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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调解+速裁”模式 力保审判工作良性循环

2018-01-19 武陟法院

为有效提升审判质效,河南省武陟县法院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在不断思考、不断探索中,建立了“分流+调解+速裁”工作模式,当简则简,繁简得当,进而合理优化审判人员力量,打造审判工作良性循环模式。


团队建立显现“专”。为实行团队专业化办案,武陟县法院积极探索审判改革,于2017年12月底组建了新型“普通+速裁”审判团队,在原有庭室架构的基础上,科学设置15个新型审判团队,并根据案件性质,将审判团队又分为9个“普通案件审判团队”和6个“速裁团队”,为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目标奠定基础。


案件分流突出“简”。该院出台并实施了《武陟县人民法院关于繁简分流的操作规程》,该院在立案环节便对起诉的案件进行甄别,根据案件性质分为诉前分流、立案分流和疑难、复杂案件三种分流方式,并着力突出“简”案分流,对于起诉到法院的小额诉讼、100万以内的民间借贷、500万以内的金融借款、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等民事案件,分流至民事速裁团队,对于可能判处一年以下刑期、案件事实清楚的刑事案件,则分流到刑事速裁团队。


矛盾纠纷优先“调”。对于婚姻家庭纠纷、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四类案件,该院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在当事人递交立案材料时,由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讼引导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引导其依法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并将案件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案件调解成功后,由“速裁团队”法官进行司法确认或者出具民事调解书。


速裁机制结案“快”。该院出台并实施了《武陟县人民法院关于案件速裁程序的操作规程》,采取“速转、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为一体的速裁机制,并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或者审理需要,在晚间、休息日或者节假日安排开庭,要求从立案之日起25日内必须结案,并使用要素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当庭宣判并送达,极大简化程序,便利当事人。


复杂案件突显“精”。对于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当事人一方人数10人以上、标的额在500万以上、涉及县、乡镇政府、县直单位等案件,直接分流到普通团队审理,其中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则分流至院、庭长团队审理,通过深入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真正实现了“繁案精审”,也更好地树立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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