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田儒斌的建议,受到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的高度重视!
2017年全国两会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齐聚北京,共商国是。其中,我州全国人大代表田儒斌向大会提交的一份建议,受到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领导的高度重视!他关注的是……
田儒斌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老爹农业科技开发股份公司经理、湘西本木世家农业开发公司董事长。
代表名片近日,田儒斌代表关于延长退耕还林期限的建议,受到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领导的高度重视。3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司分管司处领导到湖南代表团驻地,听取代表意见,并表示将认真调研,完善国家相关政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湖南代表团 田儒斌
(2017年3月)
退耕还林让昔日的“濯濯童山”变为“满目葱龙”
从2001年开始全面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民持续增收作出了巨大贡献。以湘西自治州为例,国家连续18年投资68亿元,完成退耕还林任务420万亩,惠及39.8万户、162万人,户均补助14380元、人均补助3533元。经过退耕还林,昔日的“濯濯童山”变为“满目葱龙”,湘西州森林覆盖率到达70%,生态效益总价值位居全省各市州之首。在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帮扶下,农民安居乐业,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湘西州的实践证明,退耕还林是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工程。
随着退耕还林补助期已经或即将到期,国家计划将期满的退耕还林地转为国家级公益林后,不再延长现有退耕还林补助年限。主要理由是,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转变为到城镇就业和外出务工,而对耕种陡坡耕地和沙化地所得收入的依赖程度已有较大幅度降低。因此 ,目前暂无延长现有退耕还林补助年限的考虑。
我们认为,国家相关部委对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的认识与农村实际有巨大偏差,不再延长现有退耕还林补助年限的政策考量不尊重农民财产权不接地气,与中央建设生态绿色长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高农民财产性收益等大政方针极不吻合。一是取消补助,会直接减少农民收入,增加脱贫、同步小康难度。按公益林17元/亩、退耕还林125元/亩补助标准计算,每亩减收108元。二是取消补助,将使现有从补助费提取3-5元/亩管护费落空,增加管护难度。三是取消补助,生计困难的农户将会毁林开发、种植,滥砍乱伐不断蔓延,不可避免会导致地方生态环境再次破坏,水土流失、生态恶化等 现象将在一定范围内重现,最终难以实现退耕还林工程“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目标。
为此,我们建议:
1、国家财政部、发改委、林业局深入基层调研,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特别是林农的意见。在中央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不要轻率取消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将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至少延长到2020年全面小康建成之时。
2、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充分尊重退耕还林农民的财产权,大幅度提高退耕还林的补助标准,让国家补助能付得起退耕后买粮钱。只有退耕农民通过国家补助能买得起必需的口粮,退耕还林成果才能稳得住。退耕还林后的林子是农民的财产,国家只能通过征收或补偿获得使用权。退耕还林补偿是国家对退耕农民的口粮补助款,是退耕农民维持基本生活的口粮钱。对退耕还林农民来说,国家的补助必须是长期的、必须与粮食价格挂钩,除非林地重新还耕。
3、国家发改委、林业局全面实施国家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大幅度增加低效生态林、经济林改造投入,通过发展高效林业经济,让更多的农民能致富早日小康。
本期编辑:黄谆
内容来源:湘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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