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如何走程序?异地社保怎么转移到四川……社保、档案问题,回复来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15年,可以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其经办程序是:参保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且缴费年限符合规定的,符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人员参保缴费情况及其他规定的事项进行核定,并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比对,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确定待遇领取时间并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具体情况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答:您好,您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手机APP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也可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答:您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在注册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在户籍地或灵活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于其他社会保险参保问题请向相关部门具体咨询。
答:您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
如您自愿在四川省以个体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登录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再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缴费业务。
如您属于四川省户籍人员,也可自愿向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再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缴费业务。
答:您好,非全日制学籍材料有以下两种存放方式:
01 本人已就业就业单位有档案管理权的,由高校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将非全日制学籍材料转递至就业单位;就业单位无档案管理权的,由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存放。
02 本人未就业应由高校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将非全日制学籍材料转递至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详情可询:028-12333。
来源:省社保局、省人才交流中心
编辑:胡金华 校对:徐文杰
审核:杨 郡 终审:叶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