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主动交代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通告
关于敦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主动交代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通 告
在党中央和省委、州委高度重视下,州、县(市)监察委员会已全部组建到位。我们将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权威高效的制度优势,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聚焦扶贫领域,严惩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党纪国法权威。现根据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挺纪在前、宽严相济的执纪原则,州纪委、州监委敦促州域涉嫌违纪违法公职人员认清形势、丢掉幻想,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特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涉嫌违反党的纪律和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特别是利用扶贫之机或借扶贫名义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挤占、贪污挪用扶贫资金和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的公职人员,限期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前,到州、县(市)纪委监委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二、对在本通告规定时限内到州、县(市)纪委监委主动交代本人违纪违法问题,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由于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纪委监委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的,可以委托他人先代为说明或者先以信函、电话等方式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并于其后十五日内到纪委监委如实交代本人违纪违法问题的,认定为主动交代。
四、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交代问题的;以及本通告发布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五、涉嫌违纪违法公职人员的亲友应积极配合做好敦促、规劝工作,督促其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六、鼓励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对举报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我们将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人身财产安全。
七、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州、县(市)纪委监委分别设立公职人员主动交代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受理中心,负责受理主动交代、举报事宜。
州纪委、州监委接待地点:州纪委州监委办公楼105室
联系人:张海英
联系电话:8222110
特此通告
中共湘西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湘西自治州监察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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