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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除隐性壁垒切实做好当前返岗就业工作的紧急通知
督促指导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依法规范招用工行为,用人单位在发布招聘信息时不得含有歧视湖北籍或其他高风险地区人员的内容,也不得在同等条件下不予录用湖北籍或其他高风险地区身体健康、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对劳动者投诉、举报用人单位存在的户籍歧视问题,要开辟绿色通道快速查处。
对持有我省健康证明以及与我省实现健康证(码)互认省份开具的合格健康证(码)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在其求职时另行要求提供其他涉疫健康证明。对未与我省实现健康证(码)互认省份的劳动者,在按就业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执行的同时,积极协商,妥善处理,不能简单一拒了之。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协商和解机制,努力把劳动争议化解在企业内部。对因疫情引发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进一步完善仲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机制,依法及时处理,要将调解作为主要手段,贯穿于争议处理全过程。
积极协调用人单位按疫情防控要求适当延长招聘时间,调整和推迟办理体检及签约手续时间,支持毕业生以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签订就业协议。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厅、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就业权益保护,在招录、招聘等方面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
来源:四川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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