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城市交通出行安全的通报
2021年第四季度,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城市交通出行安全进行测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全省城市道路机动车斑马线礼让率97.38%,其中济南、青岛、菏泽、烟台、泰安礼让率较高,分别为99.7%、99.5%、99.5%、98.1%、98.0%;聊城、济宁、枣庄、临沂、日照礼让率较低,分别为96.5%、96.3%、96.0%、95.8%、95.4%。
全省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率为98.37%,其中枣庄、泰安、淄博、滨州、聊城遵守交通信号灯率较高,分别为99.8%、99.7%、99.5%、99.5%、99.3%;日照、临沂、菏泽、济南、烟台遵守交通信号灯率较低,分别为98.0%、97.3%、97.2%、97.1%、95.1%。
全省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为97.18%,其中济南、威海、济宁、滨州、烟台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较高,分别为99.7%、98.9%、98.1%、97.9%、97.6%;淄博、枣庄、聊城、德州、菏泽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较低,分别为96.5%、96.2%、96.2%、95.7%、95.6%。
全省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为70.96%,其中聊城、淄博、泰安、威海、济宁佩戴率较高,分别为80.8%、79.9%、79.4%、78.4%、78.2%;烟台、德州、临沂、青岛、枣庄佩戴率较低,分别为67.1%、64.9%、59.7%、56.9%、52.8%。
全省摩托车头盔佩戴率为97.82%,其中济南、威海、潍坊、泰安、烟台佩戴率较高,分别为99.7%、99.0%、98.8%、98.7%、98.5%;德州、日照、枣庄、临沂、淄博佩戴率较低,分别为97.2%、97.2%、96.8%、96.8%、94.9%。
全省汽车安全带使用率为98.14%,其中济南、日照、威海、潍坊、泰安使用率较高,分别为99.7%、99.4%、99.0%、98.8%、98.7%;临沂、德州、东营、枣庄、淄博使用率较低,分别为96.8%、96.2%、95.8%、95.2%、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