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赢位来丨第36期 如果劳动合同无效,还能获得劳动报酬吗?
12月4日,四川人社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活动期间,全省人社部门将围绕宪法和法律,开展一系列宣传宪法和人社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活动。本期的“川赢位来.就业政策周历”,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活动期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问答形式,精心为公众准备的部分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吧。
就业创业政策法规
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
本省行政区域,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劳动者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有转移就业意愿但尚未实现的农村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
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经办机构就予以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也不影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劳动者就业以后
了解掌握有关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
对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很有帮助
一起来了解下面几个常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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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有哪些?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件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本期就业政策就分享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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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日报全媒体
编辑:刘 点 校对:徐文杰
审核:杨 郡 终审:刘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