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丨湘西州6名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
湘西州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以来,全州各级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性活动的案件。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泸溪县洗溪镇财政所副主任科员张荀国违规参与涉矿经营问题。
2003年8月,张荀国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泸溪县正兴工业硅厂,从事工业硅、硅锰生产销售。2005年3月至2008年3月张荀国以参加农业产业化经营名义办理停职保薪,期满后至今长期在编不在岗。
2017年12月,泸溪县财政局向县委建议对张荀国予以辞退处理。
永顺县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平生违规参与小水电经营问题。
2013年11月,时任分管农村水电项目的永顺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平生以其女儿名义出资6.9万元参股永顺县凤栖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2月,李平生将其女儿名下的股份转让给他人,获得转让费15万元。
2017年10月,李平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正科级干部王爱民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问题。
2012年2月,王爱民以妻子名义注册成立永顺县好恩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自成立,一直由王爱民实际控制经营。王爱民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7年11月,王爱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顺县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源保护科科长田永祥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问题。
2016年9月至12月,田永祥利用曾在林业系统工作形成的影响,以其兄弟名义申报国家油茶开发项目,在石堤镇五里村实施油茶低改工程。
2017年8月,田永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原正科级干部杨秀祥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问题。
杨秀祥在担任龙山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兼县保障房公司经理、法人代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2009年3月以其子女名义入股龙山县民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和龙山县科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获利709万元。2014年1月入股龙山秦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获利413万元。
2017年9月,杨秀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龙山县人社局正科级干部肖政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问题。
肖政在担任龙山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自2013年以来,与他人合伙先后参与了209国道沿线特色民居改造工程、洗车河流域特色民居改造工程、农车乡新寨村特色民居改造工程、苗儿滩镇星火村和朝阳东路两栋屋及广告牌的特色民居改造工程,共获利80万元。肖政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鉴于肖政系主动投案自首,能如实交代所有违纪事实,并清退所有违纪所得上缴国库,2017年12月,肖政受到撤销党内外职务、行政降级(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处分。
以上6起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典型案件,有的直接违规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有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用子女亲属名义入股掩人耳目,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全州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廉洁从政。
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起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保持定力、压实责任,推进专项整治再升温再加压。
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办要加大清退力度,对尚未退出“六类”经营性活动的,要逐一落实到人、逐一承诺退出时限、逐一跟踪督促清退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大数据”比对力度,着力发现问题线索,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严肃查处不如实报告、弄虚作假、明退实不退,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问题,对不讲规矩、不守纪律、对组织不忠诚老实的坚决查处到位,推动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效。
本期编辑:西西
内容来源:湘西纪检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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