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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评职称,看这篇就够了

四川人社 2024-01-03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公布。《意见》中提到,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办法,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


那么,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如何申报职称评审呢?

看这篇就知道!



渠道畅通!职称申报超便利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

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

创造便利条件

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

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均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在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或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进行职称申报。

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其创业和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


对论文、学历、奖项

有哪些要求?


担心“用的评不上、评的用不上”?

莫慌!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标准

充分体现民营企业

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

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


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


对论文、职称外语等不做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制定职称评审标准,与企业相关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专家。


评审过程简单快捷



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或“直通车”,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专业技术人才因驻外或其他原因确实不能参加现场评审的,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要积极通过技术手段远程评审,切实减轻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负担。


加快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广在线评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集中评审


进一步简化申报评审程序,精简职称申报材料,减少证明事项


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提供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原文内容哟~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   点  校对:徐文杰

审核:杨   郡  终审:叶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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