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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铁军系列之四:用好“三字经”,情暖“维权路”

2017-07-04 义乌人社

义乌市人力社保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成立于2015年8月,共有党员7名。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目标,以“提效率、双维护”为原则,以“情、调、公”三字经为抓手,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善谋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社铁军。仲裁院党支部以实际行动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实际行动向建党96周年献礼。


接待受理以“情”暖百姓

在每年几千人的日常受理接待工作中用“情”字打开申请人的心结。


(党员热情接待受理解答)


劳动者聂某,2015年3月,申请人聂某到被申请人义乌市某某有限公司处上班,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按时或者按件计付。2016年11月6日,申请人在下班途中被汽车撞伤。事故发生后,被申请人一直不愿意配合申请人做工伤认定。2017年上半年,面对聂某无助现状,仲裁院主动服务,结合案情,党员法律援助点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积极协调被申请人,最后圆满得到调解。


(党员法律援助帮扶)


为确保申请人无障碍立案,仲裁院立足“最多跑一次”,大幅度简化办案程序,降低受理门槛,把申请人的必须事项减到最少,只要有证据、有理由,符合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随时受理,彻底改变了百姓心中“打官司难”的畏惧心理,为百姓坚定了依法维权信心。日常工作中,推出一系列便民、利企服务措施:落实零成本劳动仲裁工作机制,设置法律援助专门办公室,每天安排一名党员负责,免费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上半年接受法律咨询人数2000余人次,印制发放劳动法律政策宣传资料五千多份,所有法律文书全部免费提供、发放和送达;坚持履行仲裁风险提示和权利义务告知程序,证据补正一次性完成;针对申请人文化水平不高的实际情况,健全指导和帮助申请人规范书写《申请书》制度,大大促进劳动者理性维权。


(党日活动发放各种手册及咨询)


过程处理以“调”出和谐

    仲裁院对内不断探索总结,调整完善办案流程,对外与司法部门密切衔接,相互协作,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处理工作的始终,对能受理的争取不立案,能立案的争取不开庭,能开庭的争取不裁决。


(荣誉和信任)


近年以来,通过案前、庭前、裁前调解,75%以上的争议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随着普法工作不断深入,仲裁院党支部感到: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不能依靠劳动仲裁机构的“单打独斗”,需要社会合力共同完成。仲裁院积极采取多方联动机制,注重与工会、司法、企协等部门和局属行政业务处室的良性互动,努力开展好“两个延伸”工作:一是“调解向前延伸”,发挥仲裁机构和企业内部、行业性、区域性调解力量,将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2007年第一季度,义乌市各镇街共受理了劳动争议案件560件,涉及1625人次,金额达1776.54万元,都得到了圆满解决;二是“仲裁向后延伸”,与司法机关保持业务衔接,坚持与法院等相关单位实行月联系会议制度,做到裁审一致,促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相关单位联系协同处理)


仲裁原则以“公”现阳光

案件合议是仲裁院党员干部工作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也是他们始终如一坚持、从未出现错案的工作原则和制胜法宝。各项规章制度中,《案件合议》、《错案追究》等约束制度就有8项。除此之外,仲裁院还定期邀请媒体记者,对典型案件进行全程采访;经常邀请基层工会主席、监督员、调解员零距离现场旁听观摩了调查、举证、质证、辩论、调解等各个庭审环节。在扩大普法宣传的同时,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案氛围。仲裁院作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办事机构除承担义乌市范围内企业及其职工、军队及其工作人员之间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外,还要承担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职能,为此,仲裁院在五个“统一”上下工夫:统一机构队伍,统一上岗资格,统一办案流程,统一着装胸牌,统一监督措施,提升社会公信力,成为深受企业和群众信任的经办部门。


(党员送法进企业)


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进一步以实际行动积极为劳动者和企业铺就双赢的维权路,名副其实地做“企业的好参谋、劳动者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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