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快讯!检方建议判陈世峰20年,陈向江母下跪遭拒
来源 | 澎湃新闻
江歌案庭审第六天,检方请求判处陈世峰杀人罪与恐吓罪并罚20年,检方:陈蓄意杀人,行凶手段极其恶劣,完全没有反省。陈目的是杀刘。
检方提出有期徒刑二十年的量刑意见,原因有七:
1、行凶过程残忍 刀刺脖子造成江歌致命伤 伤口6.5-8cm 12处伤口;
2、杀机非常强烈;
3、杀人动机非常自私 陈世峰两三个月之间跟踪刘鑫 对刘鑫尾随恐吓 而江歌没有任何问题 只是保护刘鑫而已;
4、杀人结果非常严重 江歌前途无量 并造成江歌母亲巨大的痛苦;
5、杀人的计划性 杀人有周密的准备:买地铁单程票 带换的衣服 戴口罩 没有戴眼镜等;
6、被告陈世锋不仅杀害江歌 本来准备去杀刘鑫 如果刀刃没有断 或 刘鑫开门 还会杀刘鑫;
7、陈世锋完全没有反省 庭上提出不合理的主张 态度使得江歌母亲备受伤害 道歉很表面。
而在6日上午庭审中,江母参考人意见由江母的代理律师发表,诉求仍为判处陈世峰死刑;辩方律师否认陈世峰杀人的计划性,认为检方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问题,认为刘鑫的证词不可信,继续主张刘鑫递刀、刘鑫关门。
陈世峰用中文进行陈述,再次对江歌母亲道歉,对日本国民进行道歉。最后,陈世峰对着江歌母亲下跪磕头,江母并表示,我不接受。
第六日上午庭审现场速写:陈世峰下跪 澎湃新闻记者 李媛 图
被告人很大可能不会被判死刑
来源 | 环球网
据报道,开庭前江母开展的签名活动,实际签名已达20万人,网上签名超过150万人,江母在开庭前准备交给检察官或直接提交法庭,签名的诉求是判陈世峰死刑。
日本是司法权独立的国家,不受行政干扰,更不受社会舆论决定判决的结果。日本法律规定中,赋予法官独立审理刑事案件的权利。法官通过检察官、律师对证据的质证、辩论,形成法官独自判断的“心证”。可以说庭审的过程,是法官“心证”形成的过程,一旦“心证”形成,决定了法官对案件的判决。日本在2009年开始实施裁判员裁判制度(陪审员)。陪审员由法院通过任意机选,从符合条件的公民中抽选后,作为陪审员候补,最后由法庭从中任意抽选6名作为陪审员。在审理重大刑事案件时,由3名法官,6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在决定被告人刑期时,陪审员可提出意见,最终决定由审判长作出。
在日本,具备“因果关系”、“主观故意”、“动机明确”三个要件,而且被害人2名以上的,才可能被判死刑,或强盗、抢劫财物杀人的也可能被判死刑。日本法学界、律师界主张废除死刑的呼声很高,日本律师联合会曾向国会提交过“停止执行死刑法案”。日本实行的审判员制度,也是通过市民的判断,对有可能被判死刑的案件提出意见,从而减少死刑的判决量。日本刑法理论,注重的不是“惩罚”而是“教育”。即通过刑事处罚,让被告人认识到犯罪责任所在,从而悔改,重新做人。在法院里,主张废除死刑的法官大有人在。在这样的环境下,征集签名影响法官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死刑是不可能的。
综上并结合之前实际案例,笔者认为审理被告人陈世峰的合议庭,根据证据确定被告人主观上是否有“杀意”,和对被害人江歌残忍的杀害结果,最终做出的判决不会是死刑,判处10年到15年的有期徒刑可能性较大。由于中日间没有司法合作关系,陈世峰被判刑后,不能被引渡回国,在日本的监狱服刑,刑满释放后,直接被遣返回中国。
”资料图
日本没有死刑?
江母:我要知道能判死刑就不去努力了
来源 | 中新网
此前,江秋莲的律师助理井上秋对南都记者说,“日本现在还有死刑,但日本的刑罚从原则上来说要比中国轻得多,嫌犯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不大。本来日本就是个不提倡死刑的社会,虽然没有废除死刑,但想要嫌犯被判死刑,是要犯下非常严重的罪行。在这次事件中,凶手就是杀了江歌一个人,如果同一事件被害者两人或以上,这样被判死刑的几率会高一点。”
井上秋说,“非常理解江歌母亲的心情,但日本法律就是这样。杀害江歌的凶手连被判无期都‘很困难’,更多可能是被判20年有期徒刑。”针对这个问题,江秋莲表示,“我要知道能判死刑,我就不去努力了,正是因为不确定,我才这么努力地在做。”至于案件的民事诉讼和索赔问题,江秋莲表示已考虑对陈世峰的民事索赔,但不包括刘鑫,同时将把这一切交给律师处理。江秋莲还说,“我能做的,都尽可能给女儿最多,遗憾是她所有梦想都没有实现。我不后悔她来日本留学,留学不是她死亡的必然原因。”
”小编微信:18795860258
投稿邮箱:xingshi_wang@126.com
刑事网(ID:xingshiwa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