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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冤纠错在路上

2017-06-28 李蒙 刑事网

编者按

本期《民主与法制》封面话题再次聚焦冤错案。2017年中,李玉前案、郭占玲案、张志超案传来好消息,正在审理的系列仿真枪案也被暂停判决,有了根本性转折。


本期又报道了三起案件,其中唐震、刘鹏案已于2014年平反,但国内未有报道。今年已经82岁的西安老律师李福林为此案辩护申诉了23年,终获无罪判决,是记者所知的唯一一位从案件审理阶段就作无罪辩护、又继续代理申诉直到案件最终平反的国内律师。


山西临汾范国田被杀案是山西晋中监狱两位驻监狱检察官发现并推动审查的,但他们因检察院新闻采访纪律不便接受采访,记者通过实地调查采访,尤其是采访到该案现在的申诉代理律师和当年的法律援助律师,发现此案案情堪比电影《罗生门》,情节之玄妙,令人匪夷所思。


付存绪案2016年《民主与法制》进行过简要报道,这次记者到案发地实地调查采访,采访到了当年办案的检察官和付所在看守所的狱警,均已80岁高龄。此案发生于1979年,距今已38年,其时间跨度也打破了此前《民主与法制》报道疑似冤错案件的纪录,案件折射出来的中国刑事审判工作的历史症结,更引人深思。


记者  |  李蒙

来源  |  民主与法制周刊



2017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化刑事审判工作改革,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他指出:“要严格执行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原则,任何时候都不降低标准,确保刑事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要坚持严格司法、依法裁判,又兼顾法律正义与社会正义,坚守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要主动适应法治文明进步趋势,进一步转变刑事司法理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原则,从根本上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


《民主与法制》2017年第3期《2017,平反冤错案能否进入新常态?》一文,回顾了在2016年已经平反的聂树斌案、陈满案、许金龙案、江西乐平案等案件,也对仿真枪案、郭占玲案、张志超案等案件在2017年的走向进行了展望。如今,半年过去了,仿真枪系列案件取得了根本性的进展,郭占玲案、张志超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审查,而贵州高院也对国内多家媒体此前报道过的李玉前案立案再审,并召开了庭前会议,李玉前案的再审开庭指日可待。


李玉前案即将再审开庭


2017年5月2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李玉前故意杀人案立案再审,5月23日召开了庭前会议,李玉前的再审辩护人徐昕、王万琼参加了庭前会议。徐昕告诉本社记者,开庭可能会在庭前会议之后的两个月,原因是还有一些事项要处理。具体哪些事项,徐昕没有说明。


李玉前案发前是贵州省水城钢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1996年与在贵州民族大学曾一起读书的多年校友谢初明结为夫妻。但从1994年起,他与炼铁女工孟瑞红有了两性关系,孟瑞红称自己为李玉前多次流产。2000年5月,谢初明发现李玉前与孟瑞红有私情,曾提出过离婚,李玉前不同意。


水城钢铁厂所在的六盘水市公安局的调查报告称,据李玉前交代,2001年3月19日晚,李玉前进家门后发现妻子谢初明看都不看他一眼,联想到2000年5月妻子知道他有外遇后对他不信任,无论何事都要刨根问底,遂起杀人之念,冲到床上跪在谢初明旁边,掐住谢脖子十多分钟,令其窒息死亡。因儿子李明昊被惊醒,害怕儿子的哭声惊动邻居,李玉前又用枕巾捂住李明昊口鼻四五分钟,将其失手捂死。次日晚9时许,李玉前找来孟瑞红,在其家中将谢初明、李明昊分尸,将肉块装入编织袋后,背到离家不远的钢铁厂高炉内焚尸灭迹。


警方没有在案发现场提取到有关李玉前的任何物证,只找到了一些喷溅式血迹和两枚孟瑞红的血指纹。李玉前的口供漏洞百出,李玉前又称自己被刑讯逼供,被迫违心作出有罪供述。多位证人证言都倾向于看到孟瑞红搬运尸体残块焚尸灭迹,而缺乏能证实李玉前有罪的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给出的抛尸时间,反而早于警方描述案情的分尸时间,不合逻辑。


此案一审,六盘水市中级法院认定李玉前杀人分尸焚尸,孟瑞红帮助分尸焚尸,判处李玉前死刑、孟瑞红有期徒刑八年。后被贵州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六盘水中院终审改判李玉前死缓、孟瑞红有期徒刑八年,贵州高院二审维持。


2016年1月,贵州高院主动将此案卷宗从已经立案复查的贵州省检察院拿走,进行复查。2017年4月13日,贵州高院立案庭法官表示,此案再作立案前的审查,而5月2日便立案再审。


近年来,贵州高院平反了一批冤错案,在各高级法院中名列前茅,其审查和立案的速度也较快。

 

△郭占玲被隆尧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认定为凶手,2011年被河北邢台市中级法院判处死缓,河北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而郭占玲及亲属均认为该案另有真凶,且证据确凿。


郭占玲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审查


2017年4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张姓法官告知河北郭占玲故意伤害案的申诉代理律师徐昕,目前最高法院已对此案立案复查,并由其本人担任审判长。当天下午,代理律师徐昕等人查阅了包括侦查卷、补充侦查卷、法院卷在内的6本案卷。


2010年8月19日,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南汪店村举行庙会,村民郭占玲和表哥李杰(化名)、李雷(化名)一起去玩,17时许,三人和同村村民马听听发生争执,继而打斗在一起,马听听左大腿根部被连扎两刀,动脉离断,造成失血性休克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郭占玲被隆尧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认定为凶手,2011年被邢台市中级法院判处死缓,河北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而郭占玲及亲属均认为该案另有真凶,且证据确凿。为了给儿子申诉,郭占玲的母亲每天去河北高院信访登记,父亲每天到最高人民法院信访登记。由于家境贫寒,郭占玲的父亲常常露宿桥洞,后来脚疼,才找了北京远郊一个每天10块钱的小旅馆栖身。


在郭占玲家人的努力下,2012年上半年,隆尧县公安局将一份未入卷的“关键材料”交给了当时该案的申诉代理律师施玉杰。其中包括李杰的血衣血迹DNA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为:李杰蓝色裤子上的血迹来源于死者马听听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另一份关键材料,是证人张某的询问笔录,对证明郭占玲无罪很有利。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代理此案后,经过认真审查,认为此案的疑点很多,包括:先前公安机关隐匿的关键证据鉴定结论曝光,充分证明真凶另有其人。李杰裤子上的血迹来源于死者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而郭占玲案发当时所穿的衣服裤子上均未检出死者血迹。该案几乎没有任何物证,关键物证皆被隐匿。法院认定郭占玲作案的刀具至今没有找到,更没有进行痕迹鉴定。李杰是案发时身上唯一有血的人,而他的血衣事后被认为销毁。郭占玲声称办案机关存在刑讯逼供、威胁、诱供、指供等非法取证行为,曾在开庭时当庭亮出身上的伤口。河北高院的二审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合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徐昕告诉本社记者,仅仅是二审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合一这个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就当然应该依法立案再审。他对此案的立案再审比较乐观,也希望新闻媒体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

 

△长年奔走为儿子张志超申诉上访,马玉萍已满脸沧桑。


张志超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审查


2017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第三次了解2005年发生在山东临沭的中学生张志超奸杀案。张志超的申诉代理律师王殿学告诉本社记者,最高法院立案庭法官称,最高法院已经对该案正式立案审查,审查时间为6个月,如果复杂的话,可能还会延长。


2015年5月后,《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等全国纸媒、网媒都对张志超案作了大量报道,凤凰卫视和东方卫视两家卫星电视台作了专题节目。《民主与法制》周刊曾三次报道张志超案。2015年10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张志超案立案复查,此后多次延期。2017年4月底,山东省检察院称,因最高法院已调取该案卷宗,该院决定中止复查。


张志超现年28岁,曾是山东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长,被指控在学校教学楼洗漱间强奸并杀死一名同校女生。2006年,张志超被临沂中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2011年起,张志超及亲属开始申诉。2012年,山东省高级法院曾驳回其申诉。自2015年后,该案疑点已被媒体广泛报道,但申诉代理律师李逊、王殿学等又于近期发现了不少新的疑点。


张志超曾被9次讯问,越是后期的讯问越与现场勘查一致。死者高婷(化名)的衣着,他供述得与现场勘查一致,即上身着红色羽绒服(大璐黎牌),下身穿浅蓝色牛仔裤,白色围巾,旅游鞋。张志超告诉律师,当初审讯他时,如果他说得不对,侦查人员就会打他,一直打到他说对为止。


李逊律师近日发现,在高婷生前的最后一个目击者、她的同班同学王鲁燕的询问笔录里,高婷当天上身穿的是橘黄色羽绒服(“花花公子”牌),后面没有帽子,里面穿了两件保暖内衣,里面一件是红色“摩咔”牌,上下全身的;外面一件也是“摩咔”牌的,是黑色的,只穿了上身,内衣外面套着毛衣。下身穿白色休闲裤,脚穿咖啡色旅游鞋,内穿纯白色棉袜。


高婷失踪前晚与王鲁燕睡在一起,所以王鲁燕对她的衣着非常了解。如果她的证言属实,则说明高婷遇害的日期极有可能不是判决认定的2005年1月10日,即她失踪的当天。根据王鲁燕的证言,再比较现场勘查报告,可以推断,失踪之后,高婷还换过全身衣服。而根据判决书认定的事实,高婷在校门口与王鲁燕分手后就去了教学楼,在教学楼三层就被张志超强奸杀害,两者相距只有10分钟左右的时间,高婷不可能换衣服。


高婷的尸检报告推断其死亡时间距尸检时长达一个月,与失踪时间相吻合。而北京京城明鉴法医学研究院的专家论证意见书指出,这样的推断缺乏客观、充分的依据。


通过进一步的仔细审查全案证据,李逊、王殿学律师认为,张志超案不仅如媒体此前广泛报道的那样,“没有作案时间、证人证言之间矛盾重重违背常理、侦查程序严重违法、现场物证来源不明”,而且有更多的证据表明,死者的死亡时间也是存疑的,发现尸体的现场很可能只是藏尸现场,不是杀人现场。


从被媒体广泛报道的2015年5月算起,时间又过去了两年,张志超也从26岁成长到28岁。最高法院的审查需要多长时间,此案最终能否立案再审,本刊将持续关注。

 

△根据其供述,公安机关在王鹏的住处中查获了45只鹦鹉


仿真枪案之后 徐昕教授又代理鹦鹉案


2017年春节前后,天津地摊老太仿真枪案引起舆论轰动,《民主与法制》周刊2017年第14期作了专题报道《仿真枪的罪与罚》。据多家媒体称,仿真枪案近日迎来转机,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给各高级法院下达通知,暂缓涉枪案件的办理,正在研究出台新的枪支鉴定标准。因该通知被强调要求保密,所以一直没有正式的通知内容被公开。


四川成都铁路局职工叶舒因组建真人CS战队,2016年11月,被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一审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同案还有7人获罪。2017年5月18日,叶舒的妻子万永霞从外地一些仿真枪受害者那里听说各地法院均收到了最高法院暂停审理仿真枪案的消息,急忙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听丈夫所涉案件二审的情况。刑庭内勤告诉她,案件本来已经作出判决,但现在还没生效,因为是委托一审法院宣判。他们表示马上追回这份终审判决,把案件进度改成“审理中”。


这让万永霞看到了希望,也许她的丈夫真有希望摆脱牢狱之灾。


在继续推动刘大蔚案等仿真枪案的同时,徐昕教授近日又代理了深圳鹦鹉案。2016年4月,在深圳工作的江西九江籍男子王鹏将6只鹦鹉幼仔卖给了朋友谢田福,其中两只为小太阳鹦鹉。5月,谢田福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其供述,公安机关在王鹏的住处中查获了45只鹦鹉。6月15日,王鹏和谢田福同时被逮捕。此后,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将两人起诉至宝安区法院。2017年3月30日,宝安区法院一审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鹏有期徒刑5年;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谢田福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二年。


判决书认定,王鹏出售给谢田福二只小太阳鹦鹉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查获的45只鹦鹉处于待售状态,属犯罪未遂。根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本案所涉的人工驯养鹦鹉均属于法律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徐昕教授代理此案后认为,这一判决违背常理常识常情,机械适用法律,牺牲公平正义。并提出了一审判决误解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本意,一审事实认定与法律定性存在重大错误,一审不考虑其他情节、量刑畸重三条主要辩护意见,希望深圳市中院“勇于纠错”。

 

真正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孟建柱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要求,各级法院要从理念、制度、机制层面深入分析以往错案发生原因,紧密结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好审判尤其是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重要作用,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真正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孟建柱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制度机制,把刑事诉讼规律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的,要坚决把住制约关,防止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决定或裁判。


而本期系列专题报道的《山西临汾范国田被杀案罗生门》,就是山西晋中市检察院、祁县检察院驻晋中监狱检察室两位检察官最早发现的可疑案件,虽然两位检察官因检察机关的新闻宣传采访纪律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但通过该案申诉代理律师的转述,本社记者还是能够真切感受到他们尽职尽责努力纠正错案的法治精神。


孟建柱指出,要全面落实律师辩护机制,严格执行相关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使法庭成为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的“殿堂”。要积极推进制度改革与科技运用深度融合,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建设刑事案件大数据办案系统,把统一的证据标准嵌入到数据化的程序中,尽快形成全国统一、操作性强、可数据化的标准体系,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


本期报道的《一个律师23年的无罪辩护》,讲述的就是西安老律师李福林为一起冤错案件不懈努力20多年作无罪辩护的感人故事。如果20多年前,我们司法系统能够把统一的证据标准嵌入公检法办案的全过程,使得证据不足、证据虚假的案件不能走完程序,这起冤案也许就不用等到2014年才平反。


孟建柱指出,刑事审判工作体现一个国家对待生命、对待人权的基本态度,反映出一个社会法治文明进步水平。要按照符合社会发展进步方向的价值追求,深入推进刑事审判工作改革,不断增强刑事审判工作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相信刑事审判工作的证据标准和程序规范一定会不断加强,对冤错案的防范一定会更加严密,平反冤错案的报道也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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