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教】如果没有圣经 第六章(二)
如果没有圣经
(第六章 二)
作者 / 甘-雅各;杰利-纽康
第六章:圣经和美国建国
清教徒
清教徒和五月花号清教徒是一对堂兄弟。清教徒在 1630 年左右才开始迁往美洲,并且很快地在人数上超过了五月花号清教徒。但是,他们被后代的人扭曲和误解了。鲁益师(C. S. Lewis)说:「当我们谈到早期的新教徒时,任何现今有关清教徒的联想都必须拿掉。不管他们是谁,他们绝不是酸腐、阴沉或者严苛的一群人,也不是他们敌人所批评的那样。」清教徒意图用圣经原则来建立政府,以及为这个国家建立一个稳固的基础。他们的圣经知识使得他们对人的本性有所警惕。宪法法官兼历史学家约翰艾兹摩尔(John Eidsmoe)在他那本《基督教和宪法》(Christianity and Constitution)一书中说:「基于人有罪的观点,清教徒拒绝给予个人过多的权力。权力有腐败趋势,并且可以被用来打压别人。因此,统治者的权力必须予以妥善地监督。」
清教徒意图建立一个神权政治的国家。历史学家卡森简单地把神权政治的国家定义为「以祂所拣选的人所选举出来的管理阶层方式,神亲自治理。」对清教徒而言,他们正在这个属地上建立他们与神之间,以及人与人彼此之间的合约,期以能过着顺服神话语的生活。这份用协议和法律行文的合约替付诸文字的宪法铺了一条康庄大道。早期清教徒主要领袖温思罗普(John Winthrop)曾提过「我们应当如何思想,我们是山上的城,众人都看得到」之语。关于他们意图建立的合约,他写道:
在神和我们之间有一个理由。我们因着祂的工作进入了与祂的合约里面。祂在我们身上赋予一项任务。主给我们自己订立法规的空间......我们已经向祂求过恩惠和祝福。现在如果主喜悦我们的呼求,把我带到我们的理想之境,那么祂会批准这份定约,确认我们的计划,并且帮助我们完全实现这份法规。但是如果我们忽视了这份法规...‥主必然把忿怒倾倒在我们身上,对这群罪恶之人民祂必予以报应,并且让我们晓得破坏定约的代价是什么。
卡森阐述属灵定约和宪法之间的关连:
-----了解定约的义理对掌握清教徒使命和明白美国宪法意义两者都是必要的。定约的义理是,人民可以和神,和自己彼此之间立约。这就如同人与人之间订立契约一般,但比契约更深刻。因为借着立约,人把自己紧紧地和神以及祂的旨意连接,而且神也把祂自己和人紧紧地连接。而重要的文件如五月花协议,康乃迪克州基本法(Fundamental Orders of Connecticut)、国王宪章,以及联邦宪法等等无一不出自与神的定约。
自治是新英格兰清教徒基础的一部份。议会厅设立在教会里,其位置往往是市镇中心,而它也常常是政治权威的中心。费斯克(John Fiske)写道:「一代又一代下来,人们多少熟悉自治,以及讨论公共事务的公共会议场合。就教会事务而言,他们致力维护和发展自治体系;事实上,那也是他们乘船浮于海上的理由。」新英格兰殖民地是由城镇联邦的网络所组成的。费斯克指出在这些城镇里,「人们直接管理他们自己」--如此高度自治,以至于杰佛逊评论道:「在新英格兰的那些称之为城镇的行政区是重要的政府所在地。事实证明,它们是人类最有智能的自治和维护之发明。」
宾威廉和「圣洁的实验」
然而,将基督教带到新英格兰的不只是五月花号上的清教徒和其它一些清教徒而已。早期美国拓荒者当中不乏来自欧洲受到国家教会逼迫的基督徒;他们隶属不同的教派,但都不约而同地寻求宗教自由。大西洋北起马萨诸塞到乔治亚沿海移民都是这样的情况(虽然只有在新英格兰一地的基督徒试图建立神权政治体系)。
试举宾威廉为例(他也称为宾的森林,也就是今天的宾夕法尼亚州的缔造者)。宾是贵格会会友。贵格会是其它教派逼迫得很厉害的一支教派(即便清教徒身上也背着逼迫贵格会的罪疚)。当他的父亲死于 1607 年的时候,他留下一笔产业给宾;英国皇室欠了他父亲一万六十英磅。他看到他和他的贵格会朋友在英国所受到的逼迫,毅然决然地向英国政府请求用政府欠他的金额来交换新世界一块蛮荒之地,而英国政府也答应了他的请求。
虔诚的他一如比他早先抵达的清教徒一般,在新世界里也和印地安人和平地打交道。他向各地区的印地安人写了一封信,信上写道:「我的朋友们,没有比造万物的神和祂的全能更伟大的了!你我以及所的人都应当归功于祂,并且有一天我们必须把我们在地上所做的一切向祂交账。这个伟大的神将祂的律法写在我们的心版上,教导和命令我们彼此帮助、扶持,不做恶事,不伤害别人。」宾于是付了一笔很好的价格向印地安人买下土地,并且签下永远的契约。很快地,他的这一片土地变成了贵格会和其它遭受逼迫的基督徒落脚之处。
宾写了宾夕法尼亚殖民地第一个律法。这一份名之为「宾夕法尼亚基本法」(Fundamental Constitution of Pennsylvania)的开场白是这样写的:
有鉴于一群人民或政府不把神的物归给神,不把该撒的物归给该撒就不能富足的道理;基于一个地方的信仰和崇拜受到外力介入时必生乱事、不幸的理念;对一个新的、属灵政府的长期生存条件的思想,以及基督未尝使用一兵一卒,并在祂圣洁的宗教领域之中还禁止武力的考量;并且在祂赐福的使徒身上所得到的见证是,基督徒的争战是属灵的,不是属肉体的。
写过《基督徒人生和美国政府宣言的特质》(Christian Life and Character of the Civil Institu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一书的莫理斯(B. F. Morris)论道:「1682 年宾所完成的宾夕法尼亚政府架构是从圣经而来,是从许多有关『神赋予人类能力』的章节中演绎而得的。」
加尔文教派的角色
早期美国殖民地的先锋隶属于不同的教派。在塑造殖民地的风格上,加尔文教派算是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不只是长老会,就连公理会(Congregationlists)、圣公会(Episcopalians)和浸信会也都信奉加尔文教派(即加尔文教导)。我们也当记得,五月花号清教徒也是加尔文教派。他们的牧师罗宾逊更是个中佼佼者。
美国初期加尔文教派是主流,并且持续约一百五十年之久,直到美国独立革命。有位学者说,至 1776 年为止美国三百万人中,有九十万人属苏格兰长老会,六十万人属英国清教徒,四十万人属德国和荷兰改革宗以上全景加尔文教派。其中也有许多法国胡格诺教徒(Huguenots),他们也属于加尔文教派。不论是长老会、圣公会或其它教派,1776 年总共有三分之二的美国人拥抱加尔文神学。无怪乎历史学家班克罗夫特(George Bancroft)称加尔文为「美国之父」。
普利茅斯总督布雷德福,马萨诸塞弯区副总督温特洛普,康乃迪克殖民地始祖虎克(Thomas Hooker),新港(New Haven)的创建人丹温普特(John Davenport),罗得岛创建人威廉斯(Roger Williams)都是加尔文教派的人。
加尔文教派之一的长老会为美国提供了一种政府架构类型。不论在那里长老教义一直都是主流,它建立了一套共和政体。这一点连许多历史学家都不得不承认。美国政府是一种共和政体。在教会里,一般信徒被赋予治理教会的权责。长老会的长老们经过教会全体投票而产生,他们实际管理教会。这一点和经由选举而产生的代议士管理国家是一样的。正因为长老会--也是加尔文派--在建立国家的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德国历史学家兰克(Leopold von Ranke)说:「实际上,加尔文是美国的建国之父。」虽然参与的不仅只有长老会,但广义而言,基督教是一个「共和派」(republican)。纽约州长暨参议员克林顿(De Witt Clinton)曾说:「就其本质、教义和形式而言,基督教是共和派。」
【如果没有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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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教】如果没有圣经(连载-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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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彩
图源 / 网络
校对 / 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