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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嚣张?法办!

2018-04-25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据人民日报4月25日最新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草案提出,增加相应条款,打击精日分子:“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最新消息


       一起来看今天人民日报客户端相关报道:



2纪念馆持续发声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面对“精日”舆情,利用新媒体平台第一时间权威发声,官方微博、微信同时推送《岂能拿民族伤痕开玩笑!严厉谴责两青年着侵华日军军装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留影行径》一文,主动引导舆论。文章微博单条阅读量超18万,并被多个国家级官微转发。

纪念馆官方微信相关文章截图

       2月22日,在上海发生35岁男子孟某在微信群谩骂、污蔑南京大屠杀遇难者事件。孟某被上海杨浦警方行政拘留5日,拘留期满后,于3月3日来到纪念馆,在刻有“遇难者300000”的墙前录制视频,进行自我炒作。纪念馆于3月5日、8日、9日接连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发声。

纪念馆官方微信公众号文章截图


3完善立法 鼓舞人心


       自1931年9月18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开始至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中国人民经过14年浴血奋战,迎来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自此,中华民族昂然走向伟大复兴之路。


       然而,近年来时常出现精日分子以各种方式践踏抗战先辈的丰功伟绩,损害国家尊严,社会各界表达极大愤慨和谴责。警方也采取了依法拘留等果断措施,但是屡罚屡犯,有禁不止,效果不尽如人意。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完善法律,为此类违法行为划上一道明确的底线,鼓舞人心!      



本期编辑:俞月花 综合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

       


行必究 究必果!

誓让亵渎英烈者无处可藏!

不敢再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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