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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的通知

2017-07-06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2017〕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教材管理有关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指导和统筹全国教材工作,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审议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教材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有关教材工作,审查国家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制定,审查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国家规划教材。


二、组成人员


主任:刘延东  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陈宝生  教育部部长


                黄坤明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秘书长:朱之文  教育部副部长


委员:


(一)部门委员


郑泽光  外交部副部长


王晓涛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    卫  科技部副部长


陈改户  国家民委副主任


黄    明  公安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汤    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张德霖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翟    青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董    伟  文化部副部长


王江平  工商总局副局长


吴尚之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房建孟  海洋局副局长


闵宜仁  测绘地信局副局长


甄占民  中央党校副校长


张宏志  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


吴德刚  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季正聚  中央编译局副局长


张    杰  中科院副院长


张    江  社科院副院长


樊代明  工程院副院长


徐延豪  中国科协副主席


(二)专家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    敏  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


马志明  院士、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马树超  研究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


王    湛  江苏省原副省长


王荣华  教授、上海市政协原副主席


韦志榕  人民教育出版社总编辑


韦建桦  教授、中央编译局原局长


文秋芳  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


田心铭  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


史宁中  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原校长


仲呈祥  中国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刘大为  教授、解放军艺术学院美术系原主任


杨    河  教授、北京大学原党委副书记


李    烈  正高级教师、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原校长


李    捷  研究员、求是杂志社社长


吴岳良  院士、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校长


沈    岩  院士、自然科学基金会副主任


张文显  教授、吉林大学原党委书记


林    岗  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


林尚立  教授、中央政策研究室秘书长


房    喻  教授、陕西师范大学原校长


钟秉枢  教授、首都体育学院院长


顾海良  教授、教育部原党组成员


葛兆光  教授、复旦大学


董    奇  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校长


韩    震  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


潘云鹤  院士、工程院原副院长


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由教育部教材局承担办公室工作。


部门委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专家委员实行5年任期制,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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