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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丨 2016年山东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看看有哪些您关心的数据!

2017-04-19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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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山东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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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国家、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大力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启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综合

 2016年,全省共有幼儿园1885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951所(其中普通小学10027,普通初中2924所),普通高中580所,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428所,特殊教育学校 146所,高等学校155所(其中普通高校144所,成人高校11所),研究生培养机构33所。幼儿园在园幼儿275.18万人,小学教育在校生691.31万人,初中教育在校生315.91万人,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166.49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80.98万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99.59万人,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10.97万人


学前教育

2016年,全省学前教育资源继续增加,普及水平持续提高,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一)发展规模:全省共有独立设置幼儿园18853所,比上年增加205所;入园幼儿105.34万人,在园幼儿275.18万人,比上年增加3.4万人;离园幼儿100.87万人,比上年增加1.47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4.86%

    (二)教师队伍建设:全省共有幼儿园教职工24.39万人,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6.42万人,比上年增加0.96万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专任教师10.57万人,占总数的64.41%

(三)办学条件:全省幼儿园占地面积6.99万亩,比上年增加0.26万亩;运动场地面积1700.51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6.5%;校舍建筑面积2045.3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43.81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1401.5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01.05万平方米;图书藏量2231.80万册,园均图书1184册,比上年增加87册


义务教育

2016年,全省义务教育规模基本稳定,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条件持续提升,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发展规模与普及水平: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951所,其中小学10027所,比上年减少377所,初中2924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760所),比上年增加33所。全省共有义务教育在校生1007.23万人,比上年增加21.79万人,其中小学教育在校生691.31万人,比上年增加16.69万人,初中教育在校生315.91万人,比上年增加5.1万人。小学校均规模689人,比上年增加41人,平均班额42.6人,比上年减少0.8人;初中校均规模1080人,比上年增加5人,平均班额48.9人,比上年减少1人。全省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9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7.20%

    (二)教师队伍建设: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教职工70.86万人,其中小学38.64万人,比上年增加0.72万人,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32.22万人,比上年增加0.32万人;全省共有义务教育专任教师67.67万人,其中小学教育40.89万人,比上年增加1.25万人,初中教育26.78万人,比上年增加0.3万人。小学教育生师比为16.91: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97%,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92.35%;初中教育生师比为11.79: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79%,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86.22%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共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3.15万人,比上年增加0.13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51.57万人,初中就读21.58万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占比例为7.26%。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0.34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4.19万人,在初中就读6.15万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所占比例为2.02%

(四)办学条件:全省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学校占地面积分别为25.38万亩19.98万亩,校舍建筑面积分别为4414.75万平方米4421.89万平方米,生均图书分别为26.6册43.1册,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为1044元1908 元,学生与计算机之比分别为6.77:14.73:1


特殊教育

2016年,全省特殊教育稳步发展。共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146所,比上年减少1所;全省共招收特殊教育学生4418人,比上年增加392人;在校生26324人,比上年增加2447人;毕业生3233人,比上年增加298人。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学校招收特殊教育学生2665人,在校生17404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60.32%66.11%。特殊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0.58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5万人,接受过特教专业培训的专任教师占总数的81.4%


高中阶段教育

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略有下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办学条件持续改善。

    (一)发展规模和结构: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以下均同)共有1008所,比上年增加18所,其中普通高中580所(其中完全中学104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47所),比上年增加25所;中等职业学校428所 ,比上年减少7所。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共招生84.6万人,比上年减少0.17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教育招生55.78万人,比上年增加0.4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28.82万人,比上年减少0.59万人。高中阶段教育共有在校生247.48万人,比上年减少7.37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166.49万人,比上年减少2.62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80.98 万人,比上年减少4.74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9.86%

    (二)教师队伍建设:全省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共有教职工16.24 万人,比上年增加0.56万人,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12.96万人,比上年增加0.44万人,生师比为12.84: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8.65%,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为9.14%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共有教职工6.06万人,比上年减少0.1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82万人,比上年减少0.07万人,生师比为16.79: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3.83%,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为7.84%,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为34.01%

(三)办学条件: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占地面积9.82万亩,校舍建筑面积3011.47万平方米,生均18.09平方米;图书藏量5804.78万册,生均34.86册;教学仪器设备值43.24亿元,生均2597元;学生与计算机之比为5.3:1。中等职业学校产权占地面积5.26万亩,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1580.24万平方米,生均19.51平方米;学校产权图书藏量2327.84万册,生均28.74册;学校产权教学、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47.38亿元,生均5850.6元;学生和产权计算机之比为3.71:1。 


高等教育

2016年,全省高等教育规模持续扩大,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办学条件和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一)发展规模和结构:全省共有研究生培养机构33处,其中高校30所,科研机构3处;普通高等学校144所,其中本科院校67所(含11所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77所;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11所。普通高等学校中,共有中央部委属高校3所,均为“211工程”院校,其中2所为“985工程”院校。

    全省高等教育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和成人本专科)总规模为258.02万人,比上年增加11.7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50.80 %。研究生毕业2.41万人(其中博士生1591人),比上年增加0.09万人;招生2.85万人(其中博士生2109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在校研究生8.21万人(其中博士生9322人),比上年增加0.44万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人数为2.76万人

全省普通本专科毕业生50.91万人,本、专科分别为23.66万人27.26万人;招生62.44万人,本、专科分别为27.64万人34.8万人,本专科之比为44.27:55.73;在校生199.59万人,本、专科分别为100.94万人98.65万人,本专科之比为50.57:49.43。全省普通高校的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校均规模为13853人,其中本科院校为18785人,高职(专科)院校为9562人

全省研究生和普通本专科招生总数为65.30万人,在校生总数为207.79万人,毕业生总数为53.33万人;研究生、本专科招生比例为4.37:95.63,在校生比例为3.95:96.05,毕业生比例为4.53:95.47

 全省成人本专科毕业生16.74万人,比上年增加0.61万人;招生17.92万人,比上年增加1.62万人;在校生50.23万人,比上年增加1.78万人

(二)教师队伍建设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共有教职工15.03万人,比上年增加0.33万人,专任教师10.77万人,比上年增加0.30万人;成人高等学校共有教职工0.16万人,比上年减少0.06万人,专任教师0.11万人,比上年减少0.04万人。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共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9582人,比上年增加1226人。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为4.12万人(其中正高级1.07万人),占总数的38.23%,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分别为43.22%和28.23%。

全省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数为5.88万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2.06万人),占总数的54.61%。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专任教师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66.42%30.99%

全省成人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为413人(其中正高级52人),占总数的38.1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数为262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5人),占总数的24.21%

(三)办学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占地面积20.05万亩(办学条件指标均为学校产权数,以下均同),比上年增加0.24万亩,校均1393亩,生均(学生数采用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以下均同)66.99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711.0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68.47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面积2614.40万平方米,校均18.16万平方米,生均13.10平方米;图书藏量1.73亿册,比上年增加582万册,校均图书119.98万册生均87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230.06亿元,比上年增加18.36亿元,校均1.60亿元,生均11527元;计算机67.83万台,比上年增加3.50万台,校均0.47万台,每百名学生拥有34台。


民办教育

2016年,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全省共有民办幼儿园7873所,入园幼儿42.31万人,在园幼儿115.26万人,分别占全省总数的41.76%40.17%41.88%;民办小学266所,招生6.81万人,在校生41.40万人,分别占全省总数的2.65%5.49%5.99%;民办普通初中306所,招生12.68万人,在校生35.29万人,分别占全省总数的10.47%12.12%11.17%;民办普通高中145所,招生7.77万人,在校生18.03万,分别占全省总数的25%13.94%10.83%;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11所,招生4.25万人,在校生10.63万人,分别占全省总数的25.93%14.75%13.12%;民办普通高等学校39所,普通本专科招生12.16万人,在校生36.84万人,分别占全省总数的27.08%19.47%18.46%


注释

[1]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各比例和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原始数据计算;

 [3]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小学教育专任教师包含一贯制学校中从事小学教育的专任教师,初中教育专任教师包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中从事初中教育的专任教师;

[4] 2016年,留守儿童统计口径由以往的“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调整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将其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5]民办教育数据包含在相对应的各级各类教育总数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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