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汁局LOGO没被抢走,舆论的手能伸多长?| 热点
其实,果汁局的“五颗星”并不是第一起 “申请国家机关标志”的案例。中国海关的关徽也曾被“抢注”,最终结果与本案相似,申请人撤回;还曾有人申请“中央一套”为避孕套商标;美国的“星条旗避孕套公司”曾将星条旗在避孕套上申请商标。果汁局最近遇到的事情不少,除了这起“五颗星”的图形注册申请,居然还有人把文字“果汁局”作为商标注册申请。
对于果汁局近似图形“七颗星”的申请人,朋友圈和微信群里对其是一边倒的不友好评论。而申请人上周五撤回申请的决定,同样令人哑然。
听说了「17451054号商标」申请人决定撤回注册商标的消息,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
近一周来,关心知识产权的朋友们,对这个商标一定不陌生。
▲国家知识产权局LOGO
▲宁波盛邦国际物流的申请商标情况
最先转发这类消息的都是专利圈的朋友,诸位同仁对于国知局标志的深厚情感,可能影响了对商标方面的专业判断。就技术层面而言,个人认为这个商标通过初审完全有它的合理性。换言之,如果我是审查员,也会让这个标过。已有很多老师引经据典地论述过技术层面的问题,在此不再赘述。
之所以感觉不好,是因为申请人的撤回决定。
近似也好,不近似也罢,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下是否会发生混淆,应该由专业的人员按照规范的程序来进行判断。申请人和这家代理机构近期承受了怎样的压力,我们不得而知。从以往的申请历史可以看出,这个申请人没有所谓抢注、傍名牌的申请记录。
如果这个标志不是国知局的,又会怎么样呢?
就像雷洋如果不是人大毕业的,又会怎么样?当然,很多事情没有办法假设,那我们来看个真实的例子:我的前同事代理“对3647162提出异议”。
这个标志没有、也肯定不会在IP圈引起轩然大波,可它确实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标志近似。没有媒体的狂轰滥炸,没有被批条子、被请喝咖啡,4年时间,终得到了结果。
它的结果确实没有「17451054号商标」的结果来得如此快,但其中规范的程序、严谨的证据、专业的论述和公正的裁定,让我们对于法治充满信心。
说到舆论影响司法,不由想到:邓玉娇、药家鑫、唐慧……这些事件中舆论与司法的“互动”,让公众对审查机关的信任一降再降。其实,舆论的影响力越大,权力干预司法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虽然「17451054号商标」并不是发生在司法环节中,甚至连行政程序都不是。但申请人的撤回决定想必是受到了“舆论审判”的影响。
在新媒体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是信息的传播者,作为奋战在知识产权一线的普通工作者,衷心希望做媒体的朋友能够加强专业学习、尊重法定程序,为法治进程起到些许的推动作用。
作者简介:“良药苦口、忠言逆耳” ,梁岩(良言),北京土著,自2004年以来一直拼杀在知识产权商战一线。想法多,说话少,虽然一说就得罪一堆人,但有的时候还真搂不住。
注:封面、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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