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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及监督电话

2017-12-29 山东交警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治超执法工作,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山东省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依法查处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货车交通违法处罚事项清单

(点击可查看大图)

注:按照交公路发〔2017〕173号文件所附公路货车最大允许总质量,认定货车是否超限超载,并以货车最大允许总质量计算超载比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罚。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当事人对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行为有异议或发现有以下情形的,可拔打当地监督电话进行投诉:

1、不依据称重和卸载单所载明的超载比例实施处罚;

2、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形式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

3、违规收取停车保管费、通行费等费用;

4、超期扣留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作处理;

5、在公路超限检测站(点)以外现场处罚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6、其它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监督电话:



开车无小事,守法平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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