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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全省17市今年将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已有7市先行试点

2016-04-14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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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4日,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在“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落实2016年全省主要预期目标中提出:“加快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开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去行政化。” 山东将在7个设区市先行探索、试点的基础上,2016年在全省17市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全面推进教育家办学。


  4月12日至15日,全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专题研讨班在省行政学院举行。日照市市长刘星泰做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探索的专题讲座,省编办主任刘维寅主持专题研讨,并就全省全面推开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作出部署。


图片来源于网络

  山东将校长职级制改革作为学校等事业单位去行政化的“破冰之举”,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教育家办学的重要举措。


  取消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列入改革范围的中小学和校长一律取消行政级别,实行职级制管理,实现校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建立校长选聘机制和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包括校长后备人才、遴选、职级评定、绩效薪酬、任职交流、延长退职年龄、退出等一整套制度体系。


  建立校长职级薪酬制度,设置一定数量和层级的校长职级,并配套建立薪酬制度,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职级评定与晋升、岗位聘用、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诫勉降职、解聘及任期届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赋予校长在副校长提名、中层干部聘任、教师聘任等方面的用人权,扩大学校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方面的评价权,在绩效工资、优秀教师激励等方面的分配权,在内部机构设置、课程开发、教育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管理权。


  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建立“底线管理+特色发展”中小学办学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家长及第三方评价学校制度。


荐读链接:《日照市校长职级制改革 “六创新”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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