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为企业上市做准备的知识产权布局
01
股票上市板块有哪些?
对应的有三大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 主板、科创板
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 主板、创业板
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 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未来可转科创板、创业板,除以上板块还有新三板(挂牌)板块
02
各版块对应服务类型及行业要求
新三板 | 北交所 | 深交所创业板 | 上交所科创板 | 主板 | |
服务企业类型 | 中小微型企业 | 创新创业型/中小成长型企业(更早,更小,更新) | 创新型/成长型企业 | 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行业要求 | / | / | 要求“三创四新”、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 | 要求硬科技行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 | / |
行业限制 | 禁止房地产开发类、金融、其他法规限制或舆论影响大的行业 | 禁止房地产业企业、产能过剩、限制类、淘汰行业;暂时禁止金融与类金融行业;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 | 将农业、采矿业等12行业列入负面清单 | 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禁止房地产、投资、金融 | 禁止限制类、淘汰类行业 |
03
各板块上市条件概述
(1)北交所上市条件
(2)科创板上市条件
科创属性是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必要门槛。上交所专门制定了一个“4+5”的科创属性的评价指引作为评定要求:
“4”是指:
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一般情况下必须同时满足研发投入、对研发人员的投入以及营业收入以及发明专利达标。即: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
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0%;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
划重点: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以上四项指标,但满足以下五个特殊指标之一的,也允许在科创板上市。
“5”是指:
技术领先: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重要奖项:发行人或核心科技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应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重大项目: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进口替代: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健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
多项专利: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合计50项以上;
参考来源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中国证监会2019年1月30日发布)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7月3日公布施行)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修订)》(2020年7月10日公布施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2020年12月31日发布施行)
(3)创业板上市最新要求
2022年12月30日晚上,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创业板IPO申报及推荐迎来规则的重大改变!同时废止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深交所支持和鼓励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属于制造业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或者数字经济等现代产业体系领域,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注: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企业,或者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创业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参考来源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 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修订说明
04
知识产权是上市前的“必修课”
通过归纳可以发现,各板块中,科创板对知识产权的要求最高,之所以如此关注知识产权,主要是因为如果企业主营业务的知识产权布局不科学或存在知识产权权属和侵权风险,将极有可能导致企业丧失商业竞争优势。因此,对于科创板上市企业而言,应当格外重视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北交所更看重发明专利,同时还会考虑到专利数量和布局情况,以及核心研发人员等内容。
总之,做好知识产权布局是公司在各个板块中成功上市的先决条件和保证。在IPO前,要做好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技术竞争、产品侵权风险分析、专利稳定性分析、专利授权前景分析、知识产权自查、知识产权补强布局、风险紧急处理预案等工作;在 IPO中,要做好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咨询答复、诉讼应对、无效宣告答辩、法律意见书(业务分析与技术部分)、知识产权舆情监测等工作;在企业上市后,要做好知产管理、培育高价值专利、经营无形资产。
作者简介:阿丽亚,普通知产打工人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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