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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偿还借贷,泸溪法院深夜拘“老赖”
“被执行人张某,本院在执行唐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2018年3月11日本院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但被执行人张某拒绝报告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现决定如下,对被执行人张某依法拘留15日。”8月17日22时30分,在泸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某宣读拘留决定书。
执行法警在城区一广场找到正在跳广场舞的张某
据了解,张某与申请执行人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额8万元,张某与唐某在6月3日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张某每月15日前偿还唐某1000元,直至所有欠款还清。张某于6月15日前已偿还第一个月的1000元,7月份的1000元至今未偿还,因其躲避执行,法院多次寻找未果。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某宣读拘留决定书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唐某合法权益,该县法院执行法官一方面加大力度继续查找张某,另一方面在张某居住地附近查找其财产线索,同时在网络查询系统不间断查询其银行存款情况。8月17日19时45分,执行法官接到举报,获悉张某下落,立即安排司法警察将张某拘传回法院。因张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当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
来源|文/团结报 图/泸溪法院
作者|记者 李再兴 通讯员 李晓丹
编辑|刘娜
监制|龙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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