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全州这6家公立医院药品只卖进价!
最新消息!今日起,全州6家城市公立医院正式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将按实际进价零差率销售!
根据湘西州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湘西自治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自11月1日零时起,全州6家城市公立医院正式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及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州人民医院今日公告
州中医院今日公告
这6家医院执行新规
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州荣复医院,州精神病医院,州肿瘤医院,州妇保院6家城市公立医院。
什么是药品零差率?
“药品零差率”就是医院在药品流通过程中,实行按药品进价销售,医院不再加价产生利润。
州中医院导诊台咨询者众多
全州多家城市公立医院已将药品降价表进行公示
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
(一)、取消医疗机构药品加成。按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城市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零差率销售。
(二)、降低医用耗材加成。凡是价格项目中未明确规定可另计费的医用耗材,一律不得在项目价格之外另行收费;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加成降为:购进价1000元(含)以下的加收5%;1001——3000元(含)的加收3%;3001元以上的最多加收100元。
(三)、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降低磁共振扫描、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检查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大型设备检查项目降价幅度为10%。
(四)、提高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康复和民族中医院服务费等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门急诊诊查费:门诊诊查费标准按医师技术等级制度,普通门诊诊查费控制在每次5元内,最高技术等级标准控制在每次20元内。急诊诊查费每次提高收费标准2元,住院诊查费控制在每日15元内;
护理费:根据护理成本及优质护理标准进行测算和调整,I级护理收费标准不超过每天23元,以此合理安排等级护理和其他专项护理标准(精神病、传染病医院再加收20%);
治疗费:治疗项目收费单项提价幅度控制在20%左右(其中放射治疗控制在25%,腹膜透析、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连续性血液净化项目暂不做调整);
手术费:手术项目收费标准的提价幅度不超过30%(儿童专科医院和其他医院儿科的六岁以下儿童手术项目再加收15%);
床位费:床位费偏低的可作适当调整。2人间、3人间、4人间及以上间的收费标准每床日分别不超过35元、30元、20元。其他已批准按成本定价的床位费仍维持不变;
组织病理学检查及诊断控制20%以内;
中医类项目提价幅度控制在30%以内;
检验检测类项目不再提高收费标准。
前来州人民医院看病的张大姐在公示牌前眯眼站了好久,看到很多药品都降价了,十分开心的对西西说:“价格这么清楚,不怕被坑了,好多我经常吃的药都降价了,选着今天来看病,值了!”
面对医药价格全面调整,州人民医院医师覃奉德指着上图的药品这样对西西说:“这款胶囊是一些肝病患者长期需要服用的药品,随着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每盒将便宜10几块钱,对长期需要服用此类药品的患者来讲,减轻了不少经济负担!”
“今天有个患者买了10盒这款药,结账时比以往少了100多元,这令他感到惊讶,还反复向我确认,得知是从今天起实行零差率销售后,他的笑脸令我印象深刻。 ”
州卫计委体制改革科科长徐克生在接受西西采访时表示,全州6家城市公立医院从今天起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一是利于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我们初步统计,这6家医院每年可为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580万元。二是有利于斩断医院、医生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关系,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三是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本期编辑:黄谆
内容来源:湘西网(记者 李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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