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深了丨专利侵权?抓你坐牢!不开玩笑。
涉及专利的某些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行为人应承担刑事责任,各国法律普遍做出了相关规定。通常,假冒专利、伪造专利证书等特别行为才会招致刑责,那么因为专利侵权,会被警察抓吗?
在中国、美国和主要西欧国家,确实不会因为专利侵权而坐牢。在其他有些国家,真的不好说啊!
笔者曾接到国内某企业紧急求助。这家企业费了很大心力打入了韩国桥梁建设市场,向韩国出口他们的专用产品。跨江大桥建设中,韩国施工方收到了专利侵权警告函,于是工程停工了。
大型工程,停工一天的损失可想而知。施工方太大惊小怪了吗?
后来得知,在韩国,明知的情形下实施专利侵权,可能引发刑事责任。
韩国专利法第225条就专利侵权所定罚责为7年以下监禁或1亿韩元罚金。
可能有牢狱之灾,还怪人家大惊小怪吗?
好在我们及时提供的专业支持帮助客户有效化解了专利侵权风险。
因专利侵权被抓去坐牢的事并非只会在韩国出现。
日本专利法在第196条至第204条做出了刑事处罚规定,其中,第196条就专利侵权所定罚责为单处或并处10年以下监禁和1000万日元罚金。
俄罗斯联邦刑法第147条就专利侵权等行为所定罚责为罚金、4080小时以下义务劳动、或二年以下强制劳动或监禁。
至少泰国和阿根廷也有专利侵权入刑的法律规定。
从法理上,很多国家认为专利侵权不应入刑,哪怕在“明知”的情形下实施的专利侵权。中国、美国及大多数西欧国家即属此列。
首先,专利侵权的认定极为复杂,对专业水准要求非常高。专利侵权的认定还依赖于专利权有效性的认定,使复杂性和专业要求又增加了一道。即便最专业的判定,仍常常存在争议,很难有定论。而刑事责任的成立通常要求行为人有侵权故意、犯罪动机,至少有非常严重的过错,所以至少要“明知”,才可能引入刑责。而专利侵权认定的困难,致使行为人的“明知”很难认定,侵权故意、犯罪动机很难成立。倘若专利入刑,将使善意行为人因不能准确评估专利侵权之可能徒增困扰和压力,行事畏首畏尾而不利于维持经济活力。
另外,专利侵权不直接侵害公众利益,其主要影响限于被控侵权人和专利权人双方的经济利益,因而由民法调节比较恰当。即使一些行为人的专利侵权情节较为恶劣,由法院施加数倍的惩罚性赔偿应足以维护公平。
不过,还是有一些国家对专利侵权设置了刑责,加以震慑。当然,这些国家尽管做出了专利侵权入刑的规定,但通常仍按民事纠纷加以解决,刑事处罚的案例较少,除非有特别恶劣的情节。
既然有国家针对专利侵权设有刑事罚责,还是有当然的威慑作用。坐牢确是件恐怖的事。企业在策划相关跨国商业活动时,很有必要向专业人员了解当地相关情况,做好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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