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湘西州公开曝光了凤凰县、保靖县、花垣县纪委县监委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具体通报如下:
凤凰县
凤凰县阿拉营镇天星村党支部书记龙方革、村会计田世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9月,田世华明知村民杨某荆的女儿是国家公职人员、具有赡养能力,却不经村委会讨论和公示,直接将杨某荆纳入低保。2015年8月,杨某荆申请危房改造,龙方革和田世华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将其纳入危房改造的一般帮扶对象,导致杨某荆不符合政策享受危房改造资金12500元。2018年5月,龙方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田世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杨某荆违规所得资金予以追缴。
保靖县
保靖县迁陵镇四方城村非山组组长高永全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高永全帮其堂哥新建一栋木房,并用该栋木房以自己岳父的名义申请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0元。2018年4月,高永全主动向组织交待问题,并上交违规所得20000元。2018年5月,高永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保靖县阳朝乡龙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向万运,村秘书张春生,原村秘书向祚政截留、非法占有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2006年至2017年,向万运、张春生、向祚政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该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除部分用于村集体开支,向祚政非法占有32051.7元,向万运非法占有13360.7元,张春生非法占有9403.75元,用于个人生活及家庭开支。鉴于该三人主动交代问题,并上交违纪所得,2018年7月,张春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向万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向祚政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花垣县
花垣县花垣镇洞溪坪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麻胜成、驻村工作组组长邱克中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麻胜成、邱克中对新纳入低保户、建档立卡户情况不了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麻某花户违规享受低保户和建档立卡户相关待遇,应负直接责任。2018年7月,麻胜成、邱克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花垣县花垣镇略坝村综治专干吴金和骗取扶贫产业补助资金问题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吴金和担任花香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指使时任该村计生专干梁某妹、村民吴某现套取国家扶贫专项危房改造资金20000元,用于村部建设;2017年,吴金和明知石某星借用石某德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资金15000元,未认真履行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对其冒领危房改造资金申请予以审核通过。2018年5月,吴金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花垣县长乐乡谷坡村党支部书记吴兴刘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吴兴刘利用职务之便,将不符合条件的堂兄弟吴某俊上报为易地搬迁户,造成吴某俊在原址修建房屋,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的政策。2018年6月,吴兴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花垣长乐乡龙桥村党支部书记吴中辉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7年4月,长乐乡龙桥村农户吴某胡在办理申报危房改造手续过程中,因其文化低不会填写相关资料,故委托吴中辉帮忙办理。事后,吴某胡主动要求其女儿吴某莲给吴中辉500元差旅费及资料打印费,吴中辉推辞后收下。在被组织调查前,吴中辉能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并上交违规所得。2018年6月,吴中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来源|湘西纪检
作者丨州纪委州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编辑|刘娜
监制|龙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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