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民政让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他们这样做...
早在《水经注·渠水》、《太平天国战史》、《送杨浩秘丞入蜀》等典籍诗词中就多次提及“民政”一词,阐述了民政工作在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凤凰县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以精准脱贫为契机,以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创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十三五”民政规划为重点,全面推进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切实做到了为民办实事,解困境,在保障民生中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使得全县民政工作从鳏寡孤独等困难群体保障向服务更多人群的大民生建设转变。快来看看他们都做了那些事吧~~~
兜底认定入户调查
着力建设以社会保障兜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为补充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作为全省唯一的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认定工作试点县,凤凰县民政局全面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两线合一”,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方面真正做到“有效衔接”,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作出兜底性保障制度安排,通过农村低保制度维持其基本生活,对具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则采取扶贫措施,帮助其脱贫致富,形成低保保障生活、扶贫促进发展的良好格局。
在人员认定中,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组织1000余名精干力量,对所有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严格按程序进行认定、审核审批,并将农村低保以及兜底保障对象全部纳入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畴。整合现有资源,按照每人每月255元的标准发放兜底保障金,2016年至今累计发放保障金2479.1587万元;整合本级财政安排的医疗救助补充资金、民政医疗救助金、民宗救助资金,采取“一站式”结算,确保包括农村低保和兜底对象在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总费用报销比例达80%以上,加强横向联系协作,推动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民政救助对象充分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义务教育救助、生产扶持和就业等帮扶政策,实现统一调度,工作同步推进。
不断完善城乡低保保障金自然增长机制与动态管理。2011年,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176.27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65元;2016年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236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105元;分别上涨了33.9%与 62.5%。每年集中开展“阳光低保”清理核查工作,抓好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实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在五保供养中,坚持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建管并重着力提升敬老院服务管理保障水平。自2013年起,累计投资1200万元以上对新场镇、水打田乡等8所敬老院实施改扩建;2011年,全县五保分散供养年标准为人均1800元,集中供养年标准为人均4920元,到2016年,分别提高至3200元与7160元,供养标准分别提升了77.8%以及45.5%。自2009年起,全额为五保、孤儿、两参对象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12年起,五保老人、孤儿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零支付”政策。
在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的同时,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居委会)养老相结合、“养老服务+意外伤害保险+高龄津贴”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保障网。
自2003年起,按照“一乡一院”的建设要求,全面启动全县农村敬老院大建设,分批利用闲置农村小学等资源进行改建或新建,2008年,全面完成全县敬老院建设。自2013年起,累计投资1200万元以上对新场镇、水打田乡等8所敬老院实施改扩建,目前全县共有18所敬老院,设置床位650张以上。2015年建设的老年养护院为全县重点民生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此项目预计今年12月份全面竣工。同时还支持依托敬老院、行政村,利用已有资源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示范点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截止2016年,全县累计建设28所农村幸福院、14所日间照料中心、23所养老服务示范点,共设置床位230余床,实现了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打造“家门口的养老院”。在2016年发放25万余元养老服务补贴;自2016年起,投资近20万元为全县“五类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累计发放高龄津贴25.02万元,百岁老人津贴46.85万元,自2011年起,百岁老人津贴由200元每人每月上调至300元。
不断提升困境儿童保障力度,搭建救助平台,确保全县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000元的的补助标准, 及时通过银行一卡通为全县203名孤儿发放保障金,维护孤儿基本生活权益;对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实行“两免一补”;支持县级医疗机构采用多种形式为孤儿提供医疗服务,并对孤儿住院治疗实行“两免一减”的优惠政策,同时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住院治疗的,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门诊、住院费用支付后,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由医疗救助予以全额救助。
救灾临时安置点
凤凰县民政局通过的建章立制、宣传培训、应急救灾等一系列工作,不断完善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根据《凤凰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气象、水利水电等部门建立灾情预警预测和通报协商机制,每年5月12日开展大型防灾减灾宣传周大型活动,定期开展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救灾资金严格按照程序实行“一卡通”发放。2011年至2016年,凤凰县共计发放救灾资金7869.5万元,救灾大米187.5万斤,棉衣1.22万件,棉被1.455万床,食用油210件。
特别在2014年“7.15”特大洪涝灾害中,凤凰县遭遇特大暴雨袭击,雨情、水情、灾情历史罕见,全县直接经济损失12.48亿元,受灾人口19.8万人,转移人口15.2万人。面对来势凶猛的灾情,民政局全体干部迅速投入抗洪救灾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紧急调运棉被、饮水、食物等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在“7.15”期间,全县设立4个临时救援点及7个集中安置点,临时救助受灾群众1.7万人、集中安置2510人。民政部门共调拨救灾帐篷30顶、棉被2700床、大米78.5万斤、方便面2900件、矿泉水7510件等救灾物资,同时财政部门迅速调度资金1500万元,确保了全县没有因灾事故发生。
在深化殡葬改革中,凤凰县民政局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大力实施殡葬改革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车、专栏、墙报标语等宣传途径,切实加强殡葬政策法规的宣传,倡导殡葬新风尚,营造凤凰县殡葬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县城老城区,重点打造太阳冲公墓山及殡仪馆,太阳冲公墓山及殡仪馆位于沱江镇虹桥村,占地面积300亩(其中殡仪馆100亩,公墓山200亩),一期工程已于2017年1月开工建设,目前太阳冲公墓山完成200个标准墓穴建设,殡仪馆正在进行主体建设。
于2013年7月在沱江镇红旗新区开工建设烈士陵园,累计投资935.6536万元,2015年2月已竣工,建成后,将凤凰县所有无名烈士和部分有名烈士安葬在园内,进行集中保护管理,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烈士的祭拜要求。
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增强乡镇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不断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凤凰县于2015年开展乡镇区划调整,2016年开展建制村合并工作。2015年完成撤并乡镇7个,将24个乡镇调整到17个,调整幅度为29%,2016年完成完成74个建制村合并,由原来的340个建制村调整到261个,新设13个乡镇社区,目前全县共261个建制村,20个城乡社区。
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回家
针对流浪乞讨人员,凤凰县民政局通过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在日常救助工作中主动上街积极劝说、引导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人及时安排护送,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实行先救治后救助。六年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万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58.77万元。
凤凰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社团登记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严格程序、依法管理、热情服务。认真把好登记初审关,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 50 30292 50 15290 0 0 2488 0 0:00:12 0:00:06 0:00:06 2995审核,凡名称不规范、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确保登记质量,促进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截止2016年,全县共有社团组织7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8个。在2016年,着力打造凤凰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通过建设一批有影响、有规模、规范化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的转移,截止2016年,已吸纳2家社会组织入驻。
从2011年至2017年,凤凰县全面完成三次换届工作,凤凰县民政局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由县委、县政府统一调度指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实行“两委”换届同步推进,形成了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具体指导,县乡村三级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的工作格局,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对每个程序都严格把关,确保群众民主权利得到保障,由形式和程序上的民主转为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在2017年换届中,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1245人,其中主任281人。
本期编辑:杨世芳
内容来源:凤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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