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
关于申报第21届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通知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根据《陕西省教育团工委关于开展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项设置
奖项分个人奖和集体奖,分别授予“陕西青年五四奖章”和“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称号。我校可推荐申报个人奖1人、集体奖1个。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2019年以来获得过市级(含)以上综合表彰或荣誉,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重大评选活动中赢得荣誉,或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破解“卡脖子”难题、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4.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4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籍青年,或主要工作、定居在陕西的青年。
02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1.集体成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2019年以来在省级(含)以上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或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破解“卡脖子”难题、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3.成员以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14至35周岁(1989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期间出生)青年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
推荐程序及要求1.本次申报由各院(系)团委提名推荐人选,在推荐时要扩大视野、广辟渠道、优中选优,适当向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一线倾斜,重点应向基层一线倾斜。
2.各院(系)团委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3.各院(系)团委要指导推荐人选认真填写《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附件1),推荐集体认真填写《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附件2),如实整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撰写500字的事迹简介(格式见附件3),准备最高学历证明、所获奖励证书。
4.本次申报材料均采用电子版方式上报,申报表、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为word格式,最高学历证明、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为jpg格式。
5.为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请各院(系)团委在做好人选推荐的基础上提供相关宣传材料,包括:微梦想,一句话或一段话概括被推荐人的青春梦想(50字以内);微故事,一段能够反映其事迹的追梦故事(500字以内);微图片,即工作和生活照各三张;微视频,即一段被推荐人(集体)的2分钟高清视频。
6.相关材料电子版务必于2024年2月14日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及附件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1469045
电子信箱:xsyutuanw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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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石油大学校团委
编辑:青年媒体中心 万小雅
责编:马高翔、王丹辰
校审:孙浩哲、李政
审核:何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