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客户能看演唱会,襄阳这家公司真拼,居然现场制作假门票
演唱会门口,
主办方给门票盖假公章。
民警来查时,
工作人员回复:
“等会儿,我盖完再给你!”
而更令人尴尬的还在后面……
7月下旬的一个周末,我市诸葛亮广场附近场馆连续开了两场演唱会。然而,大家热情赴会的同时,假票事件也发生了。
7月26日晚上6点,体育馆门前,某楼盘赞助举办的群星演唱会开始检票进场。没多久,检票口就出现了多起纠纷,安保工作人员与几名手持门票的市民正在对峙。
高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中队长戴安乔闻讯赶来,才发现,这几位市民手上的门票虽然是主办方发的票,但是缺少公安机关的票务审核专用章,属于“假票”,所以是不能进入演唱会会场的。
“明明就是主办方发给我们的,
咋可能有假!”
当事市民十分愤然。
紧接着的巡查中,民警更是大开眼界。只见检票口附近,有两名女性工作人员被不少市民围着,她们手里拿着个红色印章,不停地给大家手上的门票盖上“襄阳市高新公安分局票务审核专用章”的字样。
如此公然造假,
民警当即上前制止要求收缴该假公章,
工作人员不以为然,
继续忙活,
还理所当然回应:
“等会儿,我盖完了给你!”
民警当即没收假公章,
将这两名工作人员祝某和王某
带到紫贞派出所。
等查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
警方都替他们感到尴尬。
还没审批,主办方先送票
原来,此次演唱会是某楼盘赞助举办,而且门票都是无偿送给自己的客户的。那么为什么会有“假票”一说呢?
戴安乔告诉记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方必须提前20天到公安机关申报取得安全许可才行。而且,1000人至5000人的活动,要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5000人以上的活动需要到市级公安机关申请。
此次的群星演唱会,主办方于5月15日向高新公安分局递交了审批手续,申报4600张门票。核查各项资料后,5月22日,高新公安分局依法批准其在7月26日19:00至22:00在我市体育馆举办此次活。
拿到审批的安全许可,主办方开始张罗演唱会事宜,并且印制门票。按照法律程序,按照审批数量印制好的门票,必须拿到审批的公安机关加盖票务审核公章。
但是,
主办方当天拿到印制的门票后,
还没去公安机关盖章,
就已经分发了300多张出去。
第二天,
他们才将其余的4000多张门票
送去公安机关盖章。
所以导致4600张门票中,这300多张门票没有公安机关的票务审核公章,所以属于“假票”,安保公司检验时无法过关。
工作人员决定刻一个假章
为了让所有客户能够顺利进入演唱会现场,主办方策划活动的负责人孙某,要求具体负责人芦某,按照核发门票上的公章,去私刻一个相同的章子。芦某当即安排工作人员刘某解决此事。
7月16日,刘某找到定中街一个经营日杂店的店主谢某,在其手上花30块钱定制了一枚假的“襄阳市高新公安分局票务审核专用章”。
(白色的是真章,红色的是假章)
演唱会当天,
刘某将假印章交给祝某和王某,
叮嘱他们去现场为大家的门票盖章。
祝某和王某以为公章是真的,
所以做这件事时理直气壮。
最后,处罚结果出来了。
▼
因为该门票属于内部发售,没有在社会上销售产生经济利益造成严重后果,警方多方调查核实后,7月27日,警方依法对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孙某、芦某行政拘留7天,对刘某行政拘留5天。
8月5日上午,警方依法抓获了谢某,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
7月27日晚上的林俊杰个人演唱会时,
高新警方先后接到了90多起警情,
都是市民举报黄牛售卖高价票和假票。
当晚,民警在现场抓获了
两名售卖高价票的违法嫌疑人。
购买演唱会门票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识别门票真伪,可以通过门票上的防伪水印以及防伪线进行甄别,假票是做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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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讯员洪贞 全媒体记者陈莉莉 实习生李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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