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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在湘西州率先免收这项保证金

湘西头条 2022-05-02



  11月9日,笔者从花垣县财政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近日,花垣县财政局印发《关于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在湘西州率先启动“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一步明确了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收缴、退还等新要求。



花垣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新举措,在投标保证金方面,要求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资信、市场供需关系等情况,免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确需收取保证金的,应当允许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并按照规定及时予以退还。将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采购服务市场软实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此外,该局还推出系列举措,通过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坚持竞争中性原则,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合理精简证明材料,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强化平等主体意识,规范采购合同签订;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项目资金;畅通供应商投诉渠道、强化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另据了解,今年以来,花垣县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提升服务效能,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逐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1至10月完成除工程外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50余次,采购预算金额9154.2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696.54万元,节减457.71万元,节减率为4.9%。下一步,花垣县将继续坚持“透明公开,规范高效”的理念,持续加大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保驾护航,助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涨知识


一、什么是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一、什么是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是双方为了防止合同双方违约,对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属于招标投标的一种特殊担保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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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团结报

作者|宋显金

编辑|刘娜

监制|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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