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红专:压实责任 抓实工作 以更严更实作风打好打赢脱贫攻坚冲刺战
叶红专:压实责任 抓实工作 以更严更实作风打好打赢脱贫攻坚冲刺战
叶红专指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是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啃下的“硬骨头”。目前,全州还有25.4万贫困人口未脱贫、606个贫困村未退出,一些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占比还比较大,有的基础薄弱村问题还比较多,脱贫攻坚已进入全力决战的关键时期。作风建设攸关脱贫攻坚成败,要做好脱贫攻坚这份政治答卷,就容不得有丝毫懈怠、打半点折扣,必须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只有以更严更实的作风尽锐出战,才能打好打赢脱贫攻坚冲刺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叶红专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使命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切实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决把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最重大的民生工程,精准发力,抓紧抓实,确保今年实现贫困人口脱贫16万以上、除深度贫困村外的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4%以下,进入全省先进行列,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20年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叶红专强调,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标对表脱贫标准,全面开展回头看,用“显微镜”把问题一个一个查清楚、把病根一个一个找出来,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重点对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的问题、全州县级扶贫领域交叉专项审计交办的问题以及易地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拉网式全覆盖”专项巡察整治发现的问题等,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分门别类改、逐项逐个改、限时限期改、全面彻底改,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叶红专强调,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是要苦干实干,把责任落实好,把任务完成好。必须进一步压实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责任,压实州、县市直后盾单位及驻村扶贫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责任,压实党委脱贫攻坚办、扶贫开发办、驻村扶贫办责任,压实精准脱贫十项工程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责任,压实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责任,构建起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把责任压实到全州每个层级、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扶贫工作更务实、脱贫过程更扎实、脱贫结果更真实,真正让脱贫成果经得起各方检验。
叶红专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督查考评时效。脱贫攻坚战是一场攻坚拔寨、啃硬骨头的硬战,必须严格督查考评,严肃问责问效,坚定不移地把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推向深入。要按照“最严最实最不讲情面”的督查考评要求,建立州督查考评到县市、排名到乡镇(街道)和县市督查考评到乡镇(街道)、排名到村(社区)的督查考评机制,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排名一通报”,充分发挥督查考评“指挥棒”作用。强化督查结果运用,特别是对作风不实、措施不严、 成效不佳、不能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对涉贫信访问题处置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对在国家和省里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及审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责处理。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的通知》。州委明确要求:要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州委常委每人联系负责1个县,所有州县市级领导每人包1个贫困乡镇,每个州县市直单位包1个以上贫困村(社区),州县市级领导每年深入所包乡镇不少于6次,须走遍所包乡镇所有村;州级领导要负责分管领域的扶贫工作,州直责任单位要落实本部门本单位的扶贫责任,对责任落实情况要实行一月一通报。全州实行所有县市、乡镇(街道)和贫困村帮扶工作“全覆盖”,形成各级党政负总责、几大家齐心协力、各部门积极主动作为的脱贫攻坚强大合力,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州委还明确规定: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与领导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定等、年度评先评优和州县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定等挂钩。对在省级以上脱贫攻坚年度综合考核中成效不佳县市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进行问责,负责联系该县市的州委常委在绩效考核定等等方面要受到相应影响;对在全州脱贫攻坚督查考评中连续2次或累计3次排名三类的县市予以通报批评,州委、州政府领导对县市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视情节进行问责;对在全州脱贫攻坚督查考评中累计3次排名后5位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予以免职,所包乡镇(街道)的州县市级领导在绩效考核定等等方面要受到较大影响;州县市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及州县市直单位所包贫困村出现重大问题或不能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及扶贫工作队员在绩效考核定等等方面要受到严重影响,对问题严重的进行追责处理;州县市“十项工程”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或被省级脱贫攻坚年度综合考核扣分的,视情节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责任,对该单位在本级绩效考核中实行双倍以上扣分,并影响州县市分管领导个人绩效考核定等。通过严格的督查考评,压紧压实责任,抓细抓实工作,促进全州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和广大党员干部,以更严更实的作风赢取脱贫攻坚更好实效。
编辑|龙尧
来源|团结报
出品|湘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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