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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赢位来丨第31期 免申即享!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12月31日截止

四川人社 2024-05-06

“川赢位来”就业政策周历



朋友们大家好,时光匆匆,转眼2023年就只余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啦。本期的“川赢位来·就业政策周历”温馨提醒大家,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申报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千万不要忘记申报哦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是为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而对企业发放的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返还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是一项援企稳岗的阶段性举措,是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的一种体现。


今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规定,参保企业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有关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具体事项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相关人士

做了更详细介绍

↓↓↓


返还对象

2022年当年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返还条件


参保单位在2022年参加失业保险要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

参保单位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2022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

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不能申请稳岗返还。

劳务派遣单位暂不纳入稳岗返还免申即享范围,需待国家和省出台相关细则。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照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返还方式

全省采用“免申即享”模式办理稳岗返还。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比对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并通过电话、短信、QQ群、微信群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进行信息确认。参保单位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在“法人服务→稳岗返还确认”模块中,完成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接收资金的银行账户、资金使用承诺等信息的确认即可。





温馨提醒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享受社保费缓缴的单位,可先补齐社保费再申领。


政策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本期就业政策就分享到这里

亲爱的朋友

下一期

“川赢位来·就业政策周历”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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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日报全媒体 

编辑:刘   点  校对:徐文杰

审核:杨   郡  终审:叶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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