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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人!义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等你来

义乌人社 2022-06-04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决定统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83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义乌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点击放大图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市各事业单位(不含面向优秀辅警)招聘的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招聘计划中部分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按招聘计划执行)。

      2.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辅警招聘的对象为:经审批核准,由义乌市公安机关直接管理使用且目前仍在编在职的“年薪制辅警”或“参加义乌市公安机关工作满五年、近三年年度考绩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且其他均为良好以上等次的辅警”。  

      3.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以及招聘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8月20日9时—8月25日17时。 

      网址:http://qssy.zjks.com

      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8月20日—8月26日。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8月20日9时—8月27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288/index.html)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9月22日—9月24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登录“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笔试科目为:

      上午9:0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合格分为10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确定面试及岗位能力测试对象 

      各岗位(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外事服务中心招聘岗位除外)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岗位能力测试)人员。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外事服务中心招聘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能力测试人员。

      以上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或岗位能力测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岗位能力测试)前,对面试(岗位能力测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相关证书应在2021年8月20日前取得。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岗位能力测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岗位能力测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除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外事服务中心招聘的岗位外,面试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外事服务中心招聘的岗位面试前先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由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岗位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岗位能力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不含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外事服务中心招聘的岗位)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义乌市外事服务中心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288/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获得荣誉时间等认定统一截止到2021年8月20日。

    (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仅作为岗位招聘的补充条件,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四)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通知、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拟聘用人员等均在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288/index.html )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八)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5530732(报考政策),85435156(报名系统)




五.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疫情防控要求,未来有新要求和规定的,以义乌市人力社保局另行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即时通知为准:

      一、考生应提前申领浙江省内“健康码”,并持绿码参加考试

    (一)要保持浙江省内“健康码”绿码状态(以下简称“省内绿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考前不要去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阳性病例的地区。在省外的要尽早返浙(提前14天)。对中高风险地区来义返义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并按规定做核酸检测。对境外来义返义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并按规定做核酸检测。国内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后,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区参照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进行管理。

    (二)要提前申领“省内绿码”。一是可在支付宝首页输入“xx健康码”(如“金华健康码”)等进行申领。二是可打开钉钉、微信等具有扫描功能的APP或有扫描功能的网页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后进行申领。三是可到省内综合服务点申领(可咨询当地12345)。

      浙江各地“健康码”在省内互认。

      二、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考生应凭准考证,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考试期间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离开考场。在考点时应在设定区域内活动。

    (一)考生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进入考点

      1.持有“省内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的(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非健康管理人员;

      2.持有“省内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上,查行程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其中属于第2类情况的考生须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二)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能进入考点

      1.“健康码”为黄码、红码。

      2.无法出示“健康码”、拒不配合入口检测的,以及不服从“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等防疫管理的。

      3.持有“省内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上,经“行程码”查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和有流行病学史的(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考生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的处置

相关症状较重影响他人考试的,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有流行病学史或不能坚持考试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前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上地区将根据疫情形势做动态调整)或考前28天内入境来义返义的考生,实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期间不得进入考点。完成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的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需主动联系义乌市人力社保局(联系方式附后),提供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报告日期需在9月22日后)。

    (三)考生应按规定全程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联系咨询电话: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9-8543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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