工作,后和别人合资1500元买锻工工具,加工零件。改革开放后开始办纺织配件厂、服装厂、雨伞厂、印刷厂等等,90年代移民香港,再转回内地做“走私”生意。郭文贵初中毕业,上世纪80年代初在山东莘县古城镇的古城中学读初中,逃学时间比上课时间多,经常带人打架、赌博、追小姑娘,靠他二哥是古城中学老师才勉强毕业。后来到郑州打工,结识了一位港商,进入生意圈子。两人都出身农村,都想改变命运,但知识的缺乏使他们天然缺乏对法度的敬畏感。由于文化低,行为无底线,赖昌星逃到温哥华的时候,还经常出入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的赌场豪赌。加拿大皇家骑警曾指控他居加后的一年多时间就往返温哥华和多伦多30多次,与本地“大圈帮”等黑社会组织密切联系,一起走私,甚至参与偷运“人蛇”的活动。郭文贵在整个做生意的过程中,经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对政府官员、银行、合作者都毫无信用可言,完全为经济利益驱使,也是文化素质“先天不良、后天失调”的结果。


2、他们能搞定官员,让官员围着他们服务。很多人都说赖昌星善交朋友,比如向官员借钱,给你年息20%;花钱请官员参加活动,把与领导合影大幅展示,有一年过生日给200个嘉宾每人一个10万元以上的红包;为方方面面的官员安排子女亲戚就业,高薪不干事,偶而搞关系。最后,赖昌星也留了一手,就是在“红楼”里部署针孔录像机,把官员寻欢作乐的丑态录下,作为要挟的把柄。当时厦门副市长蓝甫说,“赖昌星的关系网很复杂,大家都认为反正是这个事,你捞我捞大家捞嘛,而且感觉最好不要得罪这个人,否则他会给你小鞋穿。”郭文贵是走到哪里把关系搞到哪里,他的关系没有赖昌星那么广(“通吃”),而是主抓“关键少数”特别是要害部门的“关键少数”。在北京他的主要据点就是盘古七星酒店,也是美色伺候,偷偷录像。据说有外企的高层也被他这样拿下,只能给他生意做。而当官员坚持正义时,他们对挡自己财路的人又都非常狠。曾任海关总署署长的牟新生曾说过,中央专案组尚未进驻厦门,赖昌星已通过他的内线知道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和专案组的动向。他坚信钱能通神,就在专案组秘密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他携带3000万元巨款三次进京到处活动,企图摆平。没有得逞后,赖昌星则扬言“专案组的那个牟新生最坏,最好先给他整点黑材料,恶心他一下,实在不行就想法灭掉他。”郭文贵后来把“整点黑材料”的伎俩发扬光大,甚至直接丢在网上公开,以打乱对手的方寸。



3、他们都找到了特权官员和部门做靠山。赖昌星和郭文贵攀附、利用、甚至可以指挥的官员不是一般部门的官员,而是一些特权官员。1994年12月到1997年上半年,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纪周多次收受赖昌星巨额贿赂,干预公安边防机关对涉嫌走私油轮的查处。赖昌星拉拢腐蚀的官员包括厦门市多位领导以及海关、公安、商检、港务、海上安全监督、外代、外运、税务、金融系统的官员,给自己建了一个保护圈。李纪周涉案后又供出了海关总署副署长、海关总署打击走私办公室主任王乐毅。一个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副组长,一个海关总署打击走私办公室主任,实际都在暗中保护走私!


到了郭文贵时代,他的方式是利用马建、张越等国安、公安部门的权力人物,再由权力机关利用特殊技术手段和侦办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的授权,加上公开发文、私下协调等方式,打压对手,明抢暗夺。他可以把阻止盘古七星项目的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刘志华“搬倒”;可以借“捞人”之机把天津某民营企业的资产用私刻公司章“转”给自己;可以将举报人与商业对手以“私藏危险爆炸物”和“涉嫌职务侵占”的名义抓走或监视居住;可以让省级政法委出面跨省协调“放人”;可以通过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把违章而建的盘古大观楼体LED广告显示屏“漂白”;可以逼迫首都机场用“白菜价”转让61.25%的民族证券股权,而提出其他处置意见的首都机场集团董事长张志忠则被刑拘,具有优先受让权的五家股东只有政泉置业提交受让申请;可以以“国安”名义让河北政法委协调银监局,将石家庄商业银行持有的民族证券股权以协议形式低价收归,再向北京国资委、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公函,要北交所设置排他性条件,帮助“政泉”成为唯一受让人。举报人刚举报,郭文贵就第一时间来电话,“你敢告我,找死,倒数时日吧!”


其实,在郭文贵早期经商的郑州,借助强力部门“借刀杀人”就多次出现过。他与别人合作的裕达国贸大厦曾是郑州第一高楼,拿地后抵押换取银行贷款,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的贷款接近6亿,一直不还,直到2005年被作为“可疑类资产”剥离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后再以1亿元价格购回。曾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的石发亮因为被做局,色诱,拍下,不得不购置裕达国贸大厦的大量面积。这样一个背景的商人,如果不是强力特权部门的保护,怎么可能走到今天?


5、他们罪行的被发现,都有一定偶然性。赖昌星案是远华集团内部一位副总经理举报出来的,他1994年到1998年在远华,举报信74页,非常详细,1999年春节后寄到中南海,署名“一群伸张正义的人”,抬头是“致:江泽民总书记、朱镕基总理”。4月20日中央有关领导在中纪委和海关总署的上报材料上批示,下令严查远华走私案。当时海外多家媒体称,举报人到澳门赌博,输掉200多万后拿回公司报销,又赌又输了100多万,再拿回公司报销,因太离谱被总裁拒绝,心生不满,遂整理材料举报。若非如此,赖昌星走私还会延续一段时间。同样,郭文贵如果不是和李友决裂,其所作所为以及马建、张越的所作所为,不知道会不会被揭露出来。


6、他们都是依靠非法经商和不公平竞争而获利。赖昌星是依靠监管套利获利,郭文贵是依靠权力明抢。当年远华集团本身没有进出口权,都是用合作名义,通过各种方式,利用厦门多家国有企业的进出口权进行走私,受害者是国家和人民。1998年初走私高峰期,福建炼油厂每月卖出的成品油几乎为零。1998年3月,走私柴油最低价1400元1吨,远低于福建省石油公司1780元1吨的最低限价。在走私油的冲击下,全国有3000多口油井关闭,30多万国企工人下岗失业。



若说赖昌星和郭文贵的不同点,赖昌星比较讲义气,郭文贵则没有长性。赖昌星能比打私专案组负责人早6天知道中央领导的批示内容,还能靠庄如顺的通风报信逃走,说明他确有一些“朋友”和“死党”。而郭文贵虽然通晓结交权贵之道,比如在郑州“拿下”了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王有杰,王有杰的儿子在郭文贵旗下任职,王有杰的大量美元和人民币现金都存在郭文贵公司的保险柜里,但2005年王有杰被中纪委调查后,郭文贵主动举报“贪官”王有杰在他那里的存款。交上郭文贵这样的“朋友”,真是“上帝的诅咒”。


一个是上了轨道的走私王国的“国王”,一个是神神秘秘、神神颠颠、人鬼之间的妖孽,这就是赖昌星和郭文贵留在野蛮生长的中国市场经济历史上的黑色剪影。




反腐之路长,但只有胜利一种选择


  从赖昌星到郭文贵,之所以最终揭开盖子,说明中央反腐是真反,动真格的。在中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体制下,最高层的态度决定着反腐败战役最后的走向。


远华案被查的背景是1998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内开展大规模的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同时决定军队必须停止一切经商活动。江泽民在讲话中说,“走私活动在不少地方严重存在,范围之广、规模之大、危害之烈,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突出问题是法人走私、内外勾结。军队、武警部队和公安、国家安全、检察等政法部门的一些单位和人员也参与其中,这就更增加了走私活动的严重性和反走私斗争的复杂性。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和军队派往白区工作的同志入污泥而不染,是‘白皮红心’。现在,有些人却变成了‘红皮白心’、‘红皮黑心’。深入开展打击走私犯罪活动,不仅是一场重大的经济斗争,也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必须坚决和雷厉风行地进行。”



无论是江泽民所说的“不达到预期目的,决不收兵”,还是朱镕基在具体部署时说的“对走私实力展开强大攻势,给以毁灭性打击”,以及后来所说的“无论涉及谁,我们都要一查到底,都要把他追查出来”,可以说当时的最高领导人下了狠心。最高层一锤定音后,来自全国各地及中央有关部门的千余名办案人员陆续汇聚厦门,先后收到群众来信1200多封、举报电话700多个,接待群众来访160多人次,踊跃举报为案件查处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线索。在中国,当人民群众真的相信党和政府的反腐决心时,他们的力量是巨大的。

 

今天的中国正处在实现中国梦的爬坡关头,“四个全面”一个都不能错过。凡有识之士,都不会怀疑经济领域人民群众内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关键在依法治国的制度建设。这方面最大的问题往往出在政府部门和权力部门。习近平说,“纲纪不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要在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中进一步重申,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任何人都不得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胡作非为。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权力作为私器、牟取私利、满足私欲,党纪国法的红线不能逾越”。他还说,“如果领导干部仍然习惯于人治思维、迷恋于以权代法,那十个有十个要栽大根头。如果我们不是把严守党纪、严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而是把目无法纪、胆大妄为、飞扬跋扈的干部用起来,那就必然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党的十八大之后,人民对于中央推进依法治国和反腐败的信心正一天天建立起来。


习近平特别强调,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这不仅仅是一个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人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看到这样的现象,群众心里当然就会有个问号,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我们一定要警醒起来,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


专政机关、特权机关如果腐败了,那是最大的腐败。郭文贵-马建案”的可怕就在于,被赋予特殊权力、最不应该滥权的官员恰恰在进行几乎是无限的、没有制约的滥权,凡跟郭文贵有过对抗的企业家和官员,想到这个名字,大概都有噩梦般的感觉。郭文贵是人间之妖,但凭其本事,也不过是个小妖,兴不起太大风浪。是马建和他所代表的权力给这个小妖“赋能”,让他成为呼风唤雨、令正常守法做生意的人心惊胆战的大妖和魔鬼。“免于恐惧的自由”,对李友这样的人都是奢望,除非郭文贵有被绳之以法的那一天。


但“郭文贵-马建”所开创的这种毫无法度、毫无道德的攫财害人模式,注定失败和被唾弃。它不仅为共产党不容,也为中国文化所不容。没有尺度、没有底线、没有起码的正直,权力再大,财富再巨,人民也不会认可,而且总有起来反抗的那一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一般人即使做不了大丈夫,也绝对不会接受权力的妖孽。



从赖昌星到郭文贵,肮脏的“魔鬼资本”和缺乏制约的权力相结合,进行了疯狂和彻底的交换。但从中央排除困难、当机立断、坚决查处的举措中,我们还是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希望。反腐败是执政党自我完善、政府自我更新、捍卫社会公正和法律尊严的保卫战。惨痛的教训,有利于中国的市场经济和管理体制向着光明的正道发展。历史不会终止,正义才会永行,希望全社会都对我们身边发生的严峻挑战,作出真正负责的回应。正如赖昌星之后再没有那么大规模的走私犯罪,但愿郭文贵-马建案之后,再没有特权部门参与又被“资本魔鬼”绑架的黑色交易。在反腐败之路上,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因为失败意味着我们将永远被锁定在陷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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