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12月1日起,招投标这13类“打招呼”行为要先报告~~~
,结合本省实际,制度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住建厅网站截图,点击查看大图
,
明示或暗示应当依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依法接受相关建设行政监管部门监督的;
,
,
明示或暗示以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方式谋取中标的;
,
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选取的;
,
干扰招标人定标工作的;
;
干扰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工作的;
,
其他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
《登记报告制度》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存在上述行为,“被打招呼人”(指相关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管部门和评标专家等)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表》,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同时,纪检监察等部门在查办相关案件过程中,发现有“打招呼”问题而“被打招呼人”事先未如实报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约谈诫勉、通报批评或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本期编辑:西西
内容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猜你还喜欢:
·END·
好看·好用·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