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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如何维护你们的劳动保障权益?一起来看看!

四川人社 2022-07-31

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络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我省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


《意见》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呢?

我们将分4期推送

一起来看看第一期

↓↓↓


落实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


1

依法落实企业用工责任

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责任,稳定劳动者队伍。深入了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引导劳动者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主动关心关爱劳动者,开展多样性服务,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逐步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引导企业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恶意投诉劳动者情况的甄别处置。培育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推动劳动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2

依法规范用工关系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履行用人单位义务。支持鼓励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以下简称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3

依法落实平台主体责任

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外包、加盟、代理等合作用工方式组织劳动者完成平台工作的,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将规范劳动用工、保障劳动权益相关内容列入合作协议必要条款,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合作用工企业保障劳动者权益情况进行监督。平台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履行用人单位责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采取外包、加盟、代理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外包、加盟、代理等合作用工企业原因导致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支付性待遇得不到及时偿付的,可由平台企业以未结清的金额为限履行先行清偿或补偿的责任。



供稿:劳动关系处

编辑:陈雪莲  校对:袁铁宸  审核:刘亚军

来源:四川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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