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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佛山市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是顺德一所以精神医学为主的区属公立非营利性专科医院,二类公益事业单位。也是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和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院坚持“以精神病专科为龙头,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院方向,除精神科外,设有老年、神经、药物依赖、心理、康复等重点专科。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二)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事宜(一)报名方式:招聘采取邮寄报名方式(二)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考生把资料邮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社区宝林路7号佛山市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人事科,收件人:侯小姐,联系电话:0757-22322929,邮编:528333。合则约见,额满即止。(三)报名要求:应聘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须提供《佛山市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完整填写内容,双面打印,并贴上小一寸彩照),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照片须一致)。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三、考核事项对经择优遴选的人员进行技能操作考核或面试答辩等环节后择优录用。     四、体检和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五、录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对象公示五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一)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二)经招聘录用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见习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三)人才引进待遇1. 安家补贴:符合顺德区四类人才(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且博士学历学位),协助申领10-30万元安家补贴;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协助申领20-30万元安家补贴。2. 租房补贴:属市外调动进入的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可获得750元/月租房补贴;本科学历者可获得500元/月租房补贴。3. 高学历人才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可获得医院2000元的人才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可获得医院1000元的人才补贴。(四)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经有关途径纳入编制管理的,则按事业单位养老的相关政策执行。(五)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综合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七、注意事项(一)应聘者应于报到前(以医院通知的时间为准)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二)为落实亲属回避制度要求,如与我院职工有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关系的应聘者,报名时务必在家庭成员信息中进行说明。八、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招聘信息请留意佛山市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网站http://www.sdwy.net.cn,或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0757-22322929;监督电话:0757-22321382 温馨提示:应聘过程中,我院通过手机短信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请保持个人手机通讯通畅。

      佛山市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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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连 支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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