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吉首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取钱抢劫是谣言,快别传!

2017-04-22 湘西网 湘西头条



  2017年4月22日8时14分,吉首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团结广场影视大厦附近有一女子被人持刀刺伤。接警吉首市公安局石家冲派出所、刑侦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核实,受害人杨某某因个人纠纷被嫌疑人持刀伤害,现正在医院抢救。目前,嫌疑人情况已基本确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抢救现场


抢救现场



民警提醒

  目前,吉首市公安局正在对该案进行全力侦办,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欢迎大家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


今天早上,不少人朋友圈内疯狂转发的

“取钱有风险,单身需谨慎”

系谣言!

在此特别提醒:

别以为捏造、发布谣言违法,

转发谣言也属违法哟!




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项,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增加了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内容来源:吉首市公安局



猜你还喜欢:

湘西又火了!央视《新闻联播》头条都点赞了!

湘西与嘉兴,80载时光隔不断两座城的温暖情缘~~~

湘西102岁老红军李开友逝世,向英雄致敬!

湘西这座“新城”的昨天今天和明天,看这里!


推广:



·END·

湘西头条

好看·好用·好玩

微信号:xxnet2013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